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明星大侦探]红与白>第 7 章 现实的城堡
  死掉的人叫李大明。

  据说是在家中意外滑倒,砸碎了鱼缸,被尖利的玻璃碎片刺中脖子去世的。

  我会知道这件事是源于几天后警察打来的电话。

  电话是表哥接的,他表情凝重地谈了几句后,就同我说前几日老公寓的隔壁死了人。

  我很是惊讶,与此同时,心中滋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这件事对我们家来讲,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表哥如实告诉了姑姑和姑父。

  事后,姑姑和姑父不放心我俩,一起在家等待两位便衣警察上门来核实。

  其中一位便衣警察还很年轻,面容青涩,他说在调取监控时发现我们去过老公寓,问我们那天隔壁是否有发生奇怪的异动。

  表哥平静地同他说我们那天确实有听到玻璃被砸碎的声响,其余一概不知。

  简单地问了几句话,年龄大些的警察就准备走了,可年轻的那位却将目光转向了坐在表哥身边的我,道:“小妹妹,根据调查,几年前你和你父亲是死者李大明的邻居,你对他还有印象吗?”

  我一愣,张了张口正想说什么,姑姑却先代我平静地回答了警察:“他们并无纠葛,我哥去世得早,她也早早出国了,那时她那么小,那些事怎么还记得清?”

  “……”我确实是记不得当年邻居的事情了,若非今天这位警察说起,我还不知道自己和父亲住那时还有位邻居,除此之外的事我都还有些印象,我想,兴许是自己贪玩,当年都没怎么关注过邻居吧。

  对此,我只能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印象了。

  那位警察一愣,随后稍稍放缓了声音:“不用害怕,我们只是来核实一下,死者李大明的死因基本排除他杀,那附近的人我们都查过了,没什么问题。”

  他既然这么说了我自然也没多想什么了,我对警察向来有种崇拜的心理,不禁安心下来,点了点头。

  事后,姑姑让保姆送他们离开。

  这事就像海面上掀起的涟漪,被风稍稍抚平就过去了。

  当晚,吃完晚饭后我就洗澡回了房间。

  夏末的风尚有余温,拂进窗时带来远方茉莉的花香。

  姑姑和姑父为我准备的房间很漂亮,在我身边,鹅黄色的纱帘上坠有鎏金的纹样耷拉在窗沿上。

  过些天就开学了,我将表哥给我的相关书籍翻了翻,见上边标注了许多明晰易懂的知识点。

  看得困了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感觉身下明暖色调的被褥柔软得不可思议。

  眼帘中,绘有星星的灯罩里散发出暖调的光,我看见书架上摆了许多可爱的玩偶,院子里的绿植攀上窗沿,我从这里望出去,可以看见窗外的夜空上似有浮云的影子,朦胧的月光爬进来,坠在了雪白的地板上,如水般温柔。

  世界好似一瞬间变得安静。

  我微微眯眼,感觉窗外的蝉声也愈来愈远。

  这时,姑姑照常拿了杯热牛奶进来让我喝。

  我乖乖喝完,舔了舔嘴边的奶沫才将杯子递还给她。

  姑姑坐在我身边,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说父亲生前在市区买了套房子,可惜他没有缘分同我住进去。

  “那套房子是你的,房产证暂时保管在姑姑这里,等你满十八岁了我再将房产证给你。”她说:“在那之前,这里也是你的家,你可以安心住在这,以前发生什么我们都忘了吧,你只要时刻记得,你还有家人,别怕,你还有家。”

  耳边,风铃叮叮当当地响,姑姑带着怜惜与笑意的声音轻柔得像呓语。

  我一时间感到恍惚。

  姑姑一家当真待我极好,许是被她安抚,心中觉得安心,我不禁也笑了起来。

  末了,我觉得困,不知不觉中就睡过去了。

  一夜无梦。

  初秋时分,我报读的高中开学了。

  因为离姑姑家近的缘故,我选的是走读形式。

  姑姑和姑父本来想让保姆每天都来接我的,结果被表哥吐槽,说人家女孩子已经长大了,又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有时可能放学后要参加什么活动,或是想和朋友一起去玩会,哪能让他们看这么紧呢?

  对于表哥竭力为我争取的自由,姑姑和姑父觉得言之有理,只能遗憾作罢。

  相比于我,他们对表哥就相当放心。

  表哥顺利考上了m城最好的大学,还被最难报的医学专业录取,对我来说,他就是我学习上的榜样。

  在开学前,表哥特意带我去逛了商场的文具店,给我买了好多可爱的小玩意。

  虽然一开始觉得不用那么形式,但是当抱着有着猫咪玩偶的书包时,我实在无法抵抗那么可爱的东西,还是开心得笑弯了眼睛。

  在这方面,作为一个介于少年与青年的男生,表哥可谓无师自通——可达鸭形状的橡皮,盖头是水蜜桃的签字笔,镜头图案的便签纸……他将无数可爱又漂亮的小文具都塞进了我的书包里,末了,还亲手做了个“学业顺利”的护身符给我。

  这些东西在国外我是不会特意去买,以前只有父亲会给我买,等到我开学这天,他还让我背着书包站在校门前,说给我拍了张值得纪念的照片。

  我觉着羞赧,只能在他的笑声中顶着自己披散的黑发冲进陌生的学校里。

  中国的开学季,阳光是淡淡的金色。

  这个时候,绿叶依旧,光影斑驳,贴着班级安排表的告示栏前挤满了清一色校服的人。

  我个子并不高,又挤不到前边去,只能在人群外努力踮起脚尖张望。

  可身后越来越多人涌来,我被夹在其中,班级还没找到,反倒被人挤得像浪潮一般左右摇摆。

  某一刻,我被身前的人一撞,往后一跌,撞上了后边的人。

  我惊惶地回头,像一只受惊的鹿,赶忙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恰逢那人低头来看我,第一眼,是一个很高的男生,对方黑发黑眼,长得干净清秀。

  告示栏上,绿意晃动,日光游离。

  他没有什么表情,沉寂的目光很安静,仿佛不带一点活泼的笑意,看上去有些冷淡。

  见此,我更加愧意,觉得对方定是生气了,连忙又道了声歉。

  可是周围的人多,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此起彼伏,我的道歉很快淹没在其中,我并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

  一时间,我只能耷拉着眉,眨着眼,露出个愧意的表情,希望让自己看上去真诚些。

  对此,那人一愣,似是不知所措地偏开了眼睛,去望前方的告示栏。

  我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但还没回头,就见眼帘中的人突然又低头下来。

  我猝不及防对上他的目光,还没来得及别开,就听他用生涩的嗓音轻声问我:“你、你叫什么名字?”

  那是不带任何情绪的声音,如同他给人的第一印象。

  可他突然这么问我,我也是一愣。

  见此,许是以为我没听清,他眸光闪烁了两下,才迟疑地弯下身来凑近我。

  就此,他的发梢被头顶落下的阳光穿过,清风将他的影子同我微扬的发丝一齐吹散。

  少年那双黑眸里散去了一层飘渺的虚色,少了分朦胧淡漠之感,显出一种淡淡的光华来。

  他垂下眼睫,嘴上磕磕绊绊道:“你、你要……你要看哪个班、班的?我高、高点,帮你看看。”

  这话我终于听懂了。

  我因此笑得明快,高兴地说了自己的名字。

  他个子高,在这群人中也算佼佼者,眼力也不错,很快就帮我找到了。

  于是我同他一起钻出了人群。

  我在树下晃了晃脑袋,试图把方才的逼仄之感晃掉,他却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张了张嘴,好半天才轻声道:“你、你的头、头发乱了……”

  我一愣,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发顶,随即将五指捋进发间顺下来,好好理顺了自己及腰的长发:“谢谢你,秦风同学。”

  我轻笑着唤这个方才知道的名字,对方没有回应我,只是安静地看着我几秒后就想走了。

  秦风同我一个年级,但并不在一个班,我们彼此所在的教学楼不在一个方向。

  对此,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在临走前给了他一包小熊软糖当谢礼。

  方才短短的相处中,我觉得秦风是个不擅交际又有些腼腆的人。

  很显然,他腼腆的方式并不讨喜,他不爱说话,每次出口都不太利索,表情也淡淡,这让他看上去有些冷漠。

  如果他没帮我的话我也许也会这样认为,看,就算我现在给了他小熊软糖,他也只是安静了地接过了,表情有些空白。

  我却笑得欢喜,很快就同他挥手告别。

  而他拿着那包小熊软糖,看着我的方向,半晌后也消失在了盛绿的大树下。

  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我并没有落下对中文的学习,我对高中的学习强度还算适应。

  学校我这一级共有一千多名学生,虽说有些磕磕碰碰,但我很努力,高一上半学期的成绩在表哥时不时的开小灶中一直维持在年级前一百名。

  值得一提的是,我这半年来并没有交到什么好朋友。

  这所高中大多数人都是同所初中考上来的,一开始就有小团体,而我又是走读的,平时放学就回家,也与住宿的女生们不算亲密,友谊自然发展不深。

  但我并不在意,班里的人知道我之前在国外,在学习和校园生活上都会照顾我一些。

  这个年纪的人,大多单纯,坏心思并不多,我也算过得顺风顺水。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不过我注意到秦风也没什么朋友。

  我同他自开学那天后就没什么接触,但我经常听到他的名字,因为他的成绩常年排在年级前五,据说在理科上的天赋连众多老师都赞不绝口。

  同时,因为各个班级课表之间的安排,我们班同他们班一个星期的两节体育课会在一个操场上撞上。

  因此,我总是能在体育课上看见他。

  但他大多时候自由活动时都不和人玩,也不和人聊天,就一个人捧着本书坐在篮球场外的石阶上打发时间。

  我发现他很爱看推理类的小说。

  起初,就算隔着大半个操场,我也会远远地朝他招手,朝他笑,但许是忘记我了,他有时无意间注意到后,总会呆头呆脑地移开目光去看别的。

  有时是去看人打篮球,有时是低头看书,但就是不再看我。

  次数久了后我就当他记不得自己曾帮过我了,我也不强求,想着不给他增加无用的打扰,便也开始假装不认识他了。

  整整一学期中,我离他最近的一次,是他们班同另一个班比赛拔河。

  当时比赛进行得如火如荼,围观的学生围得水泄不通,呐喊声不绝如缕,响彻耳旁。

  我特意挤到最前面去,站在他的位置旁,大声喊他的名字为他加油。

  那场比赛秦风的位置是比较靠后的,在他使劲拉时,我在旁一喊,那一刹那,他似是茫然,抬眼向人群中望来时,我从他眼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但赛后我也并没有去找他。

  因为我发现这个时期与学习并进的,还有青春期少年少女们情窦初开时燥动的心情。

  年级间的男生女生中时不时会传出一些冒着粉红泡泡的“绯闻”或暧昧的流言,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给我和秦风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我也只敢在那样热闹不惹眼的场合中喊他的名字。

  因为这样,我同秦风的交集也就停留在开学那天,在那之后,我们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话。

  不过冬天的时候,我自己有幸收到了一封情书。

  那封信夹在我最近最爱的小说中,没有署名,从字迹上我也无法判断是谁写的。

  我发现它时,正是个阴天的周末。

  临近期末,我去离表哥大学近些的图书馆复习。

  他说要辅导我,约我在那见面。

  我坐公交到达那里时,表哥还没来。

  我自己先在图书馆的书架间走走,寻找有用的资料。

  午后时分,天气寒凉,出门的人并不多。

  日光凿破云层落下来,天色黯淡,没有多亮。

  图书馆因此开了暖灯,地上晕开一架又一架方格的影子。

  我围着毛绒绒的围巾,穿着袄裙和长靴穿梭在书海中。

  某一刻,我的眼睛掠过了书架上空出的某处位置。

  在那对面,站着一个面容隽秀的黑发少年。

  那块小小的方格,就像一个透明的纸箱,将眼帘中的人困住了。

  我见那人剪着细碎的发,穿着一袭雪白而宽松的卫衣,上边还有一排大大的黑色英文,看上去纤瘦单调得有些苍白。

  我的目光从空格子外穿梭而去,恰好对上他漆黑的眼睛。

  头顶上的光暖晕晕的,他的眉眼隐在额发所形成的阴翳中,却意外的温软,其眼角耷拉的弧度柔和得不可思议。

  而我的目光在触及到他右眼角下的泪痣时一愣。

  我见过他。

  这一瞬,我终于知道他为何眼熟了。

  因为今年的夏天,我在老公寓的窗下见过这个人。

  心下明了,但我与对方还是陌生人,我便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离开了那里。

  末了,我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一边拿出自己的参考书做题。

  可没过一会,我便听有人的声音在我对面轻轻响起:“你好,没位置了,我可以坐你对面吗?”

  我抬眼一看,是方才那个人。

  他拿着本书,并未落座,只是隔着一张大方桌的距离表情淡淡地问我。

  我笑了,道:“当然可以。”

  闻言,他好似松了口气,面上有了微微的动容。

  他安静地坐在我对面看起了手中的书来,但我接下来发现,他的视线时不时就会掠过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看我。

  那目光并不刺人,反倒很温和,但我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在某一刻抬眼去瞅他。

  他被我抓了个正着,有了一瞬的征忡。

  但也只是一瞬,他的表情并没有怎么变,只是相比记忆中少了几分乖戾。

  “我叫郝燃。”他很自然地同我搭话,但静谧的目光却似乎在观察我的反应。

  少年属于变声期,其声音带着些许清亮,在舌尖与唇齿相抵转合时过滤成某种青涩与成熟杂糅的低哑。

  但我只是一愣,并未有什么反应,他也不见失望,只是将目光从我脸上移开,轻轻地落在我书册上,那里写着我的名字。

  不知为何,他轻轻笑了,如同满意一般,眸子微亮地问我:“这是你的名字吗?”

  我觉着这人真奇怪,但还是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个叫郝燃的人,许是看出这一点,他接下来也并没有同我说话了。

  但我被这一出搅得无心做题,便拿出自带的小说看,打算等到表哥过来。

  我也是这个时候发现了别人给我写的情书的。

  那封信很平整,夹在德国作家卡夫卡的《城堡》中。

  我将那封信拿出来,摊开看了开头才确认是写给我的东西。

  信的开头就说喜欢我,洋洋洒洒一大张纸,可惜我并没有看完,因为在那之前,只听得轰隆隆一阵如浪潮的巨响,天地间剧烈地震动起来。

  耳边响起尖叫,我瞬间意识到发生地震了。

  我刹时一惊,可比我更快的是对面的郝燃。

  他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抓起了我的手往外跑。

  可我在椅子上猝不及防被他一拉,一时间竟扭了脚半跌在地:“疼——!”

  我疼得泪花都出来了,可震动还在继续,书架上有些书砸了下来,他抬手用自己的身体帮我挡了去,随后道了声歉,一把抱起我就往外跑。

  我们离门不远,跑出去是最安全的做法,我无暇惊讶这个纤瘦的少年竟能有力气抱起我,只觉得他跑得好快,吓得我在过程中紧紧抱住了他的脖颈。

  我们很快就出了图书馆。

  在外边的空地上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都是逃出来的,郝燃在人群中将我放下来,我们隐在其中,看到图书馆的东角塌陷了一块。

  好在最终没人伤亡,地震也开始慢慢平息,有好几个保安打扮的人来临时组织秩序,我正想同郝燃道谢,可是却见他后退几步。

  他的身影在人隙间错落,但目光却始终望着我。

  就像浮冰破碎,某种辉煌又阴郁的神情在他的面上割裂。

  我听见他轻声唤我的名字,说:“对不起……”

  我无法形容他那样的表情,只是鬼使神差的,我拨开人群追了上去,可是,眼帘中,有纯白的雪絮开始纷飞,我只觉人影一晃,就找不到他了。

  我再抬头一看,原来是下雪了。

  这天,关于那封情书的最后,我只记得信所夹的书页位置上,有这样一段属于《城堡》的文字:“没有一处安静的地方可供我们谈情说爱,因此我希望有一座坟墓,又深又窄,在那里我们紧紧地搂抱着,难解难分,我的脸藏在你的怀里,你的脸藏在我的怀里,没有人会再看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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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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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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