我在杨淑兰手里上学的时候,她已经五十岁了,齐耳的短发,稍微高挑的鼻梁,白皙的面孔,几缕花白的鬓发,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衣,一双黑色的灯心绒方口布鞋配着一双白色的袜子,温文尔雅,不失大方,也许是劳累,身体有些单薄,眼睛微陷,但精神总是饱满的。她给我人生上的第一堂课是两瓢水,冲掉的是我脚上的泥泞,带给我的是无尽的师生情谊。在以后的求知路上,在不同时期里,我成了许多老师的学生,但我始终不能忘却的,也不敢忘怀的还是杨淑兰老师。
我的家乡与雨城雅安相邻,一年四季多雨,而我们上学的那个年代的农村,没有胶鞋,没有雨鞋,晴天穿母亲做的布鞋,雨天穿母亲做的鞋倒齿。春、夏、秋都好办,惟独冬天下雨不好办!那时,我们是这样解决的,上学路上,我们穿鞋倒齿,到了学校,赶紧换上自己带的布鞋或棉鞋。我记得上学的第一个冬天,杨老师在课堂上宣布了一条纪律:每个学生每天提前十分钟到校。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的同学不理解,埋怨开了。等到第二天我们到学校的时候,我们的教室门口多了一个瓷盆、一个小凳子,同学们正把脚往盆子里放,热气腾腾的何止是杨老师往盆里加的水,还有她那颗温暖的心!遇上有同学忘记了带鞋到学校,她就会到自己的宿舍里找鞋给学生穿……这个冬天,因为有杨老师的呵护,我们班没有一个同学脚上的冻疮破了皮。说实在的,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过许多其他年级、其他班的学生的脚,冻疮张着一个偌大的口,脓水顺着脚后跟流,每走一步,他们都会因为疼痛龇牙咧嘴。而我们因为遇到了杨老师而幸福地度过了这个冬天。
杨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是控制手中的笔。一支笔放在我们手上,如何掌控?杨老师先教我们握笔的姿势,一遍一遍地给每一个同学纠正,到大家掌握了要领的时候,大半节课已经过去了。学会了握笔,杨老师又教我们如何掌控笔,缩进、退后,一遍遍的示范,一遍遍纠正,直到我们能熟练地控制我们手里的笔为止。杨老师告诉我们,只有掌握好握笔的姿势,控制好自己手中的笔,才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因此,这堂课尤为重要!长大后,我和爱人谈恋爱的时候,还是恋人的爱人说我写的字大气、漂亮,我说,我遇见了一位很了不起的启蒙老师,他还有些不信,等我把杨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讲给他听时,他羡慕说,我的运气好。んτΤΡS://Www.sndswx.com/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口吃,一句话半天都说不出来,看他说话吃力,我们听着也吃力。大概是老师想纠正他的这个毛病,尽管他的成绩在班上是最差的,杨老师还是抽他回答问题,时不时还要纠正他说话的毛病,当有人听得发出嘲笑声的时候,杨老师会严肃地告戒大家,要宽容!因为农村的孩子见的世面少,接受书本上的东西很慢,一些简单的东西要教上好几遍,而她总是笑呵呵的,好像生气对于她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为了让大家接受书本上的东西,课间十分钟,我们都在操场上疯跑野跑的时候,她总是在黑板上做着下一堂课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做完了,她就坐到黑板右边的一张写字台前,帮同学们削铅笔,削完铅笔,顺手拿起扫帚把地上的铅笔屑扫到撮箕里……在我的记忆里,杨老师没有课间十分钟,从早晨到下午放学,她犹如一只上了发条的钟,一直忙碌着,永不停息。
说杨老师不生气,其实有点言过其实,我就让她生过一次气,而且还是大大地生了气。大概是一年级上期期末的全县统考吧,监考老师交换的那种,杨老师因为腿脚不方便没有下乡,只交换到学校里的其他年级监考。记得语文考完以后,老师们吃中午饭,杨老师回教室了解大家考试的基本情况,大家都在说第一题的拼音默写,她谁都不问,偏偏走到我面前问我是怎么写的,我好像回答说,我写了什么,前面的同学说我写错了,我又用橡皮给檫去了。这一回答不要紧,把杨老师给惹恼了,她说,班上其他同学都错了,只有我做对了,而我又听别人的话,改错了,自己没主见!她狠狠地训了我一顿,我伤心得不得了,哭得火筒大鼻子的,嗡嗡地抹眼泪。可杨老师还是不肯原谅我,一个劲儿地批评我。她说,今天这是一道作业题,而你以后要做的何止是一道作业题,是要做人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主见,那还有什么可塑造的呢?如果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明明自己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却因为某个人的一句话或潮流,你就改变自己的原来的主张,偏离自己要走的道路,走上不归路呢?杨老师当时的这一番话,我没有完全理解,只是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努力地做到,只要我自己选择的,认为是正确的,都会坚持到底。
我还没有小学毕业,杨老师就退休离开了学校,也不知道她住到什么地方了。她离开学校以后,我就很少见到她了,等到她再回天宫居住的时候,我却离开了那个山村。前不久,在北京工作了几十年的杨可强将军回家乡采风,感受故乡情,采访家乡年轻一代的作家时,得知我是天宫人。于是高兴地问我是否认识杨淑兰老师。我很欣然地回答说:“我是她的学生,她是我的启蒙老师。”
其实,对于杨淑兰老师,我在学生时代的许多次作文里都写过,可每一次写,都有不同的收获,对她当初的教诲都有不同的领悟。但不管收获了什么,领悟有多深厚,在我脑海深处出现的杨老师永远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那个留着齐耳短发,面庞白皙,温文尔雅,朴素大方,骨子里的母爱如同涓涓细流滋润着每一个学子的老人,我永远都记得她给我教诲:一个人活着要有自己的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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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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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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