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这个明星很想退休快眼看书>第三百二十章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歌声传开,全场沸腾。

  《蒙面唱将》收官之夜,最后一首歌曲,大多数人通常会选择有情怀的,能给人带来共鸣或回忆的,亦或者是——足够嗨的!

  从目前整首歌的风格上来看,这无疑是一首………摇滚!

  要知道,【巨星】在一整季里,主要以民谣风的作品示人。

  不管是《消愁》,还是《那些花儿》,他的这些歌曲都是当下少有的民谣精品。

  这些歌的确很好,大家也都佩服【地球】所写的歌词。

  但是,这不是有很多人在拿【地球】和骆墨进行比较吗?

  不少人都觉得【地球】所创作的词曲,说不上风格单一,毕竟风格还是挺多变的,比如《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但类型很单一。

  民谣风,民谣风,还是民谣风!

  不像骆墨,从一开始的《温柔》,再到《赤伶》,再到《东风破》,再到《夜曲》………他可以说尝试了太多类型了。

  摇滚他玩过,戏腔他唱过,情歌他都封王了,说唱歌曲还一夜五杀,被大家戏称为平嘻王。

  更别提中国风开山鼻祖这个响亮的称号了。

  所以,很多人说骆墨是词曲鬼才,是全能创作人。

  至于【地球】老师,则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达到了巅峰。

  从一定层面上看,貌似还是比骆墨差上不少的。

  所以,这首摇滚一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地球】在做出回应!

  谁说只有骆墨可以尝试各种类型?

  我也一样可以!

  而且直接从民谣跨越到摇滚!

  观众们有了这种脑补之后,只觉得整个人瞬间就嗨起来了。

  “啊!感觉像是两大高手在隔空对决!”

  “两个人相互切磋,却又相互欣赏!”

  “妙啊!莫名有一种江湖感!”

  “高手过招,爽啊!”

  不得不说……..你们太能脑补了!

  骆墨之所以选择这首歌,没有任何多余的原因,只因为他最想唱这首歌,仅此而已。

  同时,李俊一在“怒音”方面还算有点天赋,他的嗓子是能唱出低沉的嘶吼感的,而且也是他主动提出,想在最后荣耀献唱的时候,玩点不一样的。

  在《创造偶像》时,骆墨每次公演都会带着大家尝试一点新东西,他有点怀念这种感觉了。

  戴着假面唱这首《假行僧》,更是莫名的带感。

  很多听众在听清楚歌词后,只觉得有股电流传遍全身。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这词搭配《蒙面唱将》,实在是太爽了!

  我们站在舞台的正中央,一路过关斩将,甚至在总决赛中打败天王与天后。

  这种荣耀时刻,自然是万众瞩目!

  此时,正有数不清的观众正在收看现场直播。

  所有人的眼睛,都汇聚在了二人的身上。

  但他们看不到假面下的脸庞,他们不知道二人真实的身份。

  你是天后又怎样?

  你堂堂天王直接打明牌,虽然戴着假面,但等同于是亮明了身份来欺负人?

  呵,有趣。

  反观我们,只有两张假面,两个代号。

  不过是……..无名之辈!

  ………

  ………

  戴着假面的【地球】挥动手掌,在他的带动下,现场有很多观众直接起立,站起来跟着听歌。

  舞台上的灯光逐渐明亮,之前被黑暗所笼罩的区域,开始让人看清楚了。

  然后,不少观众就懵了。

  专业评审那边也直接看呆了。

  “民乐!舞台上还有民族乐器!”

  “怎么还有古筝?”

  “天呐,摇滚和民乐的结合!?”

  “摇滚还能和民乐融合到一起吗?”

  很多人在这个时候才回过味来,怪不得先前的伴奏声让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感觉和平日里听摇滚的时候不一样。

  感情是这些民乐藏起来了,没让大家看到!

  一瞬间,很多观众看得更有劲了。

  无他,袁鹤文这次又撞枪口上了。

  袁鹤文是靠写古风歌出名的,古风歌曲里自然会经常用到民乐。

  可袁鹤文写得《咫尺》已经输了。

  输了之后,对方还在舞台上带来了民乐。

  一下子就更有趣了,不是么?

  “哈哈!袁鹤文也是可怜,先是被骆墨碾压,又被地球碾压!”

  “袁大神出来学学,别盯着骆墨各种碰瓷了,看看人家地球,直接民乐加摇滚!”

  “牛逼!直接爽到了!”

  专业评审席上的词曲人们只觉得:“危!饭碗危!”

  前有开宗立派的鬼才骆墨,今又冒出个地球!

  这种惊艳感他们太熟悉了,有一种梦回《情歌王》的感觉。

  《情歌王》的舞台上,骆墨也玩过好几次融合,像《夜曲》就是古典和流行的融合。

  “等等!不对!有地方不对!”有几个同样敏感的词曲人,突然就站了起来,和先前的吕一如出一辙。

  好几个人忍不住对吕一大喊,因为现场的歌声太响了。

  “是他对不对!地球就是他!?”

  吕一则哈哈大笑,畅快大笑。

  现在不觉得我疯了吧?

  至于那些还被蒙在鼓里的人,则一头雾水。

  甚至还有人想着:“又疯了一个?”

  ……..

  ……..

  歌声继续,现场气氛越来越浓烈。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

  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崔健的《假行僧》,是摇滚歌曲里的经典曲目之一。

  在那个年代,这首歌有其特殊的立意与情怀。

  而对于骆墨而言,这首歌在这样的舞台上唱出来,其实也有不同的含义。

  只是这层含义,注定不会有人知晓。

  唯有许初静坐在嘉宾席的正中央,所有人都在跟着嗨,都觉得【地球】已经唱嗨了,已经唱爽了,她却觉得………他好像有点孤独。

  为什么孤独?

  为什么会有孤独?

  许初静深深地看着舞台上的那张假面,看着那张平平无奇的卡通脸庞,就是有这种与所有人都不一样的想法。

  歌曲到了B段,整个伴奏声的曲调开始拔高。

  《假行僧》这首歌,原唱的版本很经典,也有诸多翻唱的版本很流行。

  由于骆墨自身的特殊性,所以他对这首歌的末尾部分进行了融合,融合了一部分谭维维翻唱时所采用的【怒音】!

  这首歌在后面收尾的部分,根本就没有再继续唱歌词了,而是只有一个字——【嘞】!

  一直在以这个字的不同音调在唱。

  融入【怒音】后,让人听着很畅快,很发泄。

  仿佛一切的东西,一切的情绪,都在此刻宣泄而出!

  “太爽了!这一段听得太爽了!”

  “这怒音牛逼啊,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要命,这嗓子绝了,这现场唱功太强了!”

  “地球!你到底还藏了多少东西!”

  “巨星!巨星!”

  按照节目组制定的流程,荣耀献唱的蒙面歌手,是要在演唱歌曲的最后一段,也就是最后几十秒钟的时间里,直接揭面!

  这等于是舞台设计的一部分,在还未唱完的时候就公布身份,然后以自己真实的身份再唱下去,会让人觉得情绪又得到了递进,综艺效果直接拉满!

  在万众瞩目下,【巨星】一边和【地球】唱着怒音,一边直接一把扯下自己戴着的假面。

  聚光灯照耀在他的身上,他仿佛真的是在发光!

  很多人看着眼前的一幕,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都懵了。

  有些人是没想到是他,有些人是不知道他。

  弹幕翻涌,现场哗然。

  “怎么是他!竟然是他!”

  “我的天!李俊一!巨星他妈的是李俊一!?”

  “嗯?怎么不认识,是新人吗?”

  “科普一下,李俊一,骆墨工作室旗下!”

  “天呐!《创造偶像》的老观众突然有点想哭!”

  “我就知道,骆教官怎么会放弃他呢?”

  此刻,正在收看直播的童树,眼眶都有点发红。

  他看着李俊一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看着他歇斯底里的高唱着,看着他那无比痛快的样子,为他感到高兴。

  别忘了,墨哥给你的赠言啊!

  ——去发光!去发光!去发光!!!

  有些人因为不开弹幕,也因为不认识李俊一,所以还没猜到站在他身旁的那个还戴着假面的【地球】是谁。

  但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已经知道了。

  这一刻,专业评审和现场观众们甚至觉得头皮发麻!

  感觉脑子都要炸了!

  吴悦风和春晓则面色铁青,特别是吴悦风的表情,特别难看。

  现场已经有观众开始大声尖叫了,声音汇聚到一起,让所有收看直播的人都能隐约听见。

  “李俊一!!!”

  “骆墨!”

  “骆墨!!!”

  地球的身份,都已经不是呼之欲出了。

  在阵阵【怒音】演唱中,【地球】依然没有摘下假面,依然是那张看着平平无奇,甚至看着还不算好看的脸庞。

  大屏幕上,却又大字浮现。

  《假行僧》。

  【作词:骆墨】。

  【作曲:骆墨】。

  【编曲:骆墨】。

  【演唱:骆墨,李俊一】。

  炸翻全场,炸翻直播。

  骆墨和地球,两个人在此刻重合。

  这种强烈的冲击,让整个节目达到了最顶峰。

  他不揭面了。

  很多人觉得是没必要揭面了。

  或者是懒得揭面了。

  可实际上呢?

  只听骆墨高声唱着:

  “【嘞嘞嘞嘞嘞嘞嘞!】”

  长达数十秒的怒音在此刻结束。

  歌曲的调子又回归到了最初。

  李俊一放下了话筒,徒留戴着假面的【地球】一人,给整首歌进行收尾。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音乐在此刻停歇,现场开始安静。

  骆墨戴着假面,目光炯炯,直视镜头。

  许初静看着这一幕,莫名有种眼睛产生幻觉的感觉,好像这张假面上的脸庞,和骆墨的脸庞,有了重叠。

  一个是梦境中白猫的主人,一个是现实中自己身边之人。

  这首歌,骆墨就是要全程戴着这张脸唱完,就是要戴着假面唱完!

  是的,身份是大公开了。

  【地球】就是骆墨嘛,是顶流,是国民度极高的男星,几乎人尽皆知。

  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他的知名度已经非常非常可怕了。

  但是……

  你又可知……..你又可知.......

  ——你知我是骆墨!

  ——你又不知……..我是骆墨!

  歌曲在此刻收尾。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镜头对准假面,对准这张脸庞。

  “【但不知道我……是……谁!】”

  .......

  (ps:第二更。建议边听歌边看,原唱和怒音版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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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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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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