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著名高等学府,普林斯顿在数学领域的造诣和水平,远远领先于麻省理工,同剑桥大学丝毫不差,北平四中图书馆采购了相当数量的国外高中教材和书籍,其中普林斯顿就占据大半。
有一说一,余华啃了普林斯顿出版的数学书籍过后,不得不感叹,人家顶尖名校出版的书籍,含金量就是高。
“哗哗哗。”
书页翻书声响个不停,不少同学听到声响皱眉,瞧见余华像个疯子一样不停翻书,有些无语。
娘的,这叫看书?
分明是玩儿!
饶是林婉,听到动静亦不得不抬头,目光看向神态专注却不停翻书的余华,看了眼里面的数学题,觉得有趣,笑了笑,回头继续学习。
时间流逝,到了晚上十点钟,余华已经啃完三本数学书籍,自身数学水平得到极高的提升。
五本书,两本数学教材,三本数学类书籍。
“该走了,明天继续。”啃完第三本数学教材,余华从高度专注的学习状态中退了出来,脑袋传出一阵阵晕厥感,这是用脑过度的反应,有些昏沉,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
脑袋传出这种感觉,就意味着已经到达极限,不可能再学习下去。
如果强行学习,毫无意义。
时间,晚上十点零五分,高效学习时间从六小时增加到八小时。
心中有底,余华合拢书本,收拾东西起身,瞧见林婉还在钻研英语,没有打扰,径直离开。
……
宿舍内。
煤油灯徐徐燃烧,释放出黯淡的光芒。
余华一手握着电线,一手拿着小刀,小心削去塑料皮,露出里面的铜芯,再把铜芯缠绕于小型逆变器的正极。
周围围满了室友,刘韬、周远、季涵,程幼平和曹伟五人聚精会神,目不转睛盯着余华和桌面上的便携式照明电源设备,大气都不敢喘。
经过三天的等待,今天趁着周末,季涵终于带着这套价值二十块大洋的照明电源配件回来,余华从图书馆回来之后,就被众人拉着赶紧制作照明电源。hτTΡδ://WωW.sndswx.com/
整套配件最值钱的就两样,蓄电池和逆变器,灯泡、开关和电线这些全是送的。
“拿个十字改锥给我。”接好逆变器正极,余华转头接蓄电池,削了塑料皮露出通信,照猫画虎缠绕于蓄电池电池正极,喊了一声。
最近距离的刘韬赶忙递上十字改锥,余华接过拧紧蓄电池螺丝,解决完正极,处理负极,三下五除二搞定设备这端过后,余华再牵线布置好灯泡位置,安装于寝室中间位置。
一阵叮叮当当过后,电线布置完成,100W白炽灯泡装好。
一切,准备就绪。
余华擦了擦汗水,朝着众人露出微笑,留出位置,示意电灯开关:“谁来第一个开灯?”
五名室友对视一眼,纷纷把右手盖在一起,一同握住电灯开关,目光投向余华。
余华见此情景,笑了笑,上前一步,打开逆变器开关,调整到相应的模式,双手盖在曹伟手背上。
“哒!”清脆而短促的开关声传出,下一秒,安装于寝室顶端的白炽灯泡通电激活,散发明亮而又耀眼的光芒,寝室内通明,再无煤油灯昏暗的场景。
“嗡!”
逆变器稳定工作的声音传出。
“哈哈,我等有光了!”感受到来自于头顶白炽灯的光芒,身处于通明环境之中,刘韬忍不住惊喜万分,大声喊了起来。
光!
象征着希望的光,来自于电灯的光。
光的意义非同小可,往小了说,从此他们就能在自己的宿舍看书学习,再也不用忍受黯淡的煤油灯,再也不用承受眼睛近视的苦痛。
往大了说,电灯的光象征着文明和进步,而非落后与愚昧。
“我等有光了!”周远等四人激动非凡,沐浴于灯光之下,忍不住将余华紧紧抱在一起。
众人乐的跟傻子似的,余华心中有些欣慰,亦有些发酸,眼前这组所谓的便携式照明灯源,实际上没有任何科技含量,研发难度无非只是组装起来而已,后世在普通不过,即便是个没文化的中年人都会接。
但在这个年代,这组便携式照明灯源,便打上了‘先进’的标签,象征着文明和科技。
当然,要说没有科技含量,严格意义上也不正确,毕竟电池、逆变器等等这些组件,全是知识的结晶,科技体现。
“安静,大家保持安静,刚才我怎么做的,大家都学会了吗?”余华出声示意众人安静,待众人抑制住心中的激动情绪过后,提问道。
众人对视一眼,纷纷点头,齐声道:“学会了。”方才余华组装照明灯源的过程,众人全城观摩,整个过程非常简单,只需照猫画虎即可完成。
一轮观摩,众人便已学会如何组装这种先进的便携式照明灯源。
余华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好,我有个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余桦同学何须如此,我们既是同窗,亦是同寝,若有想法,直接爽快点便是。”刘韬直言道。
其余众人纷纷点头。
“我想靠这种便携式照明灯源赚一笔小财。”感受到来自于众人的目光,余华不在遮掩,直接透露内心之中隐藏的想法。
赚钱。
靠着这种简陋到可以随便让人仿制的便携式照明灯源,发笔小财,这是余华刚开始就有的想法,只是一直没说。
“我当是什么事,这当然没问题,只不过,余桦同学,便携式照明灯源一套组件成本在20大洋,这还是季涵同学走的家里关系,寻常人家很难接受的,大富大贵人家却又看不上……”刘韬听到余华的想法,倒没反对,设身处地为余华这个想法思考,想了一下,不禁眉宇微皱。
便携式照明灯源整套价格无疑是昂贵的,光是成本就打到20大洋,这还没算电费,价格之昂贵令普通人家根本无法承受。
但大富大贵人家,却又看不上,人家生活奢华,一台吊灯就能价值上百大洋。
高不成,低不就。
“不卖寻常人家,不卖大富大贵人家,只卖给你。”余华微微一笑,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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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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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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