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廷风和朱广孝有些泄气,前者把眼睛眯成一条缝,道:“宁宴,你突然就不聪明了。”
能明显感觉到,许七安的思维活跃度严重下降,没有往日那么敏锐。
许七安抬起头,直愣愣的望着纵横交错的梁木,没好气道:“你朋友身体不好的那几天,是不是也特别没精神?”
“怎,怎么又提我朋友的事...”宋廷风有些小小的尴尬。
“呵呵。”许七安心说,我十三天没睡觉了,你指望我脑子转的多快?苏苏那个没用的东西,提提神都做不到,养她何用。
不过,这种魅的优点不在于内核,在于配套的外壳。
养一只魅,就相当于养了一个鱼塘,比他辛苦养怀庆、临安、浮香、采薇这些备胎更轻松惬意。
到时候,鱼塘主许七安手握钢叉,看中哪条鱼,就快准狠的插下去。
“不如休息一下吧。”宋廷风提议。
“让驿卒送一些甜食过来。”许七安说。
对抗大脑疲惫的最好办法就是摄入糖分,糖分是大脑唯一可以利用的能量,大部分人喜欢吃甜食,其实并不是甜食有多好吃,而是大脑促使着身体去摄入糖分。
许七安现在就很需要糖分。
驿卒给他们做了桂圆蛋花甜汤,葡萄干糕点,杏仁豆腐脑....甜的。
许七安矮个里面拔将军,挑选了桂圆蛋花甜汤,把杏仁豆腐脑推给眯眯眼,宋廷风顿时高兴起来,笑道:“宁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甜豆腐脑。”
因为你看着就是个异端...许七安笑道:“因为咱们是兄弟嘛,看你以泪洗面的,给你吃豆腐脑,甜一甜你的心。”
谁以泪洗面了?宋廷风翻了个白眼,知道他暗指苏苏姑娘的事。
话说回来,苏苏姑娘可真妙啊,是罕见的,能与我大战三百回合的姑娘....宋廷风想着今日在茶楼包间发生的销魂韵事,十更了。
“你不会懂的,你是浪子,我不是了。”宋廷风摇摇头,冷笑道:
“以前你刚加入打更人时,我劝你娶吕青吕捕头,你扭扭捏捏的不同意,转头就跟浮香好上,我当时就知道你是个同类。吕捕头要是嫁给你,那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许七安脑海里闪过吕青英姿飒爽的模样,没好气道:“虽然吕捕头没有浮香漂亮,但你说她是牛粪,太过分了吧。”
“我没说她是牛粪,我说的是你。”
“那你说什么鲜花插在牛粪上?”
“....”
吃完甜点,因为名侦探许宁宴状态不佳,宋廷风便主动承担起推理的重任,清了清嗓子: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周旻,我肯定会把密码本藏在一个巡抚队伍随时能找到,但又不惹人注意的地方。”
“嗯!”许七安点点头。
“周旻的住处已经检查过,没有暗格和可疑的东西。他留下的这些书,咱们刚才也比对过了。”朱广孝说。
宋廷风想了想,摸着下巴,“...可能,未必是书呢?周旻心思缜密,别人能想到的事情,他肯定也能想到。
“我们不妨换个思路,那可能是一本写着字,但不是书的东西?宁宴,你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很好,廷风,你的聪明才智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你是一个被教坊司女人耽误的天才。”许七安捧了一句,问道:
“那你觉得会是什么呢?既不是书,又在周旻的遗物中。而且还要有相当的厚度....”
许七安忽然顿住。
“是黄历?!”宋廷风率先喊出来。
埋头苦干的老实人朱广孝,准确的在遗物里翻找出一本厚厚的黄历:“是不是它?”
“就是它!”许七安将胸腔里的浊气一口吐尽,眼神里洋溢着兴奋。
既是书,又不是书。既醒目,又平平无奇。按照这段时间对周旻这个人物的揣度和分析,许七安有极大把握确认,这就是周旻的风格。
三人迫不及待的翻开黄历,从第一个字开始,按图索骥的数到第一百六十二个字:日!
乙卯日的“日”。
接着是第三百四十七个字,第四个字,第一个字,第二个字。
组合起来:默日光丁壹伍!
显然,这是错的。
接着,他们采用第二个方法,取页数,而不是字数。
取页数的话,那么每一个字数对应的就是日历中的某一天。组合如下:
默、4月6号、1月15号、1月29号、1月25号、1月26号。
“日,又错了。”许七安把黄历一丢,骂娘道:“这个思路不对,重新来。”
“或许我们可以先解开“默”这个字,因为它是唯一的字,而且排头。”朱广孝提出自己的想法。
排头的意义是很重要的。
许七安捏了捏眉心:“那你有什么思路吗?”
朱广孝摇摇头。
许七安又问:“默这个字,在咱们衙门里没有特殊意义吧?”
宋廷风沉吟道:“巡抚大人和姜金锣早已研究过暗号,如果“默”字指向的是衙门中的某个暗号,姜大人和巡抚大人应该能发现。”
“巡抚大人能发现什么?他也就猜字谜厉害。”许七安撇撇嘴,下一刻,他愣住了。
灵光在枯竭的脑海里迸发,电光火石般的闪过。
他想起了还在警校时,一位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教授曾经讲过,一个人的行为和他的习惯是息息相关的。
在对目标人物进行剖析和侧写时,首先要尽可能的收集对方的资料,了解对方的习惯。
再狡猾的罪犯,行为模式也是有迹可循的,那就是他的习惯。
周旻的习惯是什么?
是字谜!
杨莺莺说过,周旻喜欢在饮酒时与她玩猜字谜....所以,周旻在思考如何藏匿证据并留下线索时,他会习惯性的往字谜方向靠拢....由此推断,两组暗号里,唯一的一个字,也是一个字谜。许七安思路越来越清晰。
宋廷风和朱广孝相视一眼,默契的保持着沉默,刚才一瞬间,许宁宴的状态回来了,一如当初追查桑泊案时的睿智、专注。
默,拆开就是黑和犬....许七安边捏着眉心,边问道:“我记得去黄伯街的同僚说过,那里是狗市?”
宋廷风“嗯”了一声:“是狗市,怎么了?”
许七安就说:“默字拆开来,分别是“黑”和“犬”,而黄伯街的信息是周旻在上一个字谜游戏里留下的线索,我觉得现在可以对应上了。”
“你觉得暗号指向的是狗市?”宋廷风皱着眉头,“那这个黑是代表什么?仅仅一个犬字,就判断暗号指向狗市,是不是太武断了。”
“我有一个想法。”许七安没有说完,出门喊来了驿卒。
“几位大人,有何吩咐?”驿卒道。
“你对黄伯街了解多少。”许七安问。
“黄伯街啊,那地方可乱了,白日里还好,静悄悄的。可一到晚上,那里便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偷鸡摸狗的,江湖游客,甚至外头的山匪也会到那条街去。”驿卒回答。
那里到底卖的是狗肉,还是什么肉....许七安腹诽了一句,思索道:“山匪和江湖客,应该不至于为了吃一口狗肉,跑那里去吧?”
“当然不是,黄伯街表面卖的是狗肉,其实是一处黑市。卖的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做着见不得光的交易。”驿卒道。
“你有去过黑市?”许七安问。
驿卒顿时露出羞愧之色,嗫嚅道:“去买过狗肉。”
买狗肉何必做出一副用手装逼被发现的尴尬表情...许七安皱眉道:“说人话。”
驿卒小声道:“在辛6号铺子找过私娼,买狗肉指的便是这个意思。”
太年轻了,找私娼都这般扭扭捏捏不敢说...三人同时摇头叹息。
“辛6号?”许七安问。
“黑市铺子以天干地支命名。”年轻的驿卒面红耳赤,感觉自己被公开处刑了。
许七安颔首:“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等驿卒关门离开,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许七安耸耸肩:“情况已经非常明显,黑犬,指的就是这个挂狗肉的黑市。”
至于白帝城为什么会有这种地方,在官府眼皮子底下做见不得光的交易,并不值得奇怪。
就连天下首善之城,也存在很多黑市。
黄伯街距离驿站不算远,但归属于外城,夜里没有宵禁。
“那其他暗号指的是什么?”宋廷风自问自答:“应该是告诉我们,去黑市应该找谁,或者怎么找。”
“答案就在黄历里。”许七安很肯定的语气。
“刚才我们已经检验过了。”朱广孝看着他。
“黄历的想法是没错的,但周旻怎么可能会把至关重要的线索留在遗物里呢。”许七安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是往年的黄历,不是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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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一年?”朱广孝沉声道。
“广孝啊,今天的你明显不如廷风机智。往年有那么多,大奉立国六百年,想要找到正确的黄历无疑大海捞针,周旻显得没有那么蠢。既然不是今年的黄历,我猜那个黄历对他来说有某种不同寻常的意义。
“黄历当然不会有什么特殊意义,但年份有,比如出生年月,新婚大喜日子等。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十四年前的黄历。
“因为那是周旻被委任到云州的开始。”
十四年前的老黄历,这回驿站也没有了,只有衙门和书局还有保留,为了保持低调,宋廷风没有找衙门,而是去了书局。
一盏茶的功夫,他骑着马,带着老黄历返回。
许七安找来纸笔,在桌案铺开,想着自己的字难登大雅之堂,便把朱广孝推出去充当刀笔吏。
他们用之前的方法,采用“第几个字”的法子解密,发现还是不对,抄录下来的字牛头不对马嘴。
接着采用“页数法”,第一百六十二页是五月十二日,宜:开市、婚嫁、入宅、出行。
忌:祈福、开仓、掘井。
“开市!”许七安捕捉出关键信息,“应该是让我们在夜里开市之后,再去黑市。”
他的说法得到了宋廷风的认同。
接着是第二组暗号:叁佰肆拾柒肆壹贰
许七安翻到第347页,这一页的日期是1月15号,他扫了一眼当日的黄历,终于恍然大悟,茅塞顿开,说:
“我明白了!
“一百六十二和三百四十七指的是页数,四、一、二指的是字数。廷风你看,这一页的第4,第1,第2个字,连起来是什么?”
宋廷风眯着眼,念道:“丁15...“
联想到刚才驿卒说的信息,他脱口而出:“黑市铺子,丁15号?”
谜题终于解开了...
许七安和宋廷风如释重负,往椅子一靠,吐出悠长的一口气。
朱广孝也搁下笔,感觉浑身轻松。
许七安走到桌边,定睛一看,大吃一惊的表情说:“广孝,你写的字竟这般难看。”
宋廷风跑过来凑热闹,跟着大呼小叫:“没法入眼,没法入眼...”
朱广孝不服气:“你们写的字很好看?”
宋廷风倨傲道:“我的书法不比读书人差,我小时候为了练字,省吃俭用的买纸买墨。”
许七安则说:“小时候家里穷,为了练字,我用毛笔蘸水在院子里练字,一练就是二十年。”
朱广孝狐疑的扫了眼他们,把笔递过去:“那你们写几个给我看看。”
许七安和宋廷风默契的转身,勾肩搭背:
“走了,回房休息,书法不是用来炫的。”
“我也这么认为。”
望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朱广孝张了张嘴,低头看着自己的书法,暗暗决定,今后也要开始苦练书法,不能在这个小团队里落后他们。
回到房间,许七安脱掉鞋子上床打坐,以确保晚上去黑市时,他的状态是良好的。
兴许是大脑过于疲惫,他很长时间没有进入状态,思绪不受控制的发散,难以收束。
....算算时间,怀庆和临安她们已经快收到我的信了吧....希望那封信能让怀庆转怒为喜,尽管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她....裱裱那个傻妞肯定很感动,她比褚采薇那个情窦未开的吃货更好撩....
至于两位公主会不会私底下交流信件,或者被她们之外的人看见,许七安认为是不可能的。
第一,怀庆和临安关系不睦,断然不存在交换信件的可能。而且,他写的信有些暧昧,这年代的姑娘要脸,不可能会把这种信告诉别人。
第二,怀庆和裱裱都是成熟的公主,成熟到已经可以进行受孕,拥有收发信件的自由和权力,皇帝和妃子们不会过问,其他人则不敢私拆公主的信件。
他这个小铜锣给两位公主写暧昧信件的事,几乎不存在曝光的可能性。
渐渐的,许七安进入了观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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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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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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