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简直是现代版的孙大圣。
天底下就没他不敢干的事情。
过完年在现在,时间才多久?
林卫东干的怎么全都是大事!
去广交会联系外商,挣了大量的额美元。
帮助191厂设计新式武器,赢得工业部和部队的一致赞誉。
终于考虑起终身大事。
没曾想,对象高洁会是林满仓在部队时的老首长,高大山的女儿。
“爹,您自己瞧瞧,穿上西服,您老足足年轻二十多岁,走在街上绝对是归国华侨派头。”
在林卫东的一般操持下,林满仓摇身一变。
脱下身上的干部服,换上了进口西服和皮鞋。
作为军人,林满仓走起路来始终挺着腰杆。
当了近二十年的公社主任,自有一番领导的气派。
穿上西服,里面套着一件白衬衫,脚下是一双黑色三接头皮鞋。
整个人的气度无线趋近于功成名就的归国华侨。
与刚刚公社主任的派头,不可同日而语。
周向红翘着大拇指,夸张道:“林伯伯,您穿上西服真是太有派头了,卫东夸你是归国华侨,真的一点都没错。”
“不久前,我们在广交会看到了不少穿着西服,打着领带的港商,那些人绑在一起,都没有您显得精神。”
“你们两个孩子真是会调侃人。”
站在镜子前,林满仓小心整理着西服领口。
穿上西服和皮鞋,倒不是为了尝尝鲜,感受外国商品的特点。
林满仓早就过了对新奇玩意感兴趣的年代。
既然去见老上级,肯定要打扮得精精神神。
让老首长看到,自己这些年过得很好,免得老人家担心。
“爹,养猪场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我们厂提供的资金,是不是都用在刀刃上了?”
林卫东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掏出一盒没有开封的进口烟,一根丢给周向红。
另一根递给林满仓。
“马上就要有眉目了。”
听到养猪场的事,林满仓立刻来得精神。
“你们厂的这笔钱来得太及时,没有这笔钱撑腰,想要把养猪场搞起来,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不得不说,活到老学到老这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管用过。
通过向农业专家们打听进口白猪的事情,林满仓再次开了一回眼界。
不但科学技术,龙国落后于国外。
就连养猪这个龙国人鼓捣了几千年的老行当,也被人家西方甩开一大截。
林满仓抽空向省里的畜牧专家打听,有关进口白猪的消息,得知进口白猪早就在西方普及了几十年。
各个种类的进口白猪,无论是出栏时间还是出肉率,远远高于龙国黑猪。
这些都是有科学依据的。
最让人满仓震惊的,当属专家们提出的科学养猪方案。
养猪也是一门大科学。
从选择猪舍,一直到集体养殖。
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科学理论做支撑。
以往老百姓养猪。
无非是在自家院子里搭个猪舍,将猪仔放进去,每天定时喂养,等着猪自己长大。
别的姑且不说。
单说大规模养殖白猪,猪群每天产生的粪便。
这些粪便都是宝贝。
将它们堆积起来,通过化粪池等设施进行处理。
不但能够用来发电,还能在经过科学发酵后,成为上等的肥料。
“我刚才过来我看大伙的情绪不是很好,是不是又挨批了?”
林卫东随口问道。
“说起来我就生气,好经到了这帮歪嘴和尚嘴里,全特么走了样。”
林卫东不问还好,越说林满仓越生气。
想让公社下面的贫下中农过上好日子,仅靠公社开办养猪场,林满仓认为是远远不够的。
公社能够解决一部分吃饭问题。
剩下的问题,还需要社员们一块想办法。
因此。
林满仓给几个公社开会,让大家放开手脚。
发挥各家的专长,养鸡养鸭,种果树。
任何能够改变现在生活困境的方式,都可以用出来。
不要怕犯错误,公社给他们兜底。蜀南文学
如果手里缺钱,公社账面还有资金。
可以以暂借的方式,提供给各个生产大队。
林满仓在当地颇有声望。
随着他亲自召开的几场会议,多项发展副业的方针立刻被落实下去。
前进公社下属几个生产队的社员们,马上行动起来。
你家养猪,我家养鸭。
养一两只鸡鸭解决不了什么实质问题,有的人一次性养了十几只鸡。
然后,问题也就来了。
不知从哪传来了一股歪风邪气。
说什么养鸡养鸭,超过三只就是在走资本道路。
是要被割尾巴,被批斗的错误举动。
林满仓忙着养猪场的事情。
等他知道情况,下面已经闹得鸡飞狗跳的。
“如果我是您,啥也不说,直接将这些人给撤了。”
林卫东没好气地说道:“上级从来没有规定,养殖家禽家畜的数量,偏偏有人喜欢自作主张,拿着鸡毛当令箭。”
“这次去京城,你瞧瞧城里的变化,再瞧瞧咱们公社现在的发展,有些事情,也就不言而喻了。”
“你说得对,要不是你小子让我等你回来一块进城,我早就去京城开眼界,学一学现在的发展方针。”
林满仓将床上的东西,稍微往旁边挪了挪,坐在床板上说道:“工作的事情等到时候再说,你和高洁现在处得怎么样?什么时候能把终身大事办了。”
话音落下,周向红脸上出现浓浓的八卦之火。
林卫东哭笑不得道:“事情八字才有一撇,什么时候能成好事,可不是你儿子一个人说的算,况且,这次从南方回来,我还没有去见高洁,也不知道有没有生我的气。”
“不能够,高洁是老首长的女儿,能够知道轻重分寸。”
林满仓满不在意道:“回来以后,你投入到厂里工作,为了正事才没有去找她,我想高洁知道,肯定会理解你的。”
“那个谁,现在怎么样了?”
此话一出,林卫东一脸无语。
“爹,您真是操心没够的命,我和她都已经没关系了,你怎么还有闲心去问她的事情。”
“向红,苏雨桐最近都在忙什么?”
从林卫东回来到现在,一次都没有见过苏雨桐。
周向红挠挠头,不确定道:“我听人说,苏雨桐好像在学外语。”
林卫东挑了挑眉头。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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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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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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