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艘船被称为龙首,自然是因为这河上的千灯船龙以它为首。龙首舫是一艘巨大的楼船,能在运河里面这数层楼高的大船,那可不是一般的手段,离不开修行者的法术神妙。
平日里,因为龙首舫的消费标准极高,所以没几个客人。
但今夜不同,那是选花魁的日子。
这种大场面,自然是越热闹越好,因此船票都便宜了许多,不少平日里不敢上龙首舫的客人,今天都可以来看看热闹。
祝威就是其中一位幸运儿。
上京以来,那些准备考进士的举人们都开始用功读书,巴结祝威的时间就少了许多。毕竟考上进士的话,自己就能跟祝威他爹平起平坐,何必再跟着一个纨绔子弟鞍前马后地拍马屁呢?
上京路上当舔狗,那是因为不当舔狗也没事可做。
上京之后,那就得用功读书了。
因此,祝威就明显感觉自己被冷落了。
而他带上京城的银两虽然不少,但京城的消费也高,由不得他大手大脚地乱花。所以这些天来,祝威实在憋得慌。
好不容易等到太学放假,祝威果断拉上自己的好兄弟包拯,来这千灯河瞧一瞧热闹。祝威心里也清楚,自己绝对只是個观众,不可能像苏州那样为所欲为。
但看热闹也不错了,能见识见识京城的花魁是何等模样也不虚此行。
祝威喝着两钱银子一小壶的茶水,焦急地看着那空无一物的表演台。
不急不行,这破地方花钱太多,再这么等下去,今晚光喝茶就要几十两银了。
包拯也喝了一口贵到吓死人却寡淡无味的茶,然后说了句:“祝胖子,你又何必拉我来凑这热闹。”
“我在京城都快憋出病来了,你不陪我出来散散心,你忍心吗?”祝威很不爽地说。
“花这么多银子就来看个热闹,你不觉得心痛啊?”包拯问道。
包拯家里虽然不算穷,但这茶水的价钱还是让他相当肉痛,要不是祝威花钱,他打死也不会来这种地方。
“你不懂,你看看这四周,都是达官贵人。我来这里可不仅仅为了看热闹,还得找机会跟这些达官贵人认识认识。你知道的,我爹不是京官出身,想要升迁,就得打通点关系。今天只要我找个机会,在这些人面前露个脸,就算是最大的收获了。”祝威解释说。
“你要是眼睛不盯着舞台看,我倒是会信上几分。”包拯毫不留情地拆穿祝威。
“好你个包黑子,亏我还想将妹妹许配给你,你简直是忘恩负义。”祝威怒道。
包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祝威有个妹妹不假,但跟他是龙凤双胞胎。
而祝威这幅尊容……包拯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位祝家大小姐。
两人说着笑着,很快就感觉到四周微微一震。
起锚了,选花魁的盛会也要开始了。蜀南文学
阵阵琴声响起,漂亮的姑娘从后台走出,轻盈得如同穿花蝴蝶,在舞台上翩翩起舞。
不得不说,虽然这画舫上的茶水寡淡无味,但歌舞是真的不错,不仅跳舞的姑娘盘靓条顺,舞技更是高超,每一个姿态都是那么赏心悦目。
跳舞的、唱曲的、弹琴的、吹箫的……种种才艺轮番上演,每次有人登台,自然就有老鸨喊出姑娘的名字。有看对眼的客人便会买上几朵金花,等表演完了送到姑娘那边。
这金花不便宜,一两白银一朵,一次最少要买十朵。投花的时候倒是无所谓,你不怕被人笑的话,投上一朵两朵也没问题。
祝威花了二十两买花,也就是意思意思,他可没想过二十朵金花也能投个花魁出来。
最开始上场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姑娘,或许她们才艺不差,但往往差了些味道。
等到差不多中场的时候,才有各个画舫主推的姑娘上台表演。之前那些姑娘只是来露个脸,蹭一蹭名气,而中场上台的姑娘们才是花魁的有力竞争者。
表演水平以肉眼可见的水平上升,哪怕是祝威这种只看漂不漂亮和凶不凶的都能感受到差别。
叫好之声开始连绵不绝,舞台上堆放的金花也是越来越多。还真有不少人一掷千金,只为博佳人一笑。
尤其是刚上台一个叫李师师的姑娘,那一首曲子真是唱进男人的心里去,再加上那冠绝全场的雄伟,惹得某位公子豪掷一千两送花。
祝威看得眼睛都挪不开,唱什么曲子无所谓,但这颤音是真的厉害,全身都颤巍巍的,那真是相当刺激。
原以为这位李师师姑娘代表了这场花魁表演的最高水平,但当董小宛出场的时候,所有人都想到一句话:“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论颜值,董小宛并不比李师师高出多少,但这姑娘就是有种令人一见难忘的气质,飘飘出尘,不似凡人。董小宛的唱功也未必比李师师强出多少,但李师师唱的是耳熟能详的旧曲,董小宛唱的却是一首从未听过的新词。
这首词精妙绝伦,尤其是最后那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此句一出,所有懂行的人都陷入一片死寂,继而爆发出今夜最热烈的叫好声。
人美,词更美。
这首蝶恋花一出,之前的表演全部被衬托成泥尘,这便是千古名篇的威力。
毫无疑问,董小宛以这一首蝶恋花碾压所有对手,轻而易举获得了胜利。数以千计的金花被送出,不仅仅是送给这位花魁,更是送给这首绝妙好词。
今夜送花的人,说不定还能跟这首词一起成为传奇故事中的一部分呢。
不少人已经开始打听,究竟是哪位大文豪写出了这首蝶恋花,恨不得现在就上门重金求诗。
就在众人都沉浸在这首蝶恋花的余韵之中时,一个令人惊讶的身影走进这热闹的大厅。
他年纪不大,似乎只有十来岁,朴素的僧袍与光头都掩盖不住他的绝世容颜,仿佛比台上的花魁还要漂亮几分。
和尚来逛画舫,这可是一件稀奇的事。
而这小和尚除了拥有令人惊艳的一张脸外,他的周身还闪烁着数十点光芒,仿佛是星河坠落,环绕在他的周围。
如此奇异的情景,众人见了都暂时忘记了董小宛,纷纷好奇打听这小和尚究竟是什么人物。
坐在角落的祝威看到来人,忍不住就想开口打招呼,但还没说话就被包拯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嘴巴。
“包黑子,你干什么?”祝威挣扎着问道。
“闭嘴,别说话,我们快走,这里肯定要出事。”包拯十分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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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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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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