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桌子上的水杯,一口气喝了一大缸子茶水,又从桌上拿了一个冷馒头塞进嘴里,也急匆匆往店里赶去。
此时,来店里逛的人很多,余晓燕把衣服裤子皮带配成了一套搭在了模特身上,打版这件事,在服装行业很重要,首先是别人看着好看,才会想象自己穿上的样子。
她把搭配好的模特一一摆放在大门口。还在门口贴着一张大红色的纸,上面用黑色墨笔写着:“新店开业,全场30,不还价,有赠礼”。
镇上突然有了一家性价比高,看上去又稍微高档的店,大家都来瞧新鲜。
余森一进门,没功夫说上几句话,就开始上阵卖货了。
余晓燕在和任秀一起熨衣服,衣服都是熨平整后一件件挂好的,深浅分开,看上去有质感极了。
不管是什么衣服,凡是有了褶皱,看着都不会那么上档次,所以一下午郑阿妹都在帮她熨衣服,直到任秀下班,郑阿妹才回家。
余勇帮着跑前跑后的找码数,挂版,因为,店里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
镇上粮站主任的媳妇过来买了件真丝连衣服后,就像打开了一天的财源。那一袋真丝连衣裙,一共13条,卖得就剩下了2条。
剩下的2条余晓燕不舍得卖了,她给任秀留了一件,给孙娥也留了一件。
不管谁进店,余晓燕都建议对方去试衣间试穿,试衣间干净又整洁,布帘是新的,试衣间里放着垫着软垫的板凳,墙上钉着挂钩,地上放着拖鞋...后来服装店里用来提升客户舒适感的套路,她都尽量的放在了这家小小的服装店里。
做为一个之前逛遍了各大品牌服装店的资深买家,她深知,客户在舒适的地方试衣服,心理会产生满足感,这会在某些程度上给衣服也添加了价值,容易让对方觉得更值得。
店里主要是卖的是男装,男人不爱讲价,但是会更注重材质,所以统一价格,对于男性来说最省事。
余森最担心进货贵了些的衬衫卖得很好,他笑容满面,仿佛又回到了百货公司上班,身上哪还有从城里回来时的抑郁,要不怎么说,忙起来是治愈不良情绪的最佳方法呢。ΗtτPS://Www.sndswx.com/
衬衫的码数拿得太少,同一个颜色的码卖光了,后面再来的人拿着人民币过来都没有货了。
“最快也要下周了。”
“那行,老板,我下周再来。”
“行,如果你确定要的话,先给留个十块的订金,我们给你开个收据,行不?”余晓燕听见有人想要有人预定,赶紧拿着本子和笔凑过来了。
买东西有时候就是一时兴起,买了就买了,没买过了这个新鲜劲了也没那么想买了,所以,先收了定金,对方就会在期待中等待,而不是慢慢在等待的过程中觉得可有可无。
“行!”对方没有犹豫,一口答应。
余父赞赏地看了闺女一眼,爽快地收了定金。
有一个人给了订金,就陆陆续续有更多人也想要预定,这一晚,余森收到了八九个人的订金。其中还有三个是和他同一批下岗的同事,都是想着买一件好些的衬衫,去看看其他的招工机会。
三个同事来的时候,看余森的眼神都是羡慕,觉得他刚下岗就找对了路子。
开服装店不稀奇,但开得和别人不同,货比别人好,性价比比别家高,那就有的赚。
店里一直忙到了晚上十点才关门回家。回到家余晓燕和余勇都累瘫了,两人囫囵吃了一碗面条,都赶紧去房间睡觉了。
余森两口子坐在房间一合计,这一天,就赚了400多块钱!
那一袋真丝连衣裙因为码数偏大、颜色和码数层次不齐,放在批发市场卖不掉,所以是混合一起打包卖的,一包13条才80块钱,那袋连衣裙就赚了260块。
就这个价格,买的人都很高兴,说是县里同样是真丝的,材质和款式还没这么好,卖的都是40多块一条。
余森心里美滋滋的,他都忘了今天在余家发生的糟心事,笑容满面的数钱,边数边想着要尽快再和闺女再去一趟新安市,这次要把码数补齐。
“你今天是不是一天没吃饭?”任秀想起晚上丈夫吃了一大碗面条,连汤都喝干净了,后来又拿了一个馒头才饱。
“哎,都忙忘了跟你说今天的事!都别提了,还吃饭,水都是人家给的,老太太今天闹得今天警察都来了。”
“什么!警察?”任秀原本已经躺下了,听到警察,猛地就从床上坐了起来。
“别担心,老太太没事,念上那点补贴费了,她说要一万块钱她自己去看病,后来发火了在地上打滚,就有人报了警。后来村里的干部出面说了公道话,这事才打住。”
“唉,那得多大的动静,你会多为难!要我说,那个家里就没把咱当亲人,咳,咳!”任秀听完气得脸都红了,呛了一口口水,咳嗽起来。
她嫁到余家,从没得余老太一个笑脸子,本身就和婆婆不亲近,这么多年处处忍让,也就是看在她对自家丈夫有养育之恩。
“老婆,别气,气坏了不值当,苦了你了,咱们以后不回了。”余森生怕老婆气着,连忙去拿桌子上的水杯。
“我想好了,我听咱女儿的,好好学着做生意,多多学习知识,把咱们一家子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妈那边,生活费老二老三给多少我们给多少,没事就不回去了。”
余森一句句宽慰老婆,经过今天这一闹,他内心也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活着,不能愚孝,最好的,要给在乎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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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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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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