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重生八零:白眼狼儿子我不要了泡芙绵绵>第27章 畜生敢抢他女儿的钱,打死他
  孟书芸向李大顺仔细交代后,手伸进口袋取钱,说道:“我先给两百块定金。咱们最好立个字据,防止有临时变故。明天一早我会赶到粮站。”

  李大顺点了点头,把自行车往孟书芸身旁推去,“娘,您这两天来回奔波不方便,这自行车您先骑着用。您交代我的事,我肯定办好。”

  两人交谈的差不多,苏秀菊眼中满是兴奋,高声喊道。

  “娘,我们现在每天进城坐车,两个人一来一回一个月要六十元。

  要是我住在城里,每天能多出两个小时做口罩,一个小时能做十个,两个小时就是二十个!”

  苏秀菊越说越激动,眼眸发亮,毕竟租房确实比来回跑要省钱。

  只要每天早起一个小时,还能赚得更多。

  孟书芸面带微笑,满是宠溺地夸赞:“秀菊,你这数学学得真好,一下子就算出来了。”

  孟书芸这话一出,苏秀菊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她余光瞥见李大顺还在旁边,心里嗔怪母亲一点都不避讳外人,就这么直白地夸奖自己。

  李大顺在前面带路,三人路过供销社时,苏秀菊拉着娘的衣袖,犹豫地问:“娘,要不要叫上二姐?”

  孟书芸望着供销社里忙碌的身影,摇了摇头,拉着小女儿往叶家的方向走去。

  “你姐现在月份大了,告诉她反而不好。万一叶建国那畜生不在屋里,到时候咱们就算有十张嘴也说不清,反而会加深你姐和咱们的隔阂。”

  苏秀菊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想反正跟着娘走准没错。

  “前面就是叶家,那个女人就住在旁边那栋楼。”李大顺手指着不远处相连的楼房,都带着院子,几步路就能到。

  话音刚落,叶建国和一个女人从院子里面走出来。

  叶建国从口袋里面拿出两百块钱递给刘晓梦:“你拿着给儿子补补身子,这个钱供销社那边赔的,本来就是给我儿子补身体的,拿着,用完了再找我要。”

  刘晓梦靠在叶建国怀里,“就是苏秀兰那天碰瓷补偿的?不是八百块钱吗?怎么只有四百了?”

  叶建国再她的脸上亲了一口,“要不是我娘从她手里抢过来,你怕是连两百都拿不到,行了,我还要去上班,快回去吧。”

  两房距离不远,三人听得一清二楚,孟书芸眼睛冒火,咬牙切齿。

  好一个叶建国,居然明目张胆抢秀兰的抢,还给外面这个野女人花。

  她都不敢想她的秀兰受了多大的委屈,要不是李大顺看见,她怕是不会告诉自己。

  “你们俩就在这儿等着,我去去就回。”孟书芸说着,在布包里翻找,找出一个大麻袋,“看到隔壁有人出来,大顺你就吹口哨。”

  要是赵老太出来了,连她一起打!

  苏秀菊在一旁不放心,刚要上前就被孟书芸用眼神制止,只好留在原地。

  叶建国一边打电话,一边摸出一根烟往巷子走去,外面有风,不好点着火柴。

  孟书芸跟在后面,把麻袋高高举起,就在叶建国擦亮火柴的瞬间,麻袋猛地罩了下去。

  “是谁?竟敢偷袭老子!”

  叶建国愤怒地大喊,正要挣扎反抗,屁股上就挨了一脚。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疼得直打滚,像条扭动的蛆。

  孟书芸手脚并用,毫不留情,心里恨不得再多出几双手脚,全往这个畜生身上招呼。

  突然,孟书芸的手臂被拉住,她心中一惊,扭头一看是苏秀菊,手里还拿着两把扫帚。

  来得正好,母女俩一人一把扫帚,使劲地朝叶建国身上打去。

  片刻,李大顺赶忙拉住两人的手臂,示意赶紧离开。

  他自己则扛起叶建国,像丢垃圾一样把他丢进了院子。

  叶建国的惨叫和哀嚎声引起了院子里人的注意,有人出来一看,吓得魂飞魄散。

  “啊!建国,你怎么样了?”

  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神色慌张地跑出来,看到地上的叶建国,脸都吓白了。

  刚刚还好好的,现在却被人罩着麻袋打了!

  刘晓梦连忙上前,把叶建国头上的麻袋扯下来,就看到鼻青脸肿的叶建国,吓得尖叫一声,差点摔倒。

  叶建国吐出一口血水,里面还混着一颗牙齿。

  此刻他浑身剧痛,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先捂住哪里,只喊道:“还看什么!赶紧叫车,我要去医院。”

  孟书芸三人躲在不远处,看着院子里的动静。

  这么大的动静,没看到赵老太出来,孟书芸心里有些遗憾,想着不然连她也一起打一顿,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收回目光,孟书芸心中的恶气总算是出了一些。

  相较叶建国的所作所为,打他一顿算是便宜他了。

  “娘,二姐夫他真的在外面养了一个女人,肚子都那么大,太过分了,还住在隔壁,还抢了二姐的钱。”

  苏秀菊委屈地控诉着,后悔刚刚没多打几下,就该把他那二两烂肉踩烂才好。

  “今天的事别告诉你二姐。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回家。

  大顺,明天车子的事就麻烦你了。”

  李大顺挠了挠后脑勺,摇着头说:“不麻烦。”

  孟书芸突然意识到,使唤李大顺时格外顺手又顺口,心里也默默接受了这个义子。

  “嗯,好好干,以后我带你吃香喝辣的。那个大肚子女人,你多留意着点。”

  交代完后,孟书芸和苏秀菊便往回走。

  今天时间还早,孟书芸打算多买些细棉布做口罩。

  来到镇上供销社门口,就看到苏向阳,旁边站着向珊珊。

  几日不见,苏向阳穿着花衬衣,脚蹬大头皮鞋,头发抹了发蜡,油光水滑地全梳到后面,一副不伦不类的社会人打扮,他自己乐在其中。

  孟书芸本不想理会这个没脑子的小儿子,可他偏偏要到自己面前炫耀。

  “娘,您也来买东西呀!”

  苏向阳双手插兜,嘴里满是冷嘲热讽,“还真的谢谢您把我们赶出家门,我爹把家分了,我和大哥每人100块。hΤTpS://WWω.sndswx.com/

  明天我就要去南方经商,我以后可是要当大老板的人。

  你现在后悔也没用,我不会原谅你的。

  到时候你可别哭着求我,我一分钱都不会给您。”

  孟书芸冷眼旁观,如果可以,真想狠狠扇他两巴掌让他清醒清醒。

  还没等孟书芸有所动作,苏秀菊就站到了前面,大声维护道:“用不着你这个白眼狼,娘有我给她养老,不劳烦你。”

  苏向阳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面前戴着口罩的人是谁,随即发出一声冷笑:“三姐,难道你以后嫁人了,也要带着老娘一起嫁过去吗?

  你这样还能嫁得出去吗?

  她只是为了她自己,有你在能帮她干活,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要接你回来?

  娘她那么狠心把我们俩赶出家门,你以为她不会把你也赶出去?

  这是迟早的事。

  说不定已经给你看好了亲事,就等着拿你换彩礼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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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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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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