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的物业在绿化上下了大工夫,即使是数九寒冬,小区里面的四季常绿乔木也是郁郁葱葱的,银杉,松柏,苍翠里夹杂着光秃秃的却形状各异的灰白色的树干,也是难得的风景。
何欣雅先开口问道:“你们……还好吗?”
话一出口,何欣雅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能住的起丽景花园别墅的人,能不好吗?
玉梅看着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笑了笑:“好不好,端看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如果我们追求的仅仅是吃的饱穿得暖,衣食无忧,那我们确实挺好的。”
她收回目光,看向眼前的人,“不过,我是得陇望蜀,有了好的,就想要更好的。从前穷怕了,现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就开始追求身份地位。还真应了那个词,欲壑难填。有了片瓦遮身,又会嫌地方太小,穿着棉麻布衣,说不定就幻想绫罗绸缎了,你说是不是?”
何欣雅困惑地道:“女人最好的归宿不是嫁人么?你阿爹和玉……你大哥,一个比一个能干,你何必那么拼命?”
何欣雅没意识到自己这话问的有什么不对,毕竟当下很多人都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的。
女人再能干,倘若不嫁人,似乎人生就不那么圆满。
玉梅有时候觉得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一边高呼男女平等,一边又理所当然地仗着女性的身份理直气壮的将自己的未来系在男人身上,却从来没想过,都是爹生妈养,凭什么男人就该负担起女人的一生?
不过,交浅言深,玉梅没耐性跟一个多少年没见面的老乡来讨论这个深奥的问题,她随口问道:“你们全家都回来了?不打算再出去吗?”
何欣雅没料到玉梅会问到她头上,“啊?……是吧,绕来绕去,我阿娘还是故土难离,现在家里一切都发展的不错,就想着回来碰碰运气了。”
玉梅撇撇嘴,恐怕是混不下去才对,当初何欣雅出嫁的时候那排场,刘美芳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家女儿嫁了个有钱人。
当初走得那么高调,这次却跟丧家之犬似的灰溜溜了回来了,打死玉梅都不相信刘美芳真的是故土难离。
不过,这是人家的事情,玉梅才懒得问。
玉梅不想说话,何欣雅就没话找话:“你……还没处对象吗?”
玉梅叹了一口气,怎么一个个都盯着这事不放呢?她今年26不是62,她不嫁人有什么好奇怪的?
何欣雅又叹道:“以前我不懂,只觉得嫁人千般好万般好,嫁了人我阿娘就管不了我了。”她自嘲地笑笑,“等嫁人了才知道,我阿娘管我,至少是为了我好,可是嫁了人,人家却打着为我好的旗号把我欺负地死死的……还是你聪明,不肯肯早早嫁人……以后挑人,还是要睁大眼睛看看,遇人不淑,毁的,就是一辈子。”
玉梅虽然不待见何欣雅,可是看她这样悲观,还是忍不住嘴贱开怼:“姐们,你今年多大?有三十吗?人的一辈子有多长,就算短命,活五十岁就够本了,那还有二十年呢。现在就说毁了一辈子,不嫌太早了么?”
她逼视着何欣雅,“不就是嫁了个辣鸡吗?你都甩了他了,还有什么好耿耿于怀的?不过不小心踩了一坨屎,难道你还要在心里把那坨屎珍藏一辈子?”
何欣雅有些难堪:“原来你都知道啊。”
玉梅没什么歉意地耸耸肩,道:“抱歉,喜欢嚼舌根的人太多,不想听也听了一耳朵。”
何欣雅不由想起自家阿娘的来意,不由有些担心。
要是华婶也知道了自家的事情,那阿娘提的事情会不会惹毛华婶?
这么想着,何欣雅就有些担心。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女孩,神情坚毅,神采飞扬,自信里带了一点嚣张,明媚里带了一点果敢,她随意放松地站在那里,就自成一道风景。
这样女孩,真的会看上自己一事无成的哥哥吗?
而玉书,记忆里那个风光霁月的少年,是否依然还是疼爱的自己的邻家哥哥?
玉梅带着何欣雅在小区里闲逛,家里,刘美芳绕了一大圈,终于绕到自己儿子身上来了。蜀南文学
“我们家明业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公司做了一阵子,后来我想回老家了,他拗不过我,只好把工作给辞了,我真是后悔的要命,早知道就不强迫他了。他在公司里面已经做到主管的位置了,再升一升,说不定就是部门经理了。”
李爱华没觉得一个主管或者经理有什么了不起,玉书玉梅走出去,人家都是陈总小陈总地叫,她早就听得麻木了。
刘美芳如果不提头衔,只说待遇多好,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说不定还能让李爱华震撼一下,偏偏刘美芳一心觉得这个总那个总的很能唬人,看见李爱华面色没有半点波动,心里有些奇怪。
她叹气:“我们这些做父母的,总希望孩子有出息,可是太出息了,我们也烦恼,就说这终身大事吧,左一个看不上,又一个没感觉,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可倒是说道到李爱华心坎里去了,家里的大女儿不就是现成的例子么?有了一点成就,就跩得跟什么似的,死活不愿意嫁人,把她愁得哟,白头发都要添好几根。
“对的哟,为了她,我都不知道给拜托了多少人了,可她一个也看不上。你们家明业也是这样吗?”
刘美芳一拍大腿,“噢哟,可不就是嘛。我就想,他要是嫌大城市里的姑娘不安分,那回到老家来,找个知根知底的,他总没话说了吧。”
“所以,我这次特地回来,就是想问问,你可看得上我家明业?要是不嫌弃,就让两个孩子试着处一处?”
李爱华还没回过神来,刘美芳又砸下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或者,换亲也成啊!”
李爱华神色怪异,“换亲?”
这个词李爱华并不陌生,所谓换亲就是我把女儿嫁给你儿子,你把女儿嫁给我儿子,一个换一个,不用彩礼不用嫁妆,谁也不吃亏,皆大欢喜。
一般来说,换亲的都是家里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时娶不上妻的,家徒四壁,年纪大了,痴了或傻了。
以前家里穷的时候,李爱华也曾担心玉书娶不上媳妇,也曾动过拿玉梅给玉书换亲的念头,连人选都看好了,后来被婆婆拦了下来,再加上玉书自诩知识分子,坚决不肯同意这件事,李爱华才作罢了。
没想到时隔多年,她居然又听到这么个词语,李爱华一时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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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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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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