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重生八零:白眼狼儿子我不要了泡芙绵绵>第10章 多了一个好大儿
  苏秀兰看着老太太的反应,不似作假,难道不是她指使嫂子过来要钱的吗?怎么还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孟书芸的拳头握紧,咬牙切齿,好啊,一个个狼心狗肺的玩意儿,一个两个趴在秀兰身上吸血,太过分了。

  苏秀兰拉了拉她的手试探道:“娘,大哥说你干活累坏了身体,花了不少钱,那都是给你补身子的,再多都是应该的,还是你的身子骨更重要。”

  “放他娘的狗屁!

  瘪犊子玩意儿,敢打着老娘的名义骗钱,我身体好得很,吃嘛嘛香。

  他骗了你多少钱?

  我回去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钱我一定会给你要回来。”

  苏秀兰脸色也不太好看,知道自己被亲弟弟骗了钱,心里也明白这个钱是要不回来的。

  “秀兰,你和女婿相处得还好吗?你肚子里的娃多大月份了?”

  提到孩子和叶建国,苏秀兰的眉眼柔和下来,抚摸着肚子笑着回应。

  “孩子已经八个多月了,建国对我很好。

  结婚那么多年,这是我们怀的第一胎,是个男娃,特意找了关系去看的。”ΗtτPS://Www.sndswx.com/

  孟书芸看着秀兰的肚子,那么大,怎么可能会是单胎,双胎的肚子和单胎的肚子不一样。

  看着秀兰的身量,她的后背冒出一层冷汗,扶着她的手臂。

  “我这次要去南边的大理县把秀菊接回来,等我们娘俩回来,我陪你去产检,你一个人挺着这么大的肚子,还是有个人陪着好一点。”

  “小妹什么时候下乡了!”

  苏秀兰惊讶万分,明明一个月前还来找过自己,现在知青都基本返城,怎么还有人会选择下乡呢!

  孟书芸叹息一声,真的很想扇自己一巴掌。

  怎么就听了苏向阳的鬼话让秀菊下乡去自生自灭,就为了省下一点口粮,就把人赶出去,现在写信回来说要结婚了。

  “这事都怨我,秀兰你一个人要注意身体,这钱你收好,买点奶粉喝,补补身体,对宝宝也好,我得走了,晚了怕是赶不上火车。”

  苏秀兰捏着手里的两百块钱,看着那道有些岣嵝远去的背影,心中说不上来的酸楚。

  娘,她真的和一前不一样了……

  孟书芸吸了吸鼻子,都是自己的纵容,酿成了今天的结果。

  好在老天爷让她重来一次,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下午坐上火车,人挤人,大包小包满地都是,过道都挤满了人,味道更是一言难尽。

  如果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口罩就好了!

  想到这个,孟书芸脑子里就有了想法,这个年代,口罩还没有普及,不仅能够防疫病毒的传染,还能有效隔绝气味,应用更是广泛。

  揣着心事,她心中激动又兴奋,恨不能现在就坐在缝纫机面前裁几个口罩出来。

  针线活对于孟书芸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为了养家糊口,脏活累活她都干过,踩缝纫机更是手到擒来。

  孟书芸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车厢里的吵闹声把她的思绪打断,打眼一看是黑市里那个小黄毛。

  “你这孩子,怎么那么倔,不就是打了你几下,你连我这个娘都不认,跟我过来,一会就下车。”

  一名中年妇女,戴着粗布头巾,灰扑扑的农妇打扮,不起眼,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此刻正死死拉着李大顺的手臂。

  “我不认识你。”李大顺冷冷地说道,脸上写满愤怒和无可宣泄的无力感,“你放开我。”

  李大顺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熟悉面孔,指着那人大声喊道:“她就是我娘,你放开我。”

  被指着的孟书芸也愣住了,第一反应就是人贩子,上去抓住那女人的手腕,一个用力就掰开。

  “你拉着我儿子的手做什么?”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震惊地看着孟书芸。

  孟书芸!!!

  看着李大顺,突然就多了那么个好大儿!

  那女人被孟书芸的气势镇住了一会儿,反应过来指着她鼻子就骂。

  “什么你儿子,我看你就是一个人贩子,从我肚子里面爬出来的我能不认识我儿子!当家的,你快过来,有人要和我们抢儿子啦!”

  女人的大嗓门,叫来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黝黑的皮肤,有点驼背,一副怕生的样子,总是低着头,不敢与人对视。

  “孩子,我们都知道你想去城里上学,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给你上学,你就体谅体谅我们做父母的,在老家那边念一个差不多的就好了。

  爹求你跟我回去吧。”

  玩道德绑架这一套是吧!孟书芸真是高看了这一群人贩子了,道德绑架对她来说无效。

  她忽地冷笑一声,一把抢过旁边看热闹一女人手腕上的手表塞到李大顺的手里,大声吩咐。

  “摔烂它。”

  李大顺看着眨了一下眼睛,很快明白了孟书芸的用意,在手表主人的谩骂声中,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那是我的手表,不能砸,你要是敢砸了,我立刻报警,我不会放过你的!”

  听到报警两个字,两个人贩子慌了神,脸色难看至极,推搡着要偷摸离开。

  孟书芸哪里会让他们如意,“两位不是说是他的父母吗?现在你家孩子摔坏别人的手表,赔钱吧。”

  手表主人把矛头对准那两人,“赔钱,我那块手表可是牌子货,进口的,贵着呢,两百块钱,现在就赔钱。”

  男人低头在女人的腰上掐一把推出去说话,想找机会逃跑。

  “别让那个男的跑了,他们就是一伙人贩子,要是跑了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娃娃。”孟书芸大喊一声,那男的吓得开始乱窜。

  几个热心人一下把人按倒在地,场面混乱起来,这个时候,火车上的乘警已经赶到把两人都控制起来。

  乘警严肃地审视着被控制住的两个人贩子:“就是你们涉嫌拐卖,跟我们到警务室好好交代!”

  手表主人拦住人不让走,“我的手表算谁的?那可是我花200块钱买回来的。”

  李大顺捡起地上的碎片,看着孟书芸开口。

  “这块手表有磨损,应该是使用很久了,卡扣也有修补过的痕迹,这位大婶买的是二手货,也就值八十块钱。”

  女人大惊,她这块手表就是八十块钱买的,她看着手表挺新的,一个小屁孩是怎么看出来是二手货的!

  “你胡说,我手表就是新的,你一个小泥腿子,识不识货你就乱说。是你摔了我的东西,必须赔我两百,不然我就要去派出所告你们。”

  孟书芸把人护在身后,气势不弱于面前的女人,叉着腰开口。

  “你说两百就两百,行啊,你拿出购买凭证出来,你能拿出来我们就认,拿不出来就给八十,你爱要不要,不要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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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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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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