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九零之圆满人生>281、借条
  郑梅情绪激昂,陈志民却冷静的多。

  他忍不住给郑梅泼冷水:“咱们没证据。就算那钱是从我大嫂手上借走的,咱们也没办法。”

  郑梅顿时焉了,不甘心地道:“我朋友说的话也不能当做证据?”

  “就算人证有了,物证呢?陈家完全可以抵赖,说她们是从别处借的钱。”

  郑梅顿时急了:“她们一家子穷光蛋,往哪去借三十万?三十万啊!不是三十块!这钱肯定是大嫂的,没跑了!”

  陈志民沉默不已,半晌,才道:“大哥大嫂还有一些东西你不是收着吗?去找找,说不定能找到线索。”蜀南文学

  郑梅拍着自己的额头,骂了一声:“看我这猪脑子!我这就去找。”跳起来就往楼顶的杂物间跑。

  亏得当时自家老公强硬地很,坚决不让自己把那些辣鸡丢了。

  要是真丢了,那三十万就没了,那才是戳自己的心窝子!

  陈志民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眉眼笼罩在烟雾下,让人看不清楚神情。

  郑梅费了好大的劲,才在杂物间的角落里扒拉出一个沾满灰尘的旅行箱。

  她顾不得拍身上的灰尘,搓着手,看着眼前这个破旧的旅行箱,就像在看一块发光的金子。

  可不就是金子吗?!

  三十万呐!

  发家致富全靠这三十万了!

  郑梅兴奋地全身发抖!

  有了这三十万,她就可以在市区买一套房子了,一家人的户口也可以迁过去了,女儿每个学期几千块的择校费也不用给了!

  多好的事儿啊!

  至于玉梅是不是真的借了贺晓霜三十万,或者就算玉梅借了贺晓霜三十万,还钱也该还给陈冬儿这件事情,郑梅选择性地忘记了。

  很快,郑梅就高兴不起来了。

  她把箱子翻来覆去地翻了好几遍,吃了一嘴的灰,这箱子里还是一堆破烂,别说借条了,箱子里一张纸头都没看见!

  郑梅不死心,又翻了几遍,把里面的几个布娃娃也剪开了,棉花布头都拆地七零八落的,也没找到半点有用的东西,顿时泄气地坐在地上。

  陈志民看见郑梅垂头丧气地下楼来,心里一点不意外。

  “没找到?”

  郑梅哭丧着脸:“没有,我都翻遍了。老公,找不到借条,我们拿什么去问陈家要钱?”

  陈志民把手上的烟蒂碾熄在烟灰缸里,站起身来,一声不吭地往外走。

  郑梅急了,一把拉住他:“干嘛去?你赶紧想想办法啊!蜜儿这学期的学费还没交完呢。”

  陈志民阴着脸,说道:“我去找找大哥的朋友,探探他们的口风。你再想想还有什么地方咱们漏了。”

  郑梅连忙叮嘱他:“你千万别提借条的事,财不露白。”

  陈志民点点头:“我知道了。”

  郑梅的心情就跟坐过山车似的,忽而兴奋忽而忐忑忽,十分刺激。

  好不容易捱到深夜,陈志民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了。

  郑梅看他的脸色并不是很高兴的样子,心情顿时不好了。

  “找不到吗?会不会,他们当时根本没写借条?”

  话一说出口,夫妻俩顿时面面相觑。

  还别说,这还真的是贺晓霜能干出来的事。

  毕竟能眼皮子都不眨地一出手就借三十万,借的对象还是个小姑娘,就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

  陈志民有些闹心,心里有个念头转来转去,不过看着枕边人的脸,有些话却说不出口了。

  没过几天,宏观村里就有人在传陈力家的大女儿玉梅借钱不还,想当老赖的传言。

  这话的源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的,几天功夫,居然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

  有人相信有人不信。

  不信的自然是和陈家交好的一群人,以刘珍反映最为激烈。

  “那个下贱坯子黑心货!造谣也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侄女自己开店开公司,买房子买车子,会差三十万?狗屁的借钱不还!十多万的房子,他们家说送就送!他们差钱吗?烂了舌根的东西!有本事别在背后阴人啊!有本事站出来,咱们罗对锣鼓对鼓,说个清楚明白啊!”

  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噢哟,刘大婶,你说的十多万的房子就是你家住的这套啊?真白送给你啊?”

  有人眼红:“你得了人家的好处当然为他们说话了!要给我一万块钱,他们想让我说什么我也会说。”

  有人幸灾乐祸:“有钱又怎么了,这名声都烂大街了,难怪年纪这么大了还嫁不出去,活该!”

  有人嫌恶:“拿着别人的血汗钱发了家,还想赖账,忘恩负义!”

  有人不平:“我看你才忘恩负义。说陈家忘恩负义的,麻烦先看看你们做的营生!你们做的这些手工活,这些年都是谁帮你卖出去,让你们赚足了钞票?得了好处的是你们,背后诋毁他们的也是你们,你们怎么还有脸说人家忘恩负义?!”

  宏观村里炸开了锅,李爱华却一无所知,她正高高兴兴地帮玉书收拾行李。

  儿媳妇的死对儿子打击太大,好不容易玉书松了口,愿意带着女儿去旅游散心,李爱华当然举双手赞成。

  刘珍拖着一袋子山货上门的时候,看见妯娌开怀的样子,突然不忍心把村里的传言告诉她了。

  他们家里刚遭逢巨变,一家人刚刚凄风苦雨地过完了一个囫囵年,好不容易心情好转了一点,结果又碰上这样糟心事。

  都是钱财惹的祸啊!

  刘珍苦笑着想。

  李爱华要强爱面子的性子她这几年也算了解一点,倘若让她知道女儿的名声被人糟蹋了,恐怕会立即冲回村里找人拼命。

  想了想,刘珍开口道:“玉梅不在家吗?”

  李爱华也没多想,随口答道:“她天天恨不得以公司为家,这个时间肯定在公司了。你找她有事啊?”

  刘珍胡乱找了个借口:“嗯,有个亲戚家的女儿想来城里找工作,我想问问他们厂里收不收人。”

  李爱华就道:“多大点事。等她晚上回来我跟她说一声。”

  刘珍有些为难:“我那亲戚的女儿来城里好多天了,一直催我帮忙问问,有点着急。”

  李爱华并没有起疑,想了想,就道:“那你去公司找她吧,知道地点在哪里吧?”

  刘珍笑道:“你们家老大老二都是村里年轻一代的榜样,那地方我能不熟吗?”

  告别了李爱华,刘珍匆匆往似锦服饰去了。

  流言的事情还是要尽快提醒玉梅处理,不然越演越烈,对玉梅很不利的。

  哎,也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跟陈家作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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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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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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