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七零军少夜夜宠>第254章 一更()
  温宁吃完饭回家,正好赶上家里晚饭结束。

  陆振国和秦兰在客厅喝茶,等着看新闻联播,张婶在厨房收拾。

  秦兰回家的时候看到玄关有一大包东西,正好奇是什么呢,见到几人回来,便问起来。

  陆耀兴奋道:“那是嫂子给全家人买的礼物!这个月卖参考书挣钱了,嫂子说要回馈家人们。”

  回馈家人们,温宁扑哧一笑,没想到陆耀还记得她说的这话。

  她示意陆耀把东西拎过来,然后拿出里面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秦兰:“妈,这是给你的。”

  “谢谢”,秦兰惊喜地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一双小羊皮材质的平底鞋,摸着鞋面柔软绵密,鞋底也很软,一折就弯,“好漂亮的鞋子,妈很喜欢,不便宜吧?”

  温宁坐到秦兰身边,亲昵地挽着她的胳膊:“您喜欢就好,平时你们在医院做手术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这个鞋又软又透气,你们站着也舒服些。还有这个也是给您的——”

  温宁又拎出一件浅驼色高领羊绒衫塞给秦兰。

  “这个说是呼省产的羊毛织的,特别保暖,冬天贴身穿,外面再套一件厚大衣就行。”

  秦兰摸着衣服柔软的手感,惊讶道:“这是不是那什么开司米?我听说这个可贵了,国产的一件也要一百多块,你这是在洋行买的吧,价格至少翻了一倍!”

  羊绒又称软黄金,是一种稀有的动物纤维,不管在哪个年代,售价都不便宜。

  曾经亚洲的克什米尔地区是山羊绒输出的集散地,所以国际上习惯称山羊绒为“克什米尔”(Cashmere),七十年代的时候传到华国,大家取谐音,称羊绒为“开司米”。

  温宁笑道:“妈,价格不重要,您穿着暖和就行,回头要是舒服,我再给您挑两件不同颜色的。”

  这话听得秦兰又感动又心里舒服,“你这孩子,好不容易挣点钱,都给我们花了。”

  温宁甜甜一笑:“挣钱不就是给家里人花的吗?您平时补贴我的时候,也没少花钱。”

  秦兰笑得弯起眼睛:“我吃喝不是在单位就是在家里,工资也花不了多少,不给你们给谁呀?”

  看着秦兰收到礼物,陆振国视线不经意地往这边瞥了眼,然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蜀南文学

  温宁看过去,笑着道:“爸,还有您的礼物。”

  温宁拎出一件男士的羊绒衫,递给陆振国:“这是给您买的,您身高跟进扬相差不多,我就照着进扬的尺码挑的,要是不合适,我再去洋行帮您换。”

  陆振国接过羊绒衫,刚毅的脸庞多了几分柔和:“不用换,我能穿。”

  秦兰道:“你去试试,穿上给我们看看。”

  陆振国坐着没动,坚持道:“我说合适就合适,小温,你的心意爸收到了,谢谢你。”

  温宁:“爸,您太客气了,我挣钱了孝顺您和妈是应该的。”

  分完秦兰和陆振国的礼物,温宁从口袋里又拿出一样东西,径直走到厨房。

  张婶正在擦洗干净的碗。

  “张婶!”温宁甜甜地喊了一声,接着便把手里包装好的礼物递到张婶面前,“这是孝敬您的。”

  温宁给张婶买的也是羊绒衫,颜色比秦兰的稍微深沉些。

  “哎呀这是!我也有礼物呀?”张婶又惊又喜,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才把温宁手里的东西接过来,“宁宁,谢谢你想着婶子。”

  张婶刚才听到客厅的动静,她虽然在陆家这么久,也把陆家的人当自己人,但从来没忘记自己的身份,压根没想过还有她的份儿。

  温宁唇角弯了弯,感慨道:“婶子,我来家里这段时间,您没少照顾我,我早就把你当成亲人了,买礼物当然不会忘记您。”

  听到这话,张婶感动得眼眶红了,手指碾了碾湿润的眼角,“你在家也没少帮婶子。”

  温宁拍拍张婶肩膀,柔声安抚:“咱们互相帮助,以后也是。”

  “嗯。”张婶使劲点头,“以后婶子还继续帮你带孩子,你就放心地去上大学!”

  啥?

  带娃?

  温宁脸红道:“这个不着急。”

  张婶给了她一个别害臊的表情,突然压低声音道:“以前你婆婆喝鸡汤喝了不到一个月吧,就怀了进扬。算算时间,你也喝了一个多月了,婶子觉得快了,不是这个月,就是下个月。”

  鸡汤?

  温宁反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张婶的意思,怪不得每天早上她起来张婶都督促她喝鸡汤,原来居然是觉得她晚上消耗太多了,身子虚……

  天呐,温宁现在有点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张婶了。

  只觉得脸颊火烧火燎的。

  “张婶,羊绒衫洗涤的时候用温水浸泡,轻柔搓洗就行,洗完平铺晾干,不然容易变形,我先去客厅了。”

  匆匆交代了一句,温宁逃也似的跑出厨房。

  客厅内,秦兰正在试穿温宁给她买的鞋子,穿好后站起来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夸:“哎呀,真的挺舒服的,宁宁可太会买东西了。”

  陆振国瞥她一眼,“多大年纪了还臭美。”

  秦兰美眸微瞪:“什么多大年纪,我才40多,能有多大,不会说话你就别说。”

  陆振国被媳妇儿一瞪,彻底闭嘴了,老老实实地喝茶去了。

  温宁给长辈的礼物分完,袋子基本就空了。

  只剩下陆耀和陆进扬。

  温宁从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大信封,给陆耀:“二哥,这是前后两批书的分成,一共是8000块。”

  天呐!

  陆耀双手颤抖着接过信封,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这才多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他就挣了8000块!

  旁边的陆振国和秦兰也被震惊了,他们知道做生意挣钱,但没料到速度这么快,这么多钱,要是光靠上班的工资存,那得存多久啊!

  陆耀打开信封,抽出那叠大团结,鼻子嗅了嗅那金钱的香味,嘴里啧啧感叹。

  陆振国瞪了他一眼:“出息!”

  陆耀第一次理直气壮地跟他顶嘴:“爸,我这个年纪就已经能挣别人工作几十年都挣不到的钱,难道还不能骄傲一下了?”

  陆振国:“要不是你嫂子,靠你那脑子能想到?”

  温宁帮着陆耀道:“爸,参考书有一半内容也是二哥编写的,这段时间他也天天跟着我去卖书,一天懒觉都没睡过,要不是他帮忙,我这个生意也支棱不起来。”

  陆耀得意地冲亲爹扬了扬眉:“听到没爸,还是嫂子说话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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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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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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