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山顶,三圣宫连续七天流水席结束,几兄弟便来到庙街唱K。
这七天的时间里,张国宾也算彻底融入时代当中,对于周边的人与事物,有更清晰的认知和了解。
他发现自身没有前世小说中,重生必备的金手指,如果一定要有的话,那就脑海里的见识!
这份见识足以令他翻身!
这时,他正坐在沙发中间,举起威士忌杯,邀酒讲道:“阿昌,这次扎职没你份,你不会不开心吧?”
大波豪正坐在左侧喝酒,东莞苗则拿着话筒,不羁的跳舞高歌。状师昌闻言连忙举起酒杯,说道:“宾哥,我知你是为我好。”
“我现在是执业律师,不宜留下太重的社团背景。”
“你明白就好。”张国宾发现身边的三个兄弟,各有特点,状师昌聪慧,大波豪能打,东莞苗枪法好,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带兄弟们都走出泥潭。
“叮。”两人重重碰杯,玻璃板里的酒液摇晃,张国宾昂首一口将酒饮下。
其实状师昌完全够资格扎职纸扇。不过仅有社团身份跟成为社团大底是两个概念,若是某一天社团大底的身份真被曝光炒作,负面影响恐怕很大。
而他经过七天的盘算,大致也为未来发展,勾勒出一幅蓝图。
首先,社团生意最好别碰,更别发展,发展的越好,越倒霉。
商业上可以从娱乐圈入手,正所谓80年代,是香江电影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就连黑社会都抢着进场捞钱。
现在新记的二少爷,还在全凭兴趣爱好,去片场跑龙套,距离创建“永胜公司”还有四年。那么,他就可以进影坛捞钱啊。
那可都是钱。
给别人赚,
不如自己赚。
油麻地堂口当中,则有酒吧七间,夜总会三间,地下赌档二十几间,洗浴中心,三温暖八十几间,马栏上百,楼风三百,开工小弟两千多人,看场打仔三百多人。
另外还有建筑工地,盗版摊贩,修车的士等小生意。
每月流水上百万!
八十年代的百万港钞!
不过,扣除给社团的账目,小弟们的开支,堂口每月剩下二十来万,算作堂口大佬分红。
当前,张国宾个人账户上,共有七十多港币。
算是当前的起家资本。钱,不多,外加一栋庙街三层唐楼,也不多,而社团影响力,却更值钱。
大佬的身份可以不要,但再尚未脱离苦海前,或许可以利用一下。至于怎么脱离苦海?他目前也有点小小的想法,把堂口做垮,不就脱离苦海了?社团要的大佬,是能带兄弟们捞钱,做事的大佬。
他只要黑色生意天天磨洋工,越错越错,货天天被抢,场天天被砸,迟早破产啊!到时候,社团坐馆得开大会,令他退休。
说不定,还能领一份退休金。
再用心去做白道生意,嗯,能完美过渡。只是这番操作不能太急,否则破产太快,坐馆跟小弟都要举刀砍他。
白道生意的第一桶金,就从最红的明星身上挖。
……
这时,大波豪搂着身边的辣妹,压向张国宾怀里,脸色坨红的举杯邀酒道:“宾哥,我们喝一杯。”
“好啊。”张国宾面露微笑,抬手展示酒杯,痛快喝下一口,大波豪面露笑意,嘿嘿说道:“宾哥,油麻地酒吧,夜总会的经理下午打电话,说场子里的货不够用了。”
“客人们知道最近场子是太子宾罩着,都玩的很疯,咱们要不要找道友辉去拿点货?”
道友辉是和义海专做面粉的红棍大底,亦是江湖上鼎鼎有名,非常唬人的“义海十杰”之一。
张国宾却摇摇头,婉拒道:“暂时不要去拿货,道友辉的质量不行,你跟经理说最近风声紧,场子里目前只卖酒。”
他目前不敢把话说太绝,害怕暴露目标,转而跟状师昌讲道:“阿昌,我最近想做点白道生意。”
“宾哥你说,要做什么生意,注册公司等杂事,还有法律问题,全部交给我。”状师昌拍拍胸脯,鼻梁上挂着金丝眼镜,对大佬言听计从。
“我想注册家电影公司,拍拍片,手上钱不一定够用。”张国宾坦言直说:“我害怕用社团账目上的钱,最后跟社团理不清关系。”
“大佬要用钱,做小的没有二话。”状师昌抢言说罢,再怀里掏出一张渣打银行卡:“二十多万,不多。”
“都是最近接案子赚的,干干净净,跟社团没有半毛钱关系,宾哥,你拿去用吧。”
邹永昌没有说以前宾哥供他读书,花了多少钱,更没提一个“还”字。因为,他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义是还不完的。
大波豪也非常豪爽的摘下手腕一块大金劳,随手放在桌面,大笑道:“拍咸湿电影是份好生意啊,哈哈,宾哥,不过不好意思,我平时开销大,没存什么钱,身上最值钱的就这个。”
张国宾拿起桌面的纯金劳力士,收进怀里,一点都不客气。这是江湖中人傍身的东西,二手货都值几十万,他只说道:“将来送你一块更好的。”
“哈哈,谢谢宾哥。”大波豪肆意将身边两个辣妹楼进怀里,笑道。
旋即,大波豪,邹永昌都把目光投向东莞苗,东莞苗拿着话筒讲道:“宾哥,我出一百万!”
邹永昌瞬间露出笑容:“小苗,你平时没少接私活啊。”んτΤΡS://Www.sndswx.com/
“当枪手好挣钱。”
这一百万港币想必也是东莞苗全部身家。
张国宾站起身,举起酒杯,说道:“小苗,我敬你一杯。”
“嘿嘿嘿。”东莞苗露出满足的笑容,只要大佬觉得有用,钱就没有白花。
四个兄弟之间都隔着一个辣妹,辣妹旁边还有一个辣妹。如果你要去银行借一百多万很难,可是你找兄弟只要一句话!张国宾今夜彻底明白什么叫作重忠义,轻钱纸。
凌晨,兄弟四人喝的伶仃大醉,旺角看场的堂口头目,带着几十名小弟,驱车送大佬回到唐楼屋企。
第二天,早上,张国宾在床上起身,回想起昨夜的事情,心里打出一个冷颤:“做大佬也太惨了!”
“喝酒还要几十号人送回家,害怕被人打冷枪!”他打开房间里,沿着户廊走到客厅,却看见一个穿着西装,理着寸头,打扮有点像服务生的马仔却正坐在客厅沙发,仔仔细细,全神贯注,表情异常投入的阅读一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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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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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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