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永恒之门赵云小说>第两千四百三十四章 有水好
  “大叔,我不好吃。”

  赵云一阵尿急,转身便要开溜。

  奈何,吸力强大,让他寸步难行。

  危机关头,

  他将剑插在了地上,欲以此,抵御吸力。

  可惜啊!不咋好使,长剑在泥土中,划出了一道深深地沟壑。

  既是顶不住,赵云所幸就不顶了。

  他抽出了长剑,任由自己被吸过去。

  冷。

  越靠近僵尸,他越觉浑身冷彻入骨。

  还有他的活人气,也大片溃散,

  甚至于,体内淌流的鲜血,都直欲喷薄而出。

  他有理由相信,若被僵尸逮住,会被瞬间吸成干尸。

  铮!

  未多想,他一剑捅了过去。

  随之,便是铿锵之音,莫看僵尸卖相吓人,可他那近乎腐烂的身体,却是坚硬如铁,饶是赵云的力道,都未刺进半分。

  唰!

  僵尸伸手抓了过来,指甲盖奇长。

  赵云眼疾手快,忙慌收剑,举起格挡。

  倒是挡住了,可他那小肩膀,还是被划出了一道血痕。

  “都说了,俺不好吃。”

  赵云弃了剑,第一时间绕过僵尸,撒丫子跑了。

  僵尸无甚言语,一蹦一跳,直奔他追来,不止追,还一个劲儿的张口吐阴气,花草树木染之,皆被腐蚀。

  见之,赵云不禁暗自吞口水。

  就说吧!这玩意儿比老鬼强多了。

  遭遇后者,他尚能过过招。

  撞上前者,他只有跑的份儿。

  唔!

  亡命逃窜时,他的闷哼,是一声接一声。

  皆因肩头的血痕,是僵尸抓的,尸毒在蔓延,冰冷的寒意,正一次次的侵入他的五脏六腑。

  封!

  赵云心中一叱,对着肩头,点了几下。

  此法,治标不治本,封住了穴道,能阻止尸毒蔓延不假,不代表尸毒就消失了。

  呼!

  僵尸又追到,一口阴气吐的狂风大作。

  赵云紧咬牙关,脚踩枯木,翻身跃了出去。

  哗哗哗!

  落地的瞬间,他听到了远方的流水声。

  这,让他眸光一亮。

  有水好啊!

  有水便是生路。

  僵尸怕水的嘛!

  也不能说怕,水能掩活人气,没了目标,保不齐它自个就回去了。

  嗖!

  有了奔头,赵云顿来精神,速度猛增。

  身后,僵尸也是一根筋,就盯住他不放了。

  ...........。

  噗通!

  不久后的落水声,是伴有一片浪花的。

  是赵云跳河了,一个猛子,扎入了河底。

  砰!

  没了活人气,僵尸落在河边,便未再动弹。

  映着暗淡的星辉,他如一尊雕像,巍然而立。

  直至东方,即将映出第一模红霞,它才缩回了林中。

  .............。

  喝酒上头。

  喝水更上头。

  这一夜,赵云就喝了不少水,加之尸毒,整个人都晕了过去,如一片树叶,随河飘零。

  他运气不错,在河的下游,卡在了一块礁石下。

  事儿没完。

  待晨光普照,他肩膀上的血痕,竟冒起了一缕缕黑烟。

  皆因他的伤,出自僵尸。

  既是出自僵尸,那伤口便见不得阳光。

  诶?

  正因有一缕缕黑烟,才惹出一声轻咦。

  定眼一瞅,才知是个小女娃,与赵云年纪相仿,正提着葫芦,在河边打水。

  “爹,那有个人呢?”小女娃回头喊了一声。

  “你这丫头,怎的又跑河边。”粗犷的话语,很快响起,随之,便是一片嘈杂的脚步声。

  来了很多人,清一色的壮汉子。

  完了,赵云便被捞了上来。

  “没死,还有气息。”

  “谁家的娃子。”

  “这伤口,好生怪异。”

  一伙人七嘴八舌,倒也心肠不坏,三下五除二,便给赵云排了排水,在河里飘了大半夜,喝的饱饱的。

  ..........。

  “疼,胳膊疼。”

  “冷,浑身冷。”

  赵云被救下了,也被带走了。

  但,他睡的并不安详,一路都在做噩梦,时常还有一声痛苦的闷哼,惨白的小脸,还满是冷汗。

  ...........。

  不知何时,他才有迷迷糊糊的意识。

  除了疼了冷,便觉一阵颠簸,不像是坐船,更像是坐马车。

  待开眸一瞧,还真就在马车上,眼前,还有一个小拿着手绢的小女娃,正盯着他,好奇的看。

  “你醒了。”小女娃笑了笑。

  “你是.....?”赵云吃力的坐了起来。

  “我叫玉兰。”小女娃一点儿不眼生,或者说,她对面前这个小少年,颇感亲切。

  都是神朝的人嘛!...亲切就对了。

  没错,是赵云的亲友,非应劫入世,是转世投胎。

  一个天道大轮回,与他牵扯因果的人,太多太多了。

  “俺叫赵子龙。”

  “你咋会掉河里。”

  “说来话长。”

  他应劫,她转世,皆无前尘记忆,相见不相识。

  不过,都是小屁孩,两人倒也聊得开,都有一种名为“亲切”的感觉。

  ............。

  合吾!

  马车颠簸的一路,频频不绝的是这等呼唤。

  赵云曾透过窗户往外看,才知这是一个马队,确切,是一个走镖的马队,那一声声“合吾”...便是开路的行话。

  看过,他才摸了摸手臂,一阵疼一阵麻。

  瞧肩膀上的血痕,却被包了一层糯米。

  这玩意儿好使啊!专克尸毒。

  也是他命不该绝,被走镖的搭救。

  马队里有随行的郎中,好巧不巧,认得尸毒,也好巧不巧,押运的货物里有不少糯米,才让他捡回一条命。

  “那个,是我老爹,马队的大镖头。”玉兰指了指一方,说话时的一副小神态,颇为自豪,“他武艺可高强了。”

  “看出来了。”赵云笑了笑。

  走镖的,哪个不是练家子。

  咕噜!

  饭量大的人,小肚皮都时常抗议的。

  如赵云,此刻就饿得很,头晕也眼花。

  “喏,吃吧!”玉兰递来了一个馒头。

  “多谢。”赵云忙慌接下,也顾不得啥形象了,吃的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问道,“你咋也跟着大人走镖。”

  “我是偷偷藏到马车里的。”

  玉兰嘿嘿一笑,随手还拿了个小包袱,掏出了一柄小刻刀,以及一块没刻完的木雕,埋着小脑袋,一刀一顿的刻着,“爹爹不许我乱跑,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外界,很危险。”

  “爹会保护我。”

  小丫头嘿嘿一笑,递来了木雕,

  “好看不。”

  “手艺不错。”赵云接下,翻来覆去的扫量。

  木雕是个青年,乍一看,有点眼熟,好似在哪见过。

  “他是谁?”

  “我也不知,时常梦见他。”

  牵扯因果的缘分,总是那般惊人的相似。

  那年那月那也一夜,赵云也是被镖队所救。

  不同的是,与他同坐一辆马车的人,换了个名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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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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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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