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人去拿暖瓶,秦阳被她看的耳根发热,看出她的意图,先一步把暖瓶拿过来递到她手上。
林初夏接过暖瓶,又看了他一眼。
秦阳摸摸鼻子,知道自己这是被媳妇儿嫌弃了,弯腰去抢秦母的差事,“妈,我来烧火吧。”
如果不是不合适,秦母都快笑出声来了。
谁能想到她那个先前还一脸不愿意的小儿子,也有粘媳妇儿的一天。
只是这火还真不能给他烧。
她这小儿子一年回不了一趟家,又是村子里数得上的有出息,支书和村长都在家里,怎么能让他进厨房?人家支书和村长怎么看?
刚把人赶走,张桂兰就回来了。
洗了手就进了厨房,看到林初夏掌勺秦母在烧火,微微怔了一下,不过也没在意,直接去蒸馒,面是一早就发上的。
林初夏把红烧肉炖到锅里,秦母烧火,她就去帮张桂兰揉馒头。
“嫂子,地里的菜苗出的怎么样?我听妈说地里新种了豆角和茄子,”一边揉着馒头,林初夏一边找话说。
张桂兰看了她一眼,林初夏正好对着她浅笑,心里那点儿不舒服也没了。
其实出了家门她就后悔了,觉得不该拿彩礼说事,毕竟林家做的事跟弟妹没关系。
早在林家想换亲的时候他们就打听过了,林家偏心大女儿。
虽都是林家女儿,从小到大待遇天差地别,村子里这种好几个孩子的家庭,老大是闺女老二又是闺女,不受待见的事也常见,也明白如果不是林家大女儿反悔了,依着他们秦家和小叔子的条件,绝不可能做出临时换亲的事。
自己嫁给谁都没得选,彩礼多少她还能管得了?
“都出的挺好,豆角长得大点儿,过两天该插架杆了,”张桂兰道,“另外一块儿地里的西红柿还没拉秧,那个还能再结个把月,等西红柿拉了秧种茬青菜,完事就种大白菜了。”
她说完看了林初夏一眼,“咱家三块地,每块两三亩的样子,就村西口的那块地少点儿,这几块地现在一块种豆角,一块种茄子,那块儿少一点儿的种的西红柿,豆角地和茄子地挨得近,离家远,西红柿地离家近,离那两块地也远一点儿,一个村南,一个村西,今年豆角和茄子价都挺好,西红柿倒也不错。”
秦母听到大儿媳妇儿的话转头看过来。
林初夏也听明白了,刚才地是分好了,但是谁家种哪块儿可没说。
她揉着馒头,头也没抬,“那我要离家近的吧,我一个人下地也方便点儿,就是得占大哥大嫂便宜了,养了半季的西红柿让我摘了果。”
秦母收回目光,眼眸温柔的看着灶火。
张桂兰爽朗的笑了,“嗨,这是占什么便宜,那西红柿的旺季都快过了,你不觉得亏就好,不过你要那块地确实合适,离家近,就在村边上,又不是鸡狗地。”
“我知道,嫂子是实在人,”林初夏真心的夸了一句。
张桂兰倒不好意思了,嘿嘿笑着,想说点儿什么,又有点儿拉不下来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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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一顿饭宾主尽欢,酒没少喝,菜也没少吃。
秦家人头一次尝到林初夏的手艺,对这个小儿媳妇没有不满意的。
他们农村人娶媳妇,不就冲着会过日子会做饭,到时候再生个大胖小子吗。
下午的时候秦家大哥两口子和秦父秦母在家里收拾架杆,林初夏回屋后把选西红柿地的事儿和秦阳说了。
“当时话赶话说到那儿了,大嫂问我我就随便选了一块。”
秦阳没在意,“哪块儿都好,离家近点合适。”
种地难免起早贪黑,他不在家,媳妇儿走夜路他也不放心。
“到时候你就种点简单的,再让爸帮你搭把手,我有工资,不指望着地里那点收成。”
他怕林初夏不清楚家里的收入情况,到时候起早贪黑种地,干脆跟他讲清楚。
“我现在每个月工资63块钱,到时候我给家里寄50,你给爸妈10块,剩下的40你留着。”
他爸长期吃药,他之前赚的钱也多是用在给父亲看病上了,要不然也不会因为三百块钱的彩礼欠下饥荒。
林初夏知道秦阳是修路修桥的,却不清楚他的具体工作内容。
每个月给她寄40块钱,比工厂里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还要高。
越来越觉得这个亲换的好,换的妙,换来的秦阳呱呱叫。
“我在家也用不着什么钱,你还是多留点吧,”做生意初期投入大,她有那300块钱,也够用了。
“嗯,我会视情况的。”
秦阳没说死,让她收拾一下和他出个门。
林初夏也终于问出心里的疑惑,“你什么时候回单位?”
听说上辈子新婚第2天起早就走了,这已经下午了。
“陪你回了门再回,”秦阳找出个网兜,“一会儿咱们先去把结婚证领了,顺便去供销社给岳父岳母买点东西。”
这下真让林初夏意外了,不过也很快回过神,“好。”
俩人和秦母说了一声,直接推着自行车出了门。
秦汉和张桂兰正在跨院把收拾好的架杆重新放好,看到那两口子出了门,秦汉突然想到什么。
“对了,还没说好谁种哪块儿地呢,老二家要种豆角的话,这几天架杆该插了,爸那身子骨不行,弟妹肯定也干不了那活儿,正好老二在家,让他给插了豆角杆,等回头你提醒我跟老二说。”
张桂兰把扛来的架杆立到墙边,拍了拍手,“不用去说了,老二他们要西红柿地,明儿起早你就给豆角秧插杆去就行了。”
秦汉转头,“他们怎么要那块地了,你跟老二两口子说的?你告诉他们今年豆角和茄子赚钱了吗?不会是你让老二家要西红柿地吧?”
张桂兰一巴掌拍在秦汉的肩头,推了他一把,“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的人?都说了老二媳妇儿挑的,她想要离家近的,再者,西红柿地有什么不好,三天摘一次果,卖了就是钱,豆角和茄子这才哪儿到哪儿。”
秦汉被推了个趔趄也不恼,看媳妇儿要急脸,笑着凑了过去,“我就知道我媳妇儿大度,绝对是这个,是我小心眼,我不对。”
他比了个大拇指过去,张桂兰撇嘴瞪他,又没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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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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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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