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逆袭1988拾寒阶>第1397章 我也要!
  顾清雨笑道:「邓姐,你都有三个亿了,还做什么投资?这么多的钱,存在银行吃利息也够后半辈子用的了吧?」

  王林道:「哎,清雨说得对,把钱存在银行,这也是一个办法,存银行办一个保守理财,什么事情也不用做,三个亿每年的利息,少说也有几百万。这是最保险的投资。最主要的是什么也不用管。」

  邓俪君道:「每年几百万?省着一点花,倒也够用了。如果做其它投资呢?」蜀南文学

  王林道:「做国库券投资最保险,每年的收入,比单纯的吃利息要高出两、三百万。」

  邓俪君道:「还有其它投资吗?有什么值得投资的行业或者说是方向?」

  王林道:「说到投资,我想到一个小故事,我说出来你听听,或许对你有些启发。」

  邓俪君道:「什么故事?」

  王林道:「19世纪米国加州发现金矿的消息使得数百万人涌向那里淘金。17岁的小农女雅姆尔也在其中。一时间,加州的淘金人水源奇缺、生活艰难。大多数人没有淘到金,小雅姆尔也没有,不过细心的她却发现远处的山上有水。于是,她在山脚下挖地引渠,积水成塘。她将水装进小木桶,每天跑十几里路去卖水,做无本的生意。淘金者中有人嘲笑她放着金子不淘却去卖水,但她不为所动。许多年过去了,大部分淘金人空手而归,而雅姆尔却获得了6700万美元,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富人之一。」

  邓俪君以手支颐,微微一笑:「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似乎从中得到了一些启示,但又做不出总结来。王林,还是你来说吧。」

  王林道:「我认为这个世上没有废品,只有放错了地方的价值物品。当所有人都去疯抢一个东西的时候就不要去了,就像每年不是辣椒卖不出去、就是白菜卖不出去、不然就是西瓜卖不出去。都是因为供求的关系,扎堆种植。」

  邓俪君道:「道理我都懂了,但到底要怎么做呢?我还是不明白。比如说我要去从事哪个行业?」

  王林道:「邓姐,依我之见,你靠版税收入,还有你的现金,就足够过好下半辈子了。」

  邓俪君俏皮的笑道:「那我就卖自己的唱片得了。我得学会怎么推销东西。王林,你教教我,怎么样推销?」

  李文秀和顾清雨饶有趣味的看着王林,都想听听他说些什么。

  王林道:「关于推销这件事,我也有一个小故事。」

  邓俪君道:「寓教于乐,这样的故事,多多益善,你快说。」

  王林笑道:「米国有一个出版商,有一批滞销的书久久不能脱手,于是,他就送给了总统一本,并且三番五次的征求总统的意见。总统因为公务繁忙,没时间与他纠缠,便随口说了一句:这本书不错!出版商就开始大肆宣传,说那本书是总统先生喜欢的书,于是这些滞销的书就轻松卖光了。」

  顾清雨笑道:「这是名人效应。」

  王林道:「这故事还有后续。不久,这个出版商又有书卖不出去,他又送给总统一本。总统上了一次当之后,就想奚落他一番,就说:这本书糟糕透了。结果,出版商又以「总统讨厌的书」为由,吸引了不少好奇的人购书,滞销的书又再次卖光。」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王林道:「当出版商第三次送书给总统的时候,总统接受了前两次的教训,就不再给予评论,出版商又大作广告,说这是总统看过都难以下结论的书,居然又一次将书全部售卖出去!」

  邓俪君道:「这人是个经商的奇才!不管怎么样都可以把滞销的书卖出去。我又学到了。可是,如果有了名人效应,还是卖不出去的东西,又要怎么办呢?你刚才提到,让我投资房地产,如果我买了()一块地皮,却十分荒芜,不好开发呢?那我要怎么办?」

  王林微微一笑:「说到房地产开发,我也有一个故事给你们当个参考。在某城30英里以外的山坡上有一块不毛之地,地皮的主人因为觉得它没有多大的用处,所以就将它低价卖给了一位商人。这位商人灵机一动,跑到当地市署说:我有一块地皮,我愿意无偿捐献给你们,但是我是一个教育家,所以这块地皮只能建一所大学。市署想着可以白得一大块地皮,如获至宝,当即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邓俪君道:「他把地皮捐了出去,还怎么赚钱?」

  王林道:「商人将三分之二的地皮给了市署,过了不久,一所规模较大的大学就建立在这块不毛之地上,而聪明的商人将剩下的三分之一的地皮建了学生公寓、餐厅、商场、酒吧等等,形成了大学门口的一条商业街,没多久,地皮的损失也就轻松的赚了回来。」

  邓俪君笑道:「这都是天才!我是学不来了。难怪聪明的人总能赚到钱。王林,你就是这样发的财吧?」

  王林道:「比起故事里的这些商业大佬来,我还差得远。我只不过是抓住了时代发展的风口,然后一鼓作气,成就了现在的事业。」

  邓俪君道:「王林,你需要融资不?我把钱投在公司里,当是我入股好了。」

  王林笑道:「你就不怕我公司亏了,到时你血本无归?」

  邓俪君道:「你这么聪明,我相信你不会亏本的。就算万一亏了,我也认!」

  她这话说得豪气冲天,样子却又风情万种,让王林心动不已。

  王林道:「这事我们以后再议。」

  几个人说说笑笑吃过饭。

  下午,王林和顾清雨一起陪邓俪君四下游玩不提。

  邓俪君回内地的消息,有如一夜春风来,吹遍了大江南北。

  媒体报道,邓俪君在内地的行程,全部由小百灵公司负责。

  报道一经刊登,小百灵公司的电话都被打爆了。

  无数歌迷打电话前来询问邓俪君哪天开演唱会。

  甚至有人想要预订演唱会的门票。

  而有关演唱会的行程,小百灵还没有正式公布。

  沈雪和林妹妹、邓俪君、王林等人商量演唱会事宜。

  因为林妹妹还没有出月子,这个会议就在王氏别业举行。

  邓俪君看着林承宇,抿嘴一笑,又看看王林。

  王林觉得她的笑容有些古怪,问道:「怎么了?」

  邓俪君轻轻摇头:「没什么。」

  她掏出一个准备好的大红包,放在林承宇的襁褓里面,说道:「我空手来的,这是给孩子的见面礼。」

  林妹妹说了一声谢谢。

  沈雪道:「邓姐的演唱会怎么搞?王林,你是老板,你拿主意吧!」

  王林道:「我们之前商量的是,在全国巡演八场,分别在八个不同的大城市举行。邓姐,你的意见呢?」

  邓俪君问是哪八个城市?

  王林道:「北上广深,汉安南杭。」

  邓俪君道:「我对内地不熟,但我的家乡是不是也要去演一场呢?」

  王林道:「大名?」

  邓俪君道:「地方是有些小,可以到省城开演?」

  林妹妹道:「王林,你想过没有,邓姐刚刚回来,其实很不适合四处乱跑。」

  沈雪道:「不乱跑,怎么开演唱会呢?」

  林妹妹道:「我有个建议,就在申城和北金两地开演唱会好了。我的意思是,只在咱们小百灵剧场开演唱会。这样的好处是,邓姐不用辗转奔波。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太好,全国各地跑来跑去的,再加上各个地方的水土不一样,肯定会加剧她的病情。王林,你说呢?」

  王林道:「我也觉得林妹妹的建议很不错。」

  林妹妹道:「邓姐不到处跑,只固定在申城和北金两地开演,她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演唱会的准备中,而不是浪费在旅途上。」

  沈雪道:「但是她可以顺便观光旅游呀!」

  林妹妹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开演唱会的人,哪里还有空闲出去旅游?再说了,这样也不安全,谁都知道她在那个城市,她再高调四处游玩?岂不是成了活靶子?」

  邓俪君最近身体状况的确不如意,从米国开完演唱会回来,她一直在忙着回内地的申请,四处奔波劳碌,最近腰又开始痛了。

  王林请了最好的中医给她诊治。

  但邓俪君很害怕吃中药,那味道太苦了,难以下咽,每次还要喝那么大一碗!

  王林便请中医把汤药制作成药丸,装在玻璃瓶里,这样既方便携带,又不至于难以下咽。

  出于对邓俪君的保护,林妹妹提出来的这个建议确实是最恰当的。

  王林道:「那就这么定了!先在申城小百灵开几场演唱会。有心前来观看的歌迷们,是不在乎路途远近的。反正不愁坐不满人!」

  沈雪道:「那全国巡演呢?全国的歌迷们都在期待着呢!」

  王林道:「嗯,暂时不发布全国巡演的时间表,等邓姐的身体养好了再说。邓姐,你的意见呢?」

  邓俪君道:「我听你的。」

  她刚回大陆,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出于对王林的绝对信任,只听他的安排。

  大陆很大,东西南北的跑,对她的健康的确没有好处。

  再加上情势复杂,出门在外,肯定会出现各种状况,也会有照顾不周的情况出现。

  特别是在1995年即将来临的时候,王林对邓俪君的安危更加担心。

  如果历史不会出现偏差呢?

  那还有几个月,就将是邓俪君离开的日子!

  目前来说,王林认识的那些名人,一个个都在该走的时间离开了人世!

  所以,王林想把全国巡演放到1996年以后再说。

  他深情的凝望着邓俪君,说道:「你的健康和安全是第一位的。只要你身体好了,以后有的是时间到全国巡演。」

  邓俪君微微笑道:「我说过了,我听你的。」

  她凑过头来,在王林耳边低语道:「林承宇和你长得好像,你跟姐说句实话,他是不是你和林妹妹的孩子?」

  邓俪君知道王林花心,也知道他在外面有情人。

  但林妹妹是不是呢?

  在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冰雪聪明的邓俪君马上就有了答案,现在只不过是想向王林求证一下。

  王林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邓俪君俏皮的一笑:「我不管,我也要!」

  王林语气一颤:「你要什么?」

  邓俪君道:「孩子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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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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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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