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天猴也OK,猴塞雷,巴闭!”
他竖起大拇指。
张国宾咧咧嘴:“看来老大哥已经犯了贵族病,真是钱给到位什么都卖。”
“机械营既然打算扩建那就建吧,缅北的地盘还够养他们,不过其它东西就算了,牢记,我们是商人。”
李成豪连连点头:“记着呢,大佬!”
商人犯穷兵黩武的毛病,跟资本乱投资一样,一旦支出跟收益不成正比,马上就会陷入破产风波。
购买军资更是几千万,几亿美金的大项目,真要发展军队和义海的钱不够用。
是的,和义海在社团里是座山虎,在军阀里却是小字辈。
准确的讲,压根就不是军阀,只是带有安保实力的合法公司,在国际社会上做这种合法公司,可要比做军阀更舒服。
起码,社团影响力可以维持,资产可以流入国际贸易,可以利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
张国宾可不会傻到跑乡下去做军阀,看起来威风,实际上还是要花美金,在国外买别墅,最终给美国佬打工。
十九世纪的军阀是真大佬,二十世纪的军阀是打工仔,不过和义海在老大哥那里的会员等级……
嗯...
其实还是有用的。
比如可以替内地进行军资贸易,把一些老大哥不肯卖的东西,私底下倒腾过来,再好好研究,研究。
以内地的军工科研,买一架就等于买了一条生产线。
而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动静太大,考虑的东西太多,价格可能不一样。
有些东西苏联贪官肯卖给国际商人,不见得愿意卖给地区国家。
“只是,商人尽量不要插手官方的事,作为避嫌,还是不要主动提出来。”
“这种事情干得好惹人嫉,干坏了,惹人非议,但内地有需要代购的地方,等内地主动提出来,倒可以好好帮忙采买。”他暗自想道。
翌日。
和记大厦,会议室。
张国宾身穿崭新西装,系着红色领带,大步昂扬的走入会场。
“唰!”
十五名理事齐齐起身,鞠躬大喊:“总裁!”
“早上好!”
张国宾坐在上首第一张椅子上,靠住椅背,翘起二郎腿,背后是一片湛蓝的天空与城市大厦。
他右手一扫会议室桌面,桌面光滑的一尘不染,好似每日都在做着准备。
“坐!”
他双手合什在腿上,面带微笑,轻轻点头。
言语间不带丝毫的陌生,
仿佛回到家中。
“是!”
“总裁!”
十五名集团理事齐声大喊,慢慢坐回椅子上,眼神望向主位上的男人,神色间满是崇拜,敬仰。
…….
“阿中!”
铜锣湾。
一间法式餐厅。
吴宏玺身着西装,坐在一间包厢里,文质彬彬的举起红酒杯。
“先饮一杯!”
一个戴着鸭舌帽,身穿牛仔衣,面庞白皙的年轻人,拾起桌面的红酒杯,敬道:“吴sir。”
“请我来这么高档的地方?”
“有事啊!”他碰了一杯,昂首饮酒,讲话油腔滑调,行为举止却很懂礼仪,只是打扮的与高级餐厅格格不入。
吴宏玺坦然承认:“当然有事。”
“有件事要托你去做!”
“开口吧,吴sir。”阿中抬起一对精明的双目,望向前方,玩味道:“有什么事,要我卖这条小命啦。”
吴宏玺拾起刀叉,切着面前的法式鹅肝。
“我记得你读书的时候最喜欢吃鹅肝酱,这家店的鹅肝很有名,试一试看?”
他把一块鹅肝送进口中。
同时阿中用刀切了一块,放在口中嚼着:“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江湖上,兄弟抽到生死签,大佬都会请一顿好的。”
“我想警务处的江湖,也一样吧?”
吴宏玺轻笑一声:“警务处是公职部门,怎么会跟古惑仔一样。”
“冠冕堂皇。”阿中付之一笑。
吴宏玺用着餐道:“最近上头的鬼佬下了死命令,要多打听和义海的情报,我收到风声,近期和义海要派一批人去缅北,我希望你能去。”
阿中表情一僵,凝重道:“长官,你要我去缅北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吴宏玺道:“你在香江也打探不出什么消息,与其待在香江浪费时间,不如去缅北找机会立功。”
“我们政治部跟O记,重案是两个地方,不需要一直放长线,更不会一直让你留在社团。”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办完这件事情回到警队,授你高级督察警衔,将来有在社团卧底的经历,升职一定比别人更快。”
阿中完全相信吴宏玺的话,办完这件事情就能回政治部,可前提是有命回来。
缅北天高皇帝远,香江的法律根本管不到,更别提实际意义上的支援。
在那里有枪就是法律!
和义海就是皇帝!
他摇晃着红酒杯,面露苦涩:“卧底之所以是卧底,就是有警队同僚跟法律的保护,出了境的卧底还算卧底吗?”
“到时候一个马脚,一个疑点,我就会暴尸荒野,死无全尸。”
他能够理解政治部要盯紧和义海的决策。
因为,整个江湖都知,张生入主大公堂了。
但他却非常悲哀:“吴sir,我在和义海三年,没做过一件违法的事情,更没冒过一次生命危险。”
吴宏玺严肃道:“这是因为你还不够资格!”
“并不是和义海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阿中深吸口气:“我知道。”
吴宏玺道:“另外,你从小受港府的福利计划支援,出国留学都是政府出钱,港府养了你一辈子。”
“你不能做白眼狼,对不对?”
“这件事情做完,回来为政治部做事,你的前途比我好。至于危险总有的,两份薪水没那么好拿!”吴宏玺双眼微眯,目露惊芒:“这两年警队对卧底的管控越来越严苛,因为卧底出事、变节太过频繁,所以,别想着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怎么逃!”
阿中抿起嘴巴,深深埋下头。
吴宏玺举起酒杯:“好好干,这杯酒替你送行。”
阿中摆了一下鸭舌帽,拾起酒杯:“叮。”
碰完杯,他喝着酒问道:“真的就是搜集情报?”
吴宏玺出声道:“是,可能后续有些动作,但那就是军情处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管。”
二十分钟后。
一个年轻人低头走出餐厅,抬手把鸭舌帽一甩,斜戴着帽子,双手插进牛仔口袋,低头沿着街道小跑一段。
当晚。
铜锣湾,一间夜总会。
阿中在彩灯绚丽,人多杂乱,乌烟瘴气的场子里,熟门熟路找到一块区域。
“贵哥!”
他站在沙发旁,鞠躬喊道。
醒狮贵坐在沙发中间,正举杯招呼两位客人,闻言抬起头道:“阿中,什么事?”
醒狮贵是铜锣湾堂口第三号人物,平时管着酒吧,夜总会的生意,为堂口草鞋大底。
铜锣湾夜场混的义海兄弟,多为醒狮贵手下,阿中只是七百多人里的一个小角色。
平时负责一间歌舞厅的安保工作,他还不是歌舞厅的大头目,而是管着趴车位的小头目,底下就六七个马仔。
阿中双手插袋,低头欠身:“我想帮公司做事。”
“啊?”
醒狮贵没听起身,站起身,贴近耳朵喊道:“音乐太吵,讲话大声些!”
“贵哥,我想要帮公司做事!”
阿中大喊。
醒狮贵面色恍然。
“我知道了,要去缅北对吧?我明天帮你报名参加集训,能不能选上,全靠自己了。”醒狮贵重新坐下,招待客人。
前去缅北当兵,在义海社团并非一个让人震惊的选项,第一批兄弟在元宝堂口里挑选,是为了安抚那批兄弟。
实际上,以缅北的待遇,环境,福利。
各堂口多得是烂仔想去。
毕竟,古往今来,从军都是上位的一条捷径,替公司去境外做安保,受的可是美式训练。
讲纪律,却不讲文明。
一个机械营五百人的名额,平均一个堂口不到五十人,兄弟们打破头都想去。
于是,公司决定把应征的人统一调到新界集训半个月,遴选出最肯干的一批兄弟出国。
三天后。
阿中坐上一辆大巴车跟堂口里的二十多个兄弟前往新界,赤柱湾,一座屋村当中。
这座屹立在海湾底的屋村早已被国宾地产包下,开发成旅游度假乡村,靠着赤柱湾的风景小有盈利。
香江也是有“周边游”市场的,很多工薪族,白领,没时间,没金钱出国,就会来度假村放松。
此刻,度假村却半封闭服务,全部民宅都被包下,为八百名义海兄弟进行军事集训。
名以上,这是一场八百人的秋令营活动,由义海集团内部组织的公司团建。
阿中一下车就发现很多身穿迷彩服,皮肤黝黑,神色凶悍的前辈正在呼来喝去。
“南瓜!”
“把背包放下,行李全部丢掉!”
为了保证集训效果,公司特意在缅北抽调了一个连的老兵,与两位美国教官到来港岛。
阿中手里提着行李袋,望向忙碌的村庄,只见一名老兵小跑到一位长官身前,立正敬礼大声喊道:“长官,又有一批南瓜到了!”
“安排宿舍!”长官满脸不耐的挥手赶人。
“是!”老兵大声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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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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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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