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文秀>第726章 偏爱
  李文秀的生活圈子一直都很简单,单位和家庭两点一线,以前是伺候夫君王林,现在是伺候王林和王文父子。

  她身边的人也单纯,不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就是机关单位的人,顶多跟自由贸易市场的小摊小贩打个交道,也都是纯朴的乡下人。像刘碧玲这样动不动就怼人的女人,她很少见。

  这种女人披着名媛外衣,骂人不带脏字,自以为高人一等。但在李文秀看来,对方连骂街的泼妇都不如。这样的名媛圈子,除了攀比就是互踩,这让李文秀很不适应,觉得格格不入。

  但是出于对唐嫣的尊重,她今天不可能拂袖离开,夫人社交是男人社交的外延,男人们要忙事业,不可能成天聚在一起,女人们的时间相对宽裕,常常聚个会、逛个街,也就把几家人的关系维持了下来,老公有什么事情,也可以请夫人代为洽谈。

  听到刘碧玲对工人阶级的嘲笑,李文秀淡淡的回应道:“在我们国内,工人阶级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劳动阶级,是当家作主的人,跟你理解的资本主义工人是不同的。资本主义的工人是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受资产阶级剥削的阶级。在我们内地,工人已经摆脱了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是社会的领导阶级。”

  她又回敬了一句:“或许你家就是通过剥削工人的血汗钱而发的财?或许你祖上也只是资本主义工人?所以你才对工人有这么深的鄙视?而且出身并不代表地位。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却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达到更高成就的地位。我是工人出身,但我现在一样站在这里,和你们平起平坐!而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努力得来的。你又是凭什么站在这里,和我说话?你不过是受了祖宗的余荫罢了!你自己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成就吗?”

  唐嫣暗自喝彩:好个李文秀,这回答简直绝妙!

  难怪王林在外面认识了各种阶层、各种职业的美丽女人,但这个糟糠之妻却一直没有下堂,原来李文秀并非只是花瓶,也并非只是家庭主妇,她是一个有思想、有文化、有道德素养、有包容心的贤淑女子。

  刘碧玲被李文秀的回击,打得没有还手的余地。

  能当上名媛的人,不管性格、秉性如何,多少是读过一些书的,对资、社两者的区别当然也是了解的。

  在内地,工人阶级的地位的确相当的高,是当家作主的一个阶层,他们有福利房,有福利医疗,从加入公职的那一天开始,就是铁饭碗,直到退休,在老死之前,都有钱赚,一生衣食无忧,这的确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可以比拟的。

  她所瞧不起的工人,在内地却是国家的主人。

  唐嫣笑道:“大家游泳吗?我们到泳池边去坐着聊天吧!我给大家准备了泳衣,泳池的水也是今天早上刚更换的。谁想游泳的都可以换衣服。”

  刘碧玲拉着几个好姐妹:“走,我们去游泳。”

  唐嫣对李文秀道:“你别介意,刘碧玲就是那样的人,她出身是不错,但家道中落,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是她的出身了。”

  李文秀微笑着摇了摇头:“没事。”

  “我们去游泳吧?”

  “我不会。”李文秀摇了摇头,“你们去玩吧,我看着就行。”

  唐嫣道:“没事,我安排了很多活动,可以唱歌,喝茶,弹琴,或者只是安静的坐着看书。”

  “好。”李文秀道,“你去忙吧,这么大的别墅,我自己走走看看。”

  这时又有客人到来,唐嫣自去接待不提。

  李文秀不会游泳,不会弹琴,就连所谓的茶艺她也不懂,她只知道茶是用来解渴的,为什么要喝出花样来呢?

  她在别墅里逛了一圈,来到一楼的图书区,这里有一个巨大的书房,陈列着中外名著和各类书籍。

  李文秀选了一本书,坐在一张舒服的躺椅上,半靠着看书,落地玻璃窗外,就是泳池,几个穿着比基尼的女子,正在水里嬉戏,池边的躺椅上,坐着几个戴墨镜的女人,露出修长的美腿在晒太阳。

  客人还在陆陆续续的到来,直到上午十一点钟,唐嫣这才招呼所有人聚会。

  李文秀听唐文仙和唐文桂私下议论,这次邀请的名媛,全部到了现场。看来唐季贤的面子还是很大。一个人的面子,是由他的实力决定的,有实力的人邀请人,谁也不会拒绝。

  来的人里面,也有颜沁,她看到李文秀从书房走出来,咯咯笑道:“王夫人,你好啊!”

  “颜小姐,你好。”李文秀微微一笑。

  颜沁是颜世雄的掌上明珠,她对李文秀如此礼敬,也从侧面证明,李文秀的地位的确不低!

  刘碧玲等人看到,都有些侧目而视。

  李文秀本来觉得很孤独的,见到颜沁后,心里顿时有了一丝踏实感,总算多了一个自己认识的人。

  唐嫣看看时间,笑道:“只有邓俪君还没来。她可能是有事在忙。”

  刘碧玲道:“邓俪君也要来吗?她是华语乐坛的顶尖歌手,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俪君的歌,我家老公就是她的忠实歌迷。上次她开演唱会,我们都有去听。我们和她熟得很。”

  其它名媛也都笑道:“邓俪君要来?那一定要和她唱唱歌。”

  正说着,一辆敞篷跑车开了进来,上面坐着的人正是邓俪君。

  邓俪君优雅的下了车,微微含笑:“你们好,我来迟了。”

  她第一眼就看到了李文秀,便满面春风的走过来:“王夫人,你好。”

  李文秀笑道:“你好,邓小姐。”

  邓俪君拉着李文秀的手,嫣然笑道:“昨天我实在太忙,没空陪你们去逛街,你们在香江还要住几天吧?我们约个时间再见面,一起去逛逛街。”

  名媛们都惊讶的看着这一幕。

  因为邓俪君谁都不理,只和李文秀拉手言欢,还主动邀约对方去逛街,这份亲密,这份关系,又岂是一般人所有的?

  名媛圈子也分高中低、三九六等,像李佳欣那样的小明星,如果想参加这种聚会,除非是由朋友带进来,就算进来了,也是边缘人,拍合照的时候,只能站在边边角落里。

  但邓俪君的咖位又自不同,她是华语乐坛的顶流,许多富豪和名媛都是她的歌迷。如此一来,邓俪君在名媛圈子里的地位自然比较高。

  邓俪君对李文秀的偏爱,更让其它人认识到一个事实:李文秀的确了不起!

  刘碧玲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她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李文秀比她高出不止两个等级。

  李文秀和颜沁、邓俪君比较熟,多了几个熟人一起聊天,她顿时觉得,这场聚会也就有了一点意义。

  其它女人也开始重新认识李文秀的价值,开始主动和她结交,和她攀交情。

  李文秀谦和有礼,为人不卑不亢,能和人友好的相处。

  大家愉快的交谈,说的都是些经商生意、化妆美容、包包衣鞋之事,接下来便是聚餐时间。

  谷猻</span>聚餐采用的是自助餐,各类食物十分丰富,铺着白色餐布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类食物,有正菜、有点心和水果,酒水饮料也齐全,不管你喜欢什么菜,喝什么酒,在这里几乎都能找到。

  佣人们旁边用心的伺候,有求必应。

  在这里,李文秀体会到了一个上层人士的优越感和高人一等的感觉。

  李文秀和邓俪君、颜沁等人坐在一张桌子上。

  邓俪君是个谈兴很浓、说话又很风趣的人,在她在,总能掀起阵阵欢笑。

  饭后是稍事休息,然后在一起拍照、唱歌、跳舞。

  这是名媛聚会,就算是舞会也没有男人参加,因此她们跳的舞也就以单人舞为主,其实就是一种才艺的展示。名媛对才艺掌握得越多,在社交场合就越能露脸。这也是李佳欣在接触过名媛圈子后,不断提升自我修养的原因。那些出身好、家庭好的女人,都在如此努力的学习各种技能,普通人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现在的李佳欣,掌握了几门外语,画画、唱歌、形体训练等等都有长进。

  这个圈子的人,大都是十分自律而且优秀的。

  只要她们认定了你,就会和你交好,把你当成贴心的朋友,毕竟每一个人都可能给她家庭带去生意和合同。

  李文秀的名媛身份,通过这次聚会,也得到了其它人的认同。

  她会的技能其实很多,只不过大多不能拿出来在这种场合展示,比如说纳鞋底、缝衣服、织毛衣、针线活,这些都是她的特长,也是一个女人最实用的特长。

  但遗憾的是,对名媛们来说,她们并不需要这些生存技能,她们只需要负责貌美如花就行,化妆、打扮、弹琴、画画、茶艺、品酒,这些提升自我逼格的技能,才是她们应该学会的。

  很多才艺讲求天赋,像跳舞、唱歌这些,对人的要求就很高,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跳舞,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唱好一首歌。

  但有些才艺,经过明师指点,再加上刻苦练习,是可以在短期内达到一定高度的。比如说绘画。不用太专业,只要能唬住门外汉就行。对不会画画的人来说,看着别人随便就能涂鸦出一幅画作,除了赞叹,还是赞叹,压根就做不出专业的评价。hΤTpS://WWω.sndswx.com/

  还好,李文秀并不是没有任何特长,她跟着沈雪学过一段时间的舞蹈,而她的身材苗条修长,腰肢柔软富有弹性,她学的又是专业的舞蹈,虽然比不上沈雪,但要在这群名媛面前展示一下才华,还是绰绰有余的。

  因为名媛们的才艺,也大多只是业余水平而已。

  邓俪君唱歌的时候,李文秀跳了一支伴舞,她跳的是沈雪编的古典舞,和邓俪君优美的古风歌正好配对。

  两人合作得天衣无缝,倒像是事先排练过似的,赢得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邓俪君唱完后,对李文秀笑着说,下次我开演唱会,一定要请你来当我的伴舞嘉宾。

  这句话当然只是赞誉之言,李文秀不会当真。她羞涩的一笑,说自己只是业余的,我是跟着沈雪学的舞蹈。你要是找伴舞,找她就对了。

  邓俪君笑道,沈雪是国内最顶尖的舞者,我也想找她伴舞,可惜她已经怀孕了,只能等她生养完以后再说。

  名媛聚会的目的,可不单纯只为了来展示自己的逼格。

  她们大多是带着家里男人的寄托来的,多结交几个厉害的富太、富姐,方便以后在生意场上的合作。

  李文秀是爱秀集团的老板娘,这层身份,最开始很多人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知道爱秀集团是做什么的。

  渐渐的,通过交谈,她们知道了爱秀集团,知道爱秀集团是做什么的,有着怎样的规模和产业集群。

  有些家里也是做纺织产业相关的女人,便开始热情的和李文秀攀谈,还有些家里是做国际品牌代理的,听说爱秀广场即将开业,便来找李文秀谈合作的事情。

  李文秀刚来的时候,有如一只丑小鸭,有如生长在深谷的幽兰,无人认识。

  但经过几个小时的相处下来,李文秀俨然成了名媛圈子里的贵妇人。

  大家都找李文秀要联系方式。

  当她们得知,李文秀在香江有好几套别墅,还拥有几幢公寓楼出租时,对她的财力,更多了几份崇敬。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李文秀也只是一个普通女人,不能免俗,她也喜欢被人众星捧月,也喜欢被人奉承和恭维。

  而这一切,都是王林带给她的!

  她真的只是一个工人的女儿,本身也只是一个工人。

  如果没有王林,没有王林开设的爱秀集团,她李文秀又怎么能成为名媛?

  李文秀对王林的感激和爱意,在心里疯长。

  名媛会结束后,李文秀乘坐忠叔开的车子回到家里。

  王林他们也已经逛街回来。

  李文秀满脸红光,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容光焕发跟吃了人参果似的。

  她拉着王林的手,笑道:“你跟我上来。”

  “怎么了?你受什么刺激了?”王林呵呵笑着,跟着她上楼来。

  “嗯!我今天受的刺激可大了!”李文秀拉着王林的手,走进了卧室,反手就把房门反锁了。

  “你?”王林疑惑的问道,“你要做什么?”

  “今天我可出风头了!什么政要的夫人,什么署长的千金,什么亿万富翁的老婆,都对我毕恭毕敬的。”

  “哦!这不挺好的吗?”

  “嗯,所以我要爱你!王林,我现在特别想爱你!”

  “天还没黑呢!”

  “我不管,我现在就要好好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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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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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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