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利伟好奇晏北樵第一次来做客竟然能记住村里的路,他天天在村子里疯跑有时候还会撞进死胡同。
王小明追着喊着让晏北樵等等他,手里抓着的杏花枝颤落一地杏花。
李锦不紧不慢地走在最后,她要继续听钱利娟和李帅说话。
看着手里的杏花,李锦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莲杏的声音,“桃花红了杏花白,翻山越岭来相见……”
杏花树是李锦特意为莲杏栽造的,当时也没想到杏花可以开得这么好看惊艳。
经过一路攀谈,钱利娟对李帅没有那么拘束了,说话时脸上的神情也大方自然了。从见面就一直想问的话这时也敢说出来。
“北北和你家是亲戚吧?”
“也算是吧!北北的爷爷是我爸的老领导,北北的爸爸和我哥是大学校友,也是我的上级。这次北北非要跟我到靠山村来玩,我看他爸也没时间管他,只好把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没有打扰你的生活。”
李帅这会反倒有些紧张了,特别是刚才在杏花树下时,看着钱利娟望着杏花的侧脸,心里突然砰地一下,好像被什么给撞开了。
“我们以前好像在哪见过?”
这个问题才是钱利娟藏在心里最想问的。钱利娟一直记得那天给她让座的青年的背影。
“哦?是有种熟悉的感觉,我们在哪儿见过……”
李帅的脑袋灵光一闪,终于认出了钱利娟就是他在凌晨的小火车上让座位的年轻母亲。
“原来是你!”
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终于见面了!
李锦看着欣喜的钱利娟和李帅,突然感觉眼前的空气里飘散出甜蜜的粉红泡泡,原来在小火车上钱利娟那回头匆匆一瞥,早已对让座的兵哥哥暗生情愫。
中午吃过手擀面没一会,汪桂珍和钱老二媳妇回来了,两个人风风火火冲进屋里,汪桂珍顾不得放不下手里的东西,问钱老三媳妇:
“我女婿在哪儿?”
“北北要看放羊,利娟领他们去找利民了。大嫂也知道女婿来了?”
“我哪儿能不知道!进村就被人拉住要吃喜酒,利娟结婚大家都不知道消息,如今我女婿来了,这顿酒咋也得补办上。”
汪桂珍很兴奋,村里人人都称她得了一个贵婿,今天既然要办酒席不如就多办几桌,把往来人情的乡亲们都请到家里来喝酒……
“办不成酒的,你家女婿下午三四点就得回县城公干。人家都已经声明好几次了,咱也不能强留人家影响人家工作。”
钱老三媳妇打断汪桂珍的话。蜀南文学
“啥工作不让人回家看孩子媳妇?我不管,今天的酒席必须得办,时间不够用可以提前办。现在咱们就抓紧时间操办!”
“对,咱就这么干!我马上去请人过来吃酒。”
钱红霞进门刚好听见了汪桂珍的话,大弟媳妇果然和她一个想法,高兴地放下搬来的大桌子,转头就往村里通知乡亲们来吃酒了。
钱老二媳妇虽然没见到大嫂家的贵婿,但这一路上可没少听说老钱家贵婿的传奇,眼前这么一位传奇人物,怎么能不好好亲近亲近呢!
不等汪桂珍说话,钱老二媳妇抓起围裙系上,淘米烧水摘洗肉菜,准备借花献佛做几道拿手好菜招待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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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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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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