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今的他呢?他还需要为了那一点点收入,为了每个月的泡面钱降低人生目标,在这里混下去?
不!
想到这些,刘笔就感觉整个网络世界都一下子巨大了起来。
心里做好了打算,刘笔的目标也更加的明确了,当即打开写作软件就开始码字,尽管提前有了下本书的新打算,但这本书他还是要写完才行。
…
一晚上的时间,刘笔认真思考了关于自己创作之路的发展定位问题,仔细想想,如果安楠不主动跟他提及这个事情,他下本书也肯定不大会继续留在这个网站了。
他曾听过一句话叫做“是金子总会发光”,所以他在将新书照旧发在这里的时候,才没有那么多的想法,现在看来他必须得正视那句话的含义,不论是什么真理,都必然有支持它成立的条件,就拿这个网站来说,显然它本身就严重缺乏这个条件,而现在他还在间接破坏它!
心下决定了,他便立即开始重新调整他的工作作息和系统激活计划。
三小时的睡眠过后,刘笔起床便直接出门,来到一里外的河堤上。
好久没有在外面进行晨跑,刘笔此刻的感觉略有些兴奋,首先因为河堤的另一边是连绵的大树林,所以呼吸起来感觉空气非常好,比家中经空气净化器净化后的空气更自然,更清新。
比起家中还有些不同的,自然是这外边的风景了,左边是无尽的房屋楼层混乱尘世,右边是树林河流绿色原野,抬起头,又能看到漂浮着萌萌的天空,而如今放眼朝四周望去,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倒似乎与家中的情形类似,只是很明显,两者的感觉完全没有可比性。
来回跑了几公里,刘笔又回到家附近,接着从河堤上下来后,回到家喝了口水,紧接着便朝着*的方向而去。
与上次不同,如今已经是早上七点多,小镇大街小巷都能看到人影走动,对于首次大大方方走在大街上的刘笔,一些人看到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与发现什么新奇事物差不多。
虽说是乡下小镇,可能人们对于审美没那么积极的概念,但是一个美女或一个帅哥,当他们的美和帅达到一定程度,还是会让人有种惊艳的感觉,让不由驻足观赏,只是刘笔有些不走运的是,有人却因为被吸引而认出了他是谁。
曾经有段时间街上到处流传着“大作家”借相亲机会图谋不轨的故事,好长一段时间由于“大作家”本人躲在家中不出门,加速了这件事的淡化,也就没人再去提及了,但是今天…
刘笔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一身简单休闲服,饱满健康的身形和阳光帅气的一张脸,整个人散发着蓬勃的朝气,如果将他想象成一个外表俊美内心肮脏的人,最容易让人联想到变态,而如果稍微理智一点去想,单单说就刘笔这个外貌条件,若公开要找女朋友,恐怕会有成百上千的女孩对他主动出击。
但是偏偏,这里不是大城市,不是大多数人都会先客观思考,再作评论,而是习惯于相信传言,先入为主,然后强烈支持任何事情不会空穴来风的说法!
因此,尽管刘笔是这么阳光帅气,但是曾经的糗事立刻就占据了那些人的头脑,这其中特别是那些人生不如意又不务正业的子弟。
“号外号外,龌龊大作家终于敢出门了!”
…
由他一路走过的路边都引发什么反响,刘笔是不知道,此刻他已经来到*的体育场。
看看时间,已经接近八点,且那专门管理这个场地的店子也已经开门,如今这里虽说是公开场地,但是那里至少还提供足球篮球的出售和出租。
既然小店已经开门,那么也就是说这时候也算是这里的正常开放时间,动静再大,对于居住在这附近的旅客也不算打扰。
刘笔很快进入感觉,他再次模仿球星们抢球、运球,一个人就像着了魔一般开始扮演一个球队正在与另一球队比赛的情景,他不管这种行为在懂球的人眼里就是典型的球痴,也不管在不懂球的人眼里,就是一幼稚加白痴。
仅仅半小时的时间,一些人无意中看到这里的人,大多都傻楞住了,直到刘笔半小时后离开,这些人才清醒过来。
本来若那些人只是偶然看到这一次,可能不会太过在意,但是问题在于,在接下来几天时间里那些人发现,这个眼镜男每天会准时分早中晚来这里三次。
一连三天过去了,到第四天,等刘笔以习惯性来到球场打球,却不知从哪里冒出四五个人持球占据在球场上。
看到这一幕,刘笔倒是眼前一亮,感觉有些新奇,原以为这里已经彻底冷清到没人关顾,看来这小镇还是有喜欢打球的人。
然而接下来让他意外的是,那四五人只是持着球占据着球场,却没有立即开始打球的迹象,倒是几人看着他时不时在说着什么。
等刘笔一步步接近球场边,凭着过人的听力,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回事。
“喂,看看,大作家之空气不留手,简称‘太空手’的又来了,果然很准时啊!”
“‘神级太空手’就是他么,看起来果然是个小白脸呢,但怎么看起来不太像个白痴?”
“人不可貌相知道么,要不要哥把咱大伯用手机上当场拍下的视频再给你俩瞧瞧?……你看我传球,你看我带球,你看我控球,你看我抢篮板球,轰…球进了!干地漂亮!”那人一边说着,开始刻意显得很白痴地做起了各种动作。
说到这,发现那位被称之“太空手”的人,正站在球场边看着他们,又一副很想上场继续“发疯”的样子,这几人中唯一一个手中没球的,当即吹了下口哨,鬼声鬼气地叫道:“太空人天天打空气,我们地球人还是打蓝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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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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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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