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武侠小说>问剑李昂>第二百二十七章 家令
  “呼...”

  李昂长吁了一口气,从锦囊中拿出一缕金色丝线(念学课配发的念线工具),将念力小心翼翼地注入其中。

  沙——

  掺杂了极少量精金的金色念线,获得动力,缓缓舒展开来。

  其线头,在李昂意志的操纵下,徐徐升起,如蛇一般攀上那块猪肉。

  刺!

  金色念线刺入猪肉的表层皮肤,余势不减,扎进皮下组织。

  李昂捏住念线另一端,闭上双眼,感应念线。

  极度模糊的感觉传入脑海,李昂能隐约感觉到,念线一端处在猪肉的血管当中。

  就像拥有释放超声波能力的蝙蝠一样,多了一种新的“视觉”。

  只是...范围和精度不太够。。

  李昂眉头微皱,念线沿着猪肉血管一路游动,所释放出的念力探测,最多能穿透猪肉一寸,乃至半寸。

  探测的精度,也差强人意,跟打了厚厚一层马赛克一样。

  扫描明显病变的器官,清除血栓,杀死寄生虫,看清关节骨骼什么的,是够用了,

  但要像磁共振成像一样,看到更细微、更深层的东西,比如骨内感染、脑肿瘤之类,就无法做到了。

  念力成像,如果想要看见骨骼内部情况,就必须得直接钻探进去——这样一定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损伤。

  毕竟普通念线,还是太粗。

  “是我念力不够深厚么?还是说,所适用的念线灵气传导效率不够高...”

  李昂思索片刻,没有直接收回金色念线,而是将手掌按压在猪肉表面,释放墨丝。

  沙——

  墨丝的强度、操控性与灵力传导效率,远远超过普通念线,

  瞬间贯穿了猪肉表皮,刺入血管。

  嗡——

  伴随着李昂释放灵力,墨丝轻微震颤起来,直接将灵力穿透到附近区域。

  这一回,那种涂了马赛克般效果就消失了。

  李昂能清晰看见两寸,大概6.6厘米距离内,猪肉的器官组织,

  看清血管肌肉上的细微之处。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比CT图像和磁共振成像更直观一些——念力成像直接就是三维的,并且能将感应直接穿回到医师的大脑当中。

  ‘墨丝比普通念线还要细一些,并且还能继续分离,对人体器官的伤害要小得多。’

  李昂默默想着,控制猪肉内的墨丝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如同树木分出枝杈一般,深入到猪肉各处。

  很快,墨丝便开枝散叶,将一副完整、清晰的三维扫描图像,传到了李昂的大脑当中。

  “...”

  李昂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这种看片子的感觉,是如此熟悉而亲切,令他下意识地想要泡一杯热咖啡,看上一整个夜晚。

  “呼...”

  他吐出一口浊气,抽出墨丝。尽管墨丝一如既往地纤尘不染,没有带出任何碎肉血液,

  他还是习惯性地用碘酒对墨丝进行了消毒。

  邱枫的主意非常好,念力成像的效果远超预料,现在李昂完全能够扫描任何人的身体,发现细微毛病。

  唯一的问题在于....只有一个李昂,只有一份墨丝。

  墨丝的灵气传导效率举世罕见,

  其他念师使用念线达成的效果,注定不如拥有墨丝的李昂。

  谷錞</span>“还是要想办法改进才行。至少让身藏境的念师,能扫描念线范围内,两到三厘米的血肉,这项技术才能推广出去。”

  李昂转动心思,一招手掌,从架子上取来纸笔,这就准备写一篇论文。

  虞国的聪明人不胜枚举,无论是理学全才的苏冯,发明了显微镜的嵇星望,还是给了李昂灵感的邱枫,都有可能迸发出新的想法。

  李昂撰写论文的目的,也从一开始地积攒名望,转变为了与同行交流,共同促进,群策群力。

  书房中的柴柴写完了作业,走出房间,看见李昂在桌子上奋笔疾书,立刻放轻了脚步,先把作业放回书包,再蹑手蹑脚地从架子上取下茶叶罐,给李昂泡了杯茶。

  夕阳逐渐西下,写了将近三千字的李昂揉了揉手腕——其实用念力操控毛笔写字更快一些,但他写论文的时候还是更习惯亲自手写,感觉这样更能理清思路,激发灵感。

  咚咚——

  宅邸外突然传来敲门声,李昂稍有些惊诧地抬起头,这么晚了有谁会来拜访?

  “谁啊?”

  “请问是李小郎君家么?”

  门外传来了稍显拘谨恭敬的声音,“我是学宫的一年级生,有件事情想拜托您。”

  一年级生?

  李昂诧异地挑起眉梢,站起身来,收掉桌上的论文,和那块千疮百孔的猪肉,穿过庭院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两人,一位是穿着虞国低阶官员官服的中年人,一位是穿着学宫制服、佩戴学宫玉佩的少年。蜀南文学

  “二位是...”

  李昂打量了对方一眼。

  “在下是家令寺丞,晁概。”

  中年人拱手道,“这位是在下的侄子,阿倍鹰野。”

  “家令寺...”

  李昂稍微回忆了一下虞国官职,家令寺貌似是太子东宫内部的机构,掌管东宫的饮食、仓库储存,

  而家令寺丞,应该是从七品下,算是小官。

  至于阿倍这个姓氏...

  “是晁衡晁常侍的后人么?”

  李昂想了想问道。

  晁衡就是那位著名的阿倍朝臣仲麻吕,日岛的遣唐留学生,长留长安,官至左散骑常侍兼安南都护。

  “是的。”

  见李昂说出晁衡的名字,两人都有些欣喜。

  晁概是早年间来到虞国的遣唐使,而阿倍鹰野,则是晁盖的侄子。

  “这样啊...那请进吧。”

  李昂稍侧过身,让二人进屋。

  晁衡以前在学宫讲过学,担任过荣誉博士一职,算是有份香火情在。

  李昂给二人泡了壶茶,双方客气一番后,说起了正事。

  “唐突造访,实在是有些冒昧。”

  晁概深深地行了一礼,恭敬道:“鹰野,你来说吧。”

  “是。”

  阿倍鹰野也朝李昂行了一礼,“在下的母国,近年来泛滥着一种特殊顽疾,患病者步伐虚浮,心悸,气急,少数人甚至还有双脚萎缩的症状。

  并且,出身越是高贵的贵族,患病概率就越高。以至于民间有‘贵族病’的说法。

  虞朝是天朝上国,医学高超,而李君您的医术,更是闻名海外。

  在下受家乡父老所托,恳请李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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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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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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