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晚唐浮生无防盗章>第二十九章 会州(三)
  太阳高悬,薄雾渐渐散去。

  灰色的原野上,一个又一个褐色方阵正在往前移动。方阵两侧,人喊马嘶,一队队骑兵碰撞在一起,白刃相向,惨烈搏杀。

  李绍荣的马槊已经没了,刺中了一名吐蕃骑兵的胸膛,也就只能扔在那里。但他还有一把铁锏,配合着他粗壮的手臂,几乎无穷无尽的力气,冲入敌阵后,当真所向披靡。

  一声闷响,铁锏敲在了与他擦肩而过的吐蕃骑兵脑袋上。他甚至都不用回过头去看,就知道敌人的脑袋肯定已经凹下去了一大块,活不成了!

  又一名敌骑冲来,手里还握着骑矛。李绍荣险之又险地避开锋利的矛尖,然后又下意识往前一扑,避开了敌人随之而来的拍打。

  生死场上经历了那么多,他现在已经可以很敏锐地察觉到危险。

  双腿一夹马腹,李绍荣提速上前,绕到一名正与同袍厮斗的吐蕃骑兵后面,铁锏一敲,又一个脑袋瘪了下去。

  “好痛快!敲脑袋比砍脑袋还舒坦!”李绍荣催着马儿,尽朝人多的地方挤。双方的骑兵碰撞在一起,都失了速度,正在互相缠抖。而在外围,双方的驻队骑兵也开始加速,又一轮新的碰撞开始了。

  “啪!”铁锏敲在一名敌酋的胸甲上,直接凹下去了一大块,那人吃不住劲,摔落马下。李绍荣也不管他,继续寻找新的脑袋。落马的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此何人耶?如此勇猛,不过寥寥十余骑,就敢直冲虏阵。”邵树德站在一处小山坡上,俯瞰战场。

  吐蕃人或者说吐蕃化党项人是他很不喜欢的一类对手,原因无他,骑兵多!定难军作战,就喜欢先出动大队骑兵,剿杀敌人的马队,然后再从容应付敌军的步兵主力。

  这个叫什么康奴的吐蕃部落,步兵不过四千余,骑兵就超过两千,这配置很畸形啊!

  不过幸好自己的骑兵也不少。铁林军有两千骑,经略军五百骑,铁骑军三千骑,忠勇都又是两千骑,都是脱产训练的职业武人,装备也比吐蕃人强上一截,因此只冲了两次,敌人的骑兵就吃不住劲了。

  “大帅,应是铁骑军的,背上有认旗,看不真切。战后寻人问问,若活下来了,让他来见大帅便是。”陈诚在一旁答道。

  赵光逢看了他一眼。陈判官在军中多年,熟悉各部,大帅有所问,基本都能答出来。自己若想当好谋士,光为大帅进献方略可不够,还得多多熟悉军旅事务,如此才能出彩。

  “虏骑应是溃了。”邵树德看着正挥舞马鞭转进的吐蕃骑兵,道:“虏军没了骑卒,步卒安能成事?”

  “大帅,自古胡虏能成事,靠的便是骑卒,未见有靠步卒成事者。”陈诚答道:“我步队军容鼎盛,士气高昂,当能一战破敌。”

  铁林军、经略军一万多步卒,常年训练、厮杀,军士们谙熟军令,武艺锤炼得也很出色。凭吐蕃那四千穿着皮袄的步兵,如何抵挡?

  战场上鼓角连鸣。

  全身披甲的关开闰指挥着前阵四营步卒狠狠压了上去。

  密集的箭矢从身侧飞过,不断有人中箭,又不断有人补上来。

  “呜!”角声响起,士兵们自觉停下脚步,将长槊放倒于地,取下上好了弦的步弓,拈弓搭箭,发起了一轮齐射。

  这是三十步距离的齐射,对面吐蕃阵中倒下了一大片,喧哗声四起,阵型有些散乱。

  “呜!”又是一声,第二轮弓箭齐射,敌人倒下去了更多。

  与此同时,也有密集的箭矢还击过来,不断有军士闷哼着倒下。

  “咚咚咚!”鼓声响起。蜀南文学

  关开闰有些惊讶,回首看了下山坡,确实是进兵的号旗。再一看前面,原来吐蕃人被杀得站不住脚,有人想开溜,有人直接向前冲杀了过来,一时间有些脱节。

  “还真有一股子蛮劲,怪不得能击败留守的泾原军。”关开闰暗笑:“但连皮甲都置办不齐,还打个什么仗?打仗单靠勇猛就行了吗?”

  “杀!杀!杀!”军士们拿起步槊,以槊杆击地,大吼三声,随后排着严整的阵型,不紧不慢地前出。

  不是谁更勇猛,更不怕死,冲得更快就能赢的。合理分配体力,维持好阵型,听从鼓角旌旗号令,这样才能打胜仗。

  吐蕃人很快杀到了阵前。他们确实有一股子蛮劲,但要越过密集的长槊丛林谈何容易。有人手持大盾,刚挡住了前方刺过来的步槊,结果却被侧面捅来的长槊刺死。有人猫着腰冲了进去,结果被大盾劈头盖脸砸倒,然后被后排伸过来的长枪钉死在地。

  但更多的人就直接被刺死在阵前。

  褐色的长槊丛林还在缓缓前进,就像一部精密运行的机器,有人做这个,有人做那个,配合地完美无缺。而不断被刺死的吐蕃步兵,则成为供养这部机器的养料。

  从绝望的吐蕃士兵这边来看,那也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魔鬼。雪亮的长槊是魔鬼的触手,每一个冲过去的人都被触手杀死,然后被吞噬。

  地上到处都是尸体,魔鬼踩在尸体上,身形稍稍有些晃动,但更像是牙齿在咀嚼。

  “咚咚咚……”鼓声突然激烈了起来。

  “杀!”定难军步卒齐齐发一声喊,陡然加速,手持长槊勇猛地冲了上去。

  吐蕃人的阵型,就像一扇破门一样,被一踹即倒。

  邵大帅如痴如醉地看着又一场大胜,斩首数千是没跑了。但他想起了另一件事,这支他一手带起来的精锐步卒大军,士气如此高昂,老兵比例如此之高,配合如此之默契,万一哪天突然遭遇惨重损失,他到哪里去补?

  培养一支军队不容易,培养一支善战的军队更不容易。在定难军身上,他倾注了太多心血,万一没了,重建可不是上嘴唇碰下嘴唇那么容易。

  精锐之师,可遇不可求,没了——也就没了。

  战斗结束,邵树德翻身上马,驰骋在一片狼藉的战场上。大队亲兵跟在后面,高举着大旗,金色的阳光洒在上面,远远看去,竟然有了一份神圣的感觉。

  赵光逢痴痴地看着那面大旗,所到之处,军士们高声欢呼。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赵光逢也翻身上马,慢慢地徜徉在原野上。

  入眼所见,到处是虏兵尸体。

  原来这就是肆虐原州数年的吐蕃人啊!赵光逢很是感慨,若还在朝中为官,从公文邸报中看到吐蕃攻陷数州之地的话,他肯定劝圣人不要妄动刀兵。

  但如今,怎么这么容易就赢了?他想起了大中年间的旧事,十万大军西进,收复六州七关,西边归义军举事,蕃将多有内附者,当时如果咬咬牙,凑点粮饷,是不是可以收复更多失地?

  只可惜世事没有如果,有些机会,错过也就错过了。

  正遐想间,军士们突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赵光逢策马上前,拉住一名军士询问缘由。

  “大帅令铁骑军、忠勇都去打草谷。虏军大败,丁壮十不存一,部落里多是老弱妇孺,抢得的牛羊财货全部给大伙发赏。”那是一名铁林军的步卒,牙有些黄,但笑得非常开心。

  赵光逢闻言也大笑,道:“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今见矣。”

  军士有些不解地看着他,打草谷是咱们定难军的老本行了,少见多怪。

  光启二年二月初四,定难军于百泉县东南大破吐蕃,斩首三千余级,俘两千人。当日,进占百泉县。

  与此同时,邠宁军、泾原军合计一万一千步骑也开至渭州,准备向北进发,两路合围原州城。

  三镇协同作战,以往必须得朝廷才能组织得起来。而这一次没有朝廷,竟然也成了。日后若是多来几次,似乎有没有朝廷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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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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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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