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华心情很好,儿子的终生大事终于确定下来了,她也了了一件心事。
虽然两个当事人都表示要多处一段时间再结婚,估计等结婚也是两三年以后的事了,不过大事确定下来了总归是好事。
李绍培也由衷得为姐姐感到高兴,跟以往再怎么掩饰也遮不住的消沉的状态比起来,现在的姐姐精气神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李爱华絮絮叨叨地说了最近发生的事情,未了,对李绍培道:“阿培,这几年多谢你们俩了。欠你和阿珉的钱我年底回家就可以还给你了。”
李绍培摇摇头,心道,亲姐弟还说这客气话做什么。于是就对李爱华说:“不用着急,玉书现在厂子刚开没多久,用钱的地方多的是,给他留着周转用吧,我们也不差这五千一万的,等厂子稳定下来了,有多余的再还我们就行了。”
李爱华说:“嘿,以前没钱没办法,现在有钱不赶紧还了心里总悬着,不踏实。玉书现在厂里生意很好,估计到年底欠的钱都还清了还有余钱来造房子呢。”
李绍培来了兴趣,“他生意这么好吗?”他记得自己刚开始办厂的时候,两年间都只是保本而已,根本就没什么盈利,第三年开始生意才慢慢上了轨道,本钱才逐渐收回来了。所以对李爱华说的话他将信将疑,总认为她夸大事实。
实际上,厂里的生意比李爱华知道的还要好,不过玉书比较保守,也怕李爱华到处嚷嚷坏事,基本上说一半留一半的。偶尔李爱华问起,玉书也只是说了个大概,细节上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李爱华只知道儿子的工厂有钱赚没亏本,还能把旧债还清了就行了,其他的事情她也不纠结,因此对李绍培的疑问,她真没办法解释。
李绍培更确定姐姐是在粉饰太平,挂电话之前犹不放心的嘱咐她:“要用钱就跟我说,咱们亲姐弟,没那么多好计较的。只要不是大数目,我还是能拿的出来的。”
李爱华只当弟弟说客气话,一点也往心里放。以前在王绵绵面前总觉得直不起腰,现在自己儿子能赚钱了,用不了就能无债一身轻了,何必再去她跟前讨没趣。
李绍培挂了电话靠在沙发上发呆。
王绵绵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在他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漫不经心地问:“你姐又找你借钱了?”
李绍培看了妻子一眼,懒得纠正她的称呼,说:“不是,大姐说欠我们的钱过年回家就能还我们了。”
王绵绵在心里冷笑,说的好听,每次都说还还还,还到最后还不是旧债未消又添新账。
李绍培没看妻子的脸色,笑着说道:“大姐现在好多了,玉书自己的厂子有了起色,又谈了对象,玉梅玉兰都在上学,她没什么好忧心的了。阿爹阿娘总算可以放心了。”
听到玉书谈了对象,王绵绵来了兴趣,大姑姐家这么穷还有人看得上她儿子,那姑娘得有多瞎?
幸而这话王绵绵只是在心里腹诽,没有说出来,不然又是一场家庭大战。饶是如此,王绵绵还是觉得不说两句心里不痛快:“那还早着呢,你姐家那一块娶媳妇彩礼出了名的高,房子,礼金,首饰,哪个不要钱,你姐还有的累呢。”
李绍培斜了王绵绵一眼,不赞同她的话:“大姐和姐夫两个农民能供出个大学生多不容易,玉书肯定会争气的。要是他自己有事业还要靠爹娘才娶得起媳妇,我都看不起他。”
王绵绵不吭声了,心道,真要自己争气才好,免得爹娘靠不上,又得连累咱们这些舅舅舅妈。
弟弟两口子怎么想的,李爱华没兴趣知道。她高兴的是儿子的事情终于定下来了,连着几日走路都带风。
李爱华高兴了,有的人就不高兴了。
何喜梅阿娘一张大嘴巴把玉书与何喜梅定亲的事一宣扬,李三妹当场气得摔坏了一个瓷盆。
她费了老大的劲才让李爱华事事都会询问她的意见,她还以为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喝上谢媒茶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看好的人却被别人截了胡,内心的憋闷可想而知。
何阿秀的爹娘面色不虞。虽然他们觉得玉书条件一般,并不符合他们的期望,耐不住女儿给他们算的一笔账。
据说,玉书那一个小厂,毛估估一下,一年大概能赚十万。这还是保守的,实际利润可能还要高一点。
一年十万是什么概念?他们一家子,加上女儿的工资,一年收入还不到两万块,人家一年赚的就顶他们全家五年的总和。而且这还只是第一年的,以后每年肯定还会增加,不用想也知道,这厂子就是会下金蛋的母鸡呀。
再加上玉书是独子,虽然有三个妹妹,不过大妹用不了多久就要出嫁,到时候又能换一笔彩礼,余下两个小的随便养养也花不了多少钱,养大了嫁人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这些钱,以后都是玉书的。
玉书的爹娘,一个老实一个耳根子软,好糊弄得很,凭女儿的手段还能没法把他们驯地服服帖帖的?
何阿秀爹娘光是想一想就激动地浑身发抖。女儿嫁给玉书,以后跟着吃肉,他们当爹娘当兄嫂的也能跟着喝汤,何必还要累死累活地打工种地,一年到头还赚不了几个钱。
因此一家几个人都对坏他们家好事的何喜梅一家恼怒地很。
一家里,唯有何阿秀的大哥何大刚有不同的意见:“我说你们都瞎折腾。那玉书再好也是个泥腿子,农村户口有什么好稀罕的?小妹在市里上班,你们让她加把劲找个有钱的城里人不就行了?”
李三妹心说:“还城里人呢!那些城里人猴精猴精的,人家凭什么看上你一个没钱没文化的乡下丫头?”
她知道何大刚这人好高骛远,直说人家看不上何阿秀,他铁定不高兴,因此耐心地解释道:“阿秀在乡下长大的,咱们都希望她嫁人以后还能帮衬娘家,那给她找的婆家就不能太精明。那些城里人都精明的很,就算有钱,人家也不一定肯给咱们花呀。那还有什么用呢?不如玉书,他们家都是老实的,要是阿秀和玉书的事儿成了,你就可以去玉书厂里当个厂长什么的,那不都是阿秀一句话的事儿吗?”
李三妹说这么多,只最后一句挠到何大刚的痒处。他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去玉书厂里当个厂长绰绰有余的。
这么一想,就觉得小妹嫁给玉书再好不过了,因此面对家人的懊恼,他不以为然地道:“陈玉书与何喜梅两个只是定亲,又没有成亲,有什么好担心的。有的人结婚了还能离呢,更何况还没结婚的,一搅就散了。你跟阿秀说一下,让她使把劲,对她来说,抢个雏儿有多困难。”
何阿秀的家人纷纷给她支招,她自己也没闲着。虽然厂里没人知道玉书与何喜梅定亲的事,玉书与何喜梅两个人看起来也很正常,但何阿秀就是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以后何喜梅就是玉书名正言顺的未婚妻,她何阿秀做什么都是名不正言不顺了。
她的心底涌起强烈的不甘,这种不甘支使着她不顾一切地找上何喜梅。
何招弟看看一脸平静的何喜梅,再看看一脸哀怨的何阿秀,结结巴巴地说:“你们……好好聊聊……我去车间看看。”她快步出了办公室,步履匆匆,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何喜梅倒了一杯水放在何阿秀旁边,平静地问她:“找我什么事?”
她还记得何招弟提醒她的事情,不过,她起初以为那是误会,现在看来,也许招弟猜中了。
何阿秀特别讨厌何喜梅这种天塌下来她也稳如泰山的样子。她原本想让大嫂找一些何喜梅家人的把柄到处宣扬一下,针对玉书阿娘爱面子的性格,只要未来媳妇身上有了污点,这桩亲事不用她动手,自然就会吹了。
结果却发现,居然找不到何喜梅一家人一丝的不妥。何喜梅爹娘都是普通人,何喜梅却有能力把一家人护得严严实实的,让人找不到说嘴的地方,可见这个姑娘有多厉害了。
何阿秀一声不吭,眼泪开始一滴一滴往下落,这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很惹人怜爱,倘若是个心软的人,此刻或许就先败下阵来了。蜀南文学
何喜梅却稳稳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脸上平静无波。
何阿秀哭了一阵,看何喜梅没反应,顿时有些失望。她在心里酝酿了一下情绪,才开口说道:“你喜欢玉书哥吗?不喜欢对不对?我喜欢他很久了哦。以前他家里情况不好,我阿爹阿娘都反对。我一直不敢表露自己的心意。好不容易,现在情况好了,我以为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喜欢他了,可是,你却横插一杠,抢走了我喜欢的人。”
何喜梅笑了笑,这话到底有多少水分,她一清二楚,何阿秀心里也明白。
今日何阿秀在她面前这一番作态,无非是想让她因为愧疚自动退让。就算无法使自己退让,也能恶心一下自己,在自己和玉书之间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
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去,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长大。
从现在起到未来三年,她和玉书都处于相互考察的阶段。
这期间,只要有人稍加挑拨,很容易就能在她和玉书之间划下裂痕。说不得约定时间没过,她与玉书就会分道扬镳了。
何阿秀都快被何喜梅笑糊涂了,难道她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未婚夫和别的女人有关系?还是,自己说得还不够真情流露,不够真实感人?
心里没底,何阿秀呐呐:“你就不想对我说些什么吗?毕竟是你对不起我。”
何喜梅笑了笑,何阿秀总觉得她的笑容充满了戏谑。
“我想,你弄错了一件事。假如你现在和玉书正在处对象,你们互相喜欢,而我插足你们之间了,那是我不对。可问题是,你们在处对象吗?没有。说句不好听的,你只是单恋一个人。那你总不能要求你单恋的对象或者他的家人为你的心意买单吧?感情这种事,讲究你情我愿,并不是你喜欢他,就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我和他之间互相情愿,又经过双方父母同意的。虽然现在都讲究自由恋爱,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效力等同。我并不觉得我有任何对不起你的地方。”
“我喜不喜欢玉书或玉书喜不喜欢我,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我们没必要向外人报备。你喜欢他,这很正常,谁还没有几个追求者了,我表示很荣幸,说明你也看到他的魅力了。至于你说以前不敢说喜欢她现在又敢说了,那又怎么样?不是我说话难听,像你这样现实,就算错过了谁那也是你自己的责任,与人无尤。”
何喜梅凑近何阿秀面前轻笑一声,“我说的,可对?”
何阿秀总觉得何喜梅在向她示威。她很想把手边这杯水泼到眼前这张笑得极可恶的脸上。真是人不可貌相,何喜梅平时都是安安静静老老实实的,到头来才发现,她才是隐藏最深的那个人。
何阿秀咬着牙,恨恨地说:“你以为自己赢了吗?只要你们一天没结婚,我就一天不会放弃,还有那些喜欢玉书哥的人也不会放弃,我等着你被抛弃的那一天。”
何喜梅没回答,豪言壮语谁不会说,可那有意义吗?
她伸手做了个请出的动作,对何阿秀说:“这里是设计室,非请不得入,你下次还是不要随便进来了。”
何阿秀气呼呼地起身就走,出门就看见玉书倚在门框边上,也不知道来了多久,有没有听到她们两人的对话。
她委屈巴巴地看着玉书,红唇微启,正想给何喜梅上点眼药,玉书却看都没看她一眼,绕过她直奔何喜梅而去了。
何阿秀眼睁睁地看着木门在自己眼前甩上,险些撞到她的鼻子,顿时气得吐血。
玉书两眼放光盯着何喜梅看,刚才她和何阿秀的对话他从头听到尾,简直想为自己的姑娘喝一声彩。
何喜梅微赧,“你不觉得我这样不好吗?”
玉书摇摇头:“不,你这样很好。”
他想要的妻子是有原则,明事理,有主见,性格亦柔亦刚,善良却不会同情心泛滥的女子。
何喜梅就是这样的人,是他梦寐以求的伴侣,他绝对不会轻易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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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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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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