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盘龙之朱雀变异>244、挑拨
  婚宴散场,玉梅交代何喜梅:“你顺路带二妹回去吧,我还有事去一下公司。”

  玉兰看着阿姐落荒而逃的身影不厚道地笑了,“阿姐这是怕回去又被阿娘念叨吧。”

  何喜梅莞尔,虽然知道玉兰说的是事实,也不说破,只冲着她的背影喊一句:“慢点开车。”

  玉梅很快开车走了,玉兰挎着何喜梅的手在酒店门口等玉书开车过来,听见背后有人喊她:“玉兰小妹子,等车啊,我送送你们吧?”又朝何喜梅道了声好。

  玉兰回头看见郭新龙,笑了笑,说道:“谢谢,不用了,我哥哥开车来了。”郭新龙便不说话了,都是老熟人了,他对玉兰与贺世开说话做事的风格还是比较了解,知道两人厌烦那些虚头巴脑的客套话,也就不讨她嫌了。

  何喜梅知道郭新龙是饭庄的老板,对他的印象挺深刻的,看见玉兰和对方熟稔的样子,随口问道:“你们很熟啊?”

  玉兰看着郭新龙走到不远处的车旁,看见郭星海下车给他开门。玉兰感觉到那辆车的副驾驶上有人看着这边,只不过车窗没降下来,看不清楚目光的主人是何许人。

  听见何喜梅问她,玉兰收回目光,敛了敛心神,说道:“认识几年了,是个不错的合作伙伴。”

  至于哪方面的合作,玉兰没说,何喜梅也没问。小姑子的秘密多了,她早已见怪不怪。

  不过对于郭新龙,何喜梅还是有点好奇的,正想说什么,身体却突然打了个寒战。她嘀咕道:“你哥速度好慢,我们到里面去等吧,外面太冷了。”不由分说地拉着玉兰退回酒店里,视线却借机扫了一圈,没发现异样的地方,心下狐疑,刚才她分明感觉到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她看,难道是她想多了?

  玉兰以为何喜梅是真的冷了,就把身上的羊绒披肩取下来披到她身上。那披肩本来是玉梅用的,看到玉兰穿得单薄,就不由分说地给她披上了。

  玉兰并不怕冷,披肩对她来说可有可无,只不过拗不过阿姐才一直没取下来,这会儿正好借花献佛,给何喜梅用了。

  何喜梅也没推迟,姑嫂二人站在落地玻璃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话题围着郭新龙叔侄俩转。

  “开车的那个是郭老板的儿子?不是听说他没结过婚?”

  “不是儿子,是侄子。”

  自从情书事件之后,玉兰对郭星海的印象就极差,因为郭新龙的关系,玉兰不好拿他开刀,只是远着对方。

  郭星海大约也知道玉兰膈应他,加上叔叔郭新龙一再吩咐他别惹玉兰,他就算有满肚子心思也全部憋在肚子里,两个人勉强算得上井水不犯河水。

  何喜梅看玉兰谈兴寡淡,便住口不言了,好在玉书把车开过来了,两人上了车,一路安稳地回到家。

  李爱华看见玉兰一个人回来,没看见玉梅,觉得奇怪,就问玉兰:“你阿姐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

  玉兰手上拎着两盒包装精美的喜糖,把糖递给李爱华,随口应道:“哦,阿姐说公司有事,她先去公司了。”

  李爱华冷笑道:“呵……她这是怕我问她什么时候找男朋友,找借口不回家呢。”

  玉兰憋着笑,说道:“阿娘,其实,阿姐还年轻,没必要这么着急的。”

  李爱华撇撇嘴,说道:“女人的青春本就短暂,这个年岁正好找人。过了25岁,就走下坡路了,到时候高不成低不就的,难道要给人当后娘吗?”

  玉兰顿时黑线,阿娘这观点未免太悲观了一点,阿姐怎么也算事业有成,倘若不是心有所属,阿姐想要嫁个不错的男人,其实也没多难。

  李爱华叹气:“嫁人不难,难的是嫁对人。她这一天天的,跟个男人似的,气势越来越盛,对她可不见得是好事啊。女人太强势了,哪个男人敢娶。”

  玉兰剥了一颗奶糖塞进李爱华嘴巴里,说道:“阿姐心里有数的,您不必担心。”

  李爱华嚼吧嚼吧,把糖咽下肚,不想再说这个让她闹心的话题,转而问起当晚婚宴的事情。ΗtτPS://Www.sndswx.com/

  “开了多少桌?来的客人多不多?”

  “好像有两百来桌吧,南坪村里每家每户都有人来了。”

  李爱华咋舌,“那你安婶今天恐怕要乐疯了,这排场这么大,多有面子!和你大哥大嫂的婚礼比起来也不差什么了。”

  玉兰点点头,附和道:“是啊,听说光礼金就收了三十多万呢。”

  李爱华啧啧啧了几声,说道:“村里人给的随礼没多少,大头应该是小蓝他们那些生意场上的伙伴吧。不过三十万也算不错了,比你大哥那时候收的都多。”

  想到这里李爱华又有些肉疼,当初要是厚着脸皮把钱收下来就好了,偏几个孩子都说不收礼,愣是把钱还回去了,现在想想不免可惜。

  玉兰一看李爱华的神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故意说道:“咱们当初没收礼,所以大家提起咱们家说的都是好话呀。”

  李爱华顿时舒坦了,被人念总比被人说要好。

  玉兰并不觉得这是一件让人自豪的事,但也不妨碍李爱华自得自乐。

  母女俩说了一会儿话,玉兰说道:“对了,阿娘,李婶和别人说阿姐不能生才嫁不出去。”

  她实在对李彩云膈应得不行,一点也不婉转地把李彩云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李爱华一时没回过神,“哪个李婶?”等品过味来,顿时恼了:“李彩云?我去她娘的!狼心狗肺啊她!这几年借了我多少钱我都没让她还了,她还造你阿姐的谣言,心怎么那么黑呢?”

  李爱华呼哧呼哧气得直喘气,玉兰摸着她的心口给她顺气,一边劝她:“阿娘别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李爱华越想越气,说道:“你阿姐也真是的,早点结婚不就完了嘛,结了婚谁还敢往她头上泼脏水?!”

  玉兰无语了,这怎么又怪上阿姐了?!

  李爱华又道:“麻痹,借钱嫌钱少,黑起人来没半点的迟疑的?!不行,我不能这么便宜她李彩云,我得好好算算她这几年借了我多少钱,必须让她一分不少地还回来。”

  玉兰看见李爱华站起来急匆匆地回房去翻小本本,顿时失笑,经了这一事,恐怕李彩云再怎么卖惨,阿娘都不会心软再与对方友好往来了吧。

  玉兰对自己三言两语破坏两个人关系的事情没有半点愧疚,何况李彩云并不无辜。她靠在沙发上捏着眉心给郝梅打电话:“替我查个人,今天晚上和郭新龙叔侄在一起的,酒店里的监控应该能查的到,越详细越好。”

  玉兰总觉得自己应该查一查郭家叔侄俩,至于为什么,玉兰也说不出所以然,反正想到了就去做了,至于结果是什么,玉兰并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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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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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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