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以前不理解其中的奥秘,也从没想着试一试,没想到今天不小心牙齿碰到了舌尖,顺势咬破舌尖朝雨中吐出一滴血珠,竟然让大雨停歇了。
原来小娇娇的血也可以为自己所用创造神奇!
以前需要费心血精力才能阻止大雨,然后昏睡不醒两三天,现在只要撒一滴血再运功就能达成目的,真是没想到!
李锦紧抿着小嘴心里美滋滋地,舌尖还有点疼不想说话。听三舅钱利民说担心她不舒服,钱利娟也紧张地望着她,赶紧展开天真的笑脸。
“这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哈,老天爷的脸说变就变……”
听到熟悉的说话声,知道姥姥汪桂珍回来了。李锦趴上窗沿,王小明骑上了窗台,钱利伟想出去拉不开门,门被钱利娟反锁上了,只好也挤上窗台和王小明抢位置。
“你俩消停一下。”
李锦扒拉一下钱利伟,钱利伟不敢再和王小明争了,乖乖靠在窗框边。
李锦稳居C位,有点小期待地看着大门口进来的几个人。
走在前面的是汪桂珍,跟在汪桂珍身后的是两位四十多岁的妇女。
其中一位穿着青布大褂,头发全部光溜溜地拢在脑后,露出宽阔的额头,显得精明能干,笑声热情爽朗。
另一位穿着老绿色衬衫的妇女就安静多了,从进院开始就四下打量,看到盖了一半的新房土墙,眼神明显露出一丝不满。
走在最后的姑娘个子不高,被山风吹得发红发亮的脸庞圆圆的,两只圆圆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房子和院子,随着她的步伐,两根大辫子在她圆圆的腰身后一甩一甩地。
当她看到窗户里探着头的三个小孩,连忙扯了扯母亲的后衣角,示意母亲看窗口里的三个孩子。她的母亲只瞥了一眼窗口,目光又充满厌弃地落在了院子后没盖好的新房上。
盯着那个女人的目光,李锦心说,完了,大舅的亲事恐怕得吹了,很明显人家看不上老钱家新盖的房子。
果然,尽管媒人热情地撮合,那对母女还是不等钱利国回来找了个借口先走了。
媒人才走,钱利国后脚到家了,听着母亲唉声叹气埋怨他不该回来晚,人家肯定嫌弃他不重视,所以连面也不给见直接走了。
钱利国没有说话,一直听完母亲的唠叨,如释重负地笑了一下。
“大堂哥,你媳妇可好看了。”
钱利伟上前拉着钱利国又蹦又跳要糖吃。
“小孩子知道什么是媳妇,赶紧回家去洗洗小脏脸。”
钱利国拍了拍小堂弟的头脑,拍着双手招呼小娇娇过去抱。
李锦觉得大舅很奇怪,新媳妇都还没相看一眼人家就跑了,大舅不但不懊恼,还显得很高兴的样子。难道大舅不想结婚?还惦记着那个叫蓝月的姑娘?蓝月都已经明确表态了,大舅应该不至于执迷不悔吧……
晚饭桌上,汪桂珍阴沉着脸,钱利民和钱利安钱利康谁都不敢说话,大家都知道了大哥相亲失败了,此刻说什么话都会让母亲觉得闹心。
汪桂珍吃完饭推开碗回屋躺到炕上,李锦跟着爬上炕。
“姥姥不生气。”
李锦推了推汪桂珍。
“姥姥不生气,姥姥就是有点累了。”
汪桂珍把小娇娇拉进怀里,抚摸着小娇娇柔软的头发,心里慢慢畅快了些。
媒人已经递话过来了,女方嫌他们家房子破、兄弟多,一大家子不好伺候,当不起他们家的大儿媳妇。
家里的条件也只能这样了,难道真娶不上大儿媳妇了么?
汪桂珍望着屋墙上一片水渍,年深日久,已经长出了一片青苔。
“小娇娇,你爸爸就快要来接你回城了,回城里就可以住上好房子了。”
“这个房子不好吗?”
泥墙茅草屋多么环保啊,通风排气贴近自然,李锦并不觉得住的房子不够好,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她从来不关注身外之物,一心只钻研于造物的本事,特别是今天开启了以血为引的新技能,感觉又恢复了往日的强大能力。
“这个房子好?是挺好的,都五十多年了……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自己的东西再不好也是自己个的,贪恋别人的东西也没啥用,只会让自己闹心。”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汪桂珍叹息着,这时钱利娟进来看到母亲都没有开灯,知道母亲心情不好想休息,抱起小娇娇到外面和几个哥哥说话。
钱利安和钱利康因为大哥相亲被嫌弃家里兄弟多感到愤愤不平,可是也没有别的法子帮大哥的忙。每天拼死拼活最多也只能挣到十个工分,何年何月才能帮家里盖一栋砖瓦房呢!
两个小舅舅的话提醒了李锦,要挣钱还不容易,只要把米缸里的米舀出来装袋拿去城里卖,肯定能换回砖头和瓦片。卖米不行也可以装些山货拿去卖,上次刘大锤送的山蘑菇口味很好,又不难造出来,想要多少随时采摘出来。
可是要怎么和大家说呢?毕竟她才是一个小孩子,说什么话大家都当成童言童语不会往心里去。
李锦想到了一个好点子,造物派的最高境界是造梦,身为造物派唯一会造梦的传人,为什么不使用她的绝密武器呢。
入夜,汪桂珍辗转反侧终于睡着了。钱利娟的手也从李锦的身上滑开,呼吸变得沉稳均匀。
李锦轻手轻手脚地爬起来,准备给姥姥造一个梦,在梦里告诉姥姥怎样可以挣钱。
抬起小手,又突然觉得不合适,姥姥是个实在人,不会相信梦里的事,而且不论去卖米还是去卖山蘑菇,都要长途跋涉消耗时间和精力,这个年代也不允许乡下人进城做生意,万一再被抓走挨一通批斗,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时想起前段时间姥姥和姑姥姥聊天时说过,现在城里有收购金银的地方,给的价格很不错。不如就造些金豆子让姥姥拿去卖掉吧。
李锦悄悄走出屋来到院子里,四下张望一下,发现院里唯一的那棵老樱桃树底下可以藏点东西。
取出刚才从粮袋子里掏出的一把苞米粒,在手里搓了搓,随手撒向老樱桃树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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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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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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