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树德已经在西京少府工坊内查看第一批刊印的书籍了。
别误会,这不是《同光全书》的内容,而是第一本翻译出来的波斯文作品。
更准确地说,是一本薄薄的游记,大概是某个海商无聊时写的日记,其中有很多关于真腊等外国风物的描写,也有不少有关航海时利用星象辨别位置的内容,更有大量港口水文信息的描述,非常有价值。
日记不长,路上就翻译完了,邵树德打算刊印一批,发给平海军、清海军的军官阅读。
没有任何疑虑,采取的是雕版印刷,而不是活字印刷。
在大规模刊印标准教材的时候,雕版印刷的优势是极其巨大的。
如果是大规模商业印刷,雕版印刷光靠成本就能把活字印刷打败,这在历史上是证明了的,因为直到明清两代,书店刊印书籍时,仍然使用雕版印刷,而不是活字印刷——事实上一直到清末,雕版印刷都是绝对的主流,清代7748种历代书籍,活字印刷的只有220种。
熟练的雕刻师傅,雕刻起来的速度很快。
一本书籍的雕版,往往出自一人之手,文字风格统一、美观,行距、间隔规整。印刷完后,如果想重印,拿出雕版继续印就是了,古代甚至有使用了几百年的雕版。
但活字多半不是出自一人之手,新旧参差不齐,文字大小、风格不一。印刷完一版后,字拆掉了,重印起来很不方便。
在印刷前审稿时,雕版印刷也很有优势。
审稿人拿着雕版对照原文即可,非常便捷。
活字印刷则不行。
首先,定稿时从上万个字里面检索出相应的汉字就很麻烦,排版也很丑。
清末民国时,因为报纸每天都有新内容,用雕版不划算了,于是改活字印刷,但字形大小、排版出现了很多问题,阅读体验很差。
而且,在装完活字待印刷前最后一遍审稿时,字形是反的,审稿耗时漫长,极其容易出错。
最关键的是,活字印刷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识字的工人,成本极高。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决定了雕版印刷的地位。
中国古代的墨水主要是水性墨,油性墨品种很少。
水墨用雕版印刷,非常清晰、完美。
但在活字印刷时,泥活字还好,金属活字(铜、铅)与水墨的亲和性不好,印刷不够清晰,但雕版印刷则没这个烦恼。
所以,不要觉得古代人是傻子。明明有了一整套活字印刷术,居然舍弃不用,还在雕版印,都是有原因的。
活字印刷真正适合的其实是西方。
字母数量少,制作、找寻容易,而且他们有油墨……
“朕有一法,或可提高印刷效率。”邵树德看了一会后,突然说道。
活字印刷,他曾经提过,工匠们也花费巨大代价制作了一批泥活字、一批铅锡合金活字——后者用了几年时间,花了十多万缗钱,简直离谱,连他都觉得贵,就别提民间了。
往好里说,活字印刷与雕版印刷“各有优劣”,实际上么,目前很少用活字印刷,这钱多半浪费了,算是买个教训吧。
“请陛下赐告。”少府中尚署丞陈兴云说道。
“可否制作一种蜡纸,用铁笔书写文字于上,再用浸透了油墨的推子推着印刷。”邵树德问道。
其实,这也是一种雕版印刷。只不过写字比雕刻快,油推子推着印刷效率也更高。
邵树德上小学时,他有个老师就是用钢笔在蜡纸上写字出卷子,然后自己一个人推着印刷,印完后发给学生们考试。
甚至直到初中一年级时,仍是如此,直到学校买了激光印刷的机器。
“陛下稍待。”陈兴云是进士,能了解现有的印刷工艺就不错了,技术创新是很难的,这事还得找工匠,于是他喊来了奚超、奚廷珪父子。
他们是易州人,制墨匠人,在当地小有名气,被举荐到了朝廷,为少府录用,负责一部分印刷、制墨事务,算是工头了。
“陛下。”父子二人一齐行礼。
邵树德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奚超想了想后,道:“或可一试。”
邵树德大喜,旋又问道:“有没有办法制作一种油墨?”
“陛下,何为油墨?”奚超奇道:“少府进献上去的墨,本就有松油。”
邵树德想了想后,换了一种说法:“但这种墨,大部分还是水,对不对?墨和油,都溶在水里。”
写了这么多年字,他对墨也有一定研究。
少府进献的墨,固然有松油、桐油、麻油等,但主要是作为连接剂存在的。油烟溶于水中,就根本来说,其实是“水基墨”——中国古代的绘画,一般被称为水墨画,可见一斑。
他现在想要的是一种“油基墨”,即书写的有色体部分(墨),溶于油中,而不是溶于水。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要这种,因为小时候老师印刷试卷就是用油墨,水墨多半不行。
而且油墨印刷起来,色彩均匀,对比强烈,还有光泽,比水墨强得不是一星半点。最关键的是,不怕水,与金属活字结合好,印刷效率高。
当然,靠这个是不可能让活字印刷打败雕版印刷的,先不说字形、排版、检索、定稿问题,光成本就很惊人了——清代有商人做金属活字,花了二十多万两银子,血本无归,这成本是中小商人能承担的?
但油墨的用处依然很大,能提高印刷效率,降低成本——无论是雕版印刷还是活字印刷——印出来的书字迹更清晰,色彩更均匀,尤其是带图案的那种。
图案,又是活字印刷难以逾越的难关。
油墨出来后,他打算大规模推广蜡纸印刷,比雕版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尤其是在刊印数学书籍时,简直是降维打击。
甚至于,美术书籍都可以大规模印刷——毫无疑问,这可能会引发一个新的绘画流派。
不过他也知道,这种印刷术成本是低了,可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因为理论上只要有蜡纸、铁笔、油墨就行,但印刷的精美程度是不太够的。
但成本低就是正义!
今后,朝廷刊印的书籍,可以继续制作精美的雕版印刷物。但民间自己玩、普及知识用的,完全可以蜡纸印刷,虽然他也不知道蜡纸、油墨能不能搞出来。
“陛下所言,可以试试。”奚超说道。
其实他不太理解,这种墨有人喜欢吗?
“君尽可试制,若成,朕不吝封爵。”邵树德鼓励道。
陈兴云等人大惊。
搞这个可以封爵?随即联想到捕鲸的人能当勋官,顿时有些嫉妒。
如今这年月,武将封爵倒是不难,有战功就行。但文官封爵难如登天,一般是朝堂大佬,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才有可能,食邑往往还差武官一大截。
这就罢了,怎么这些低贱的工匠一个个也这么容易得富贵啊!
“陛下此言……当……当真?”奚超结结巴巴地问道。
陈兴云瞪了他一眼,似是在责怪他有失体统。
邵树德哈哈大笑,上前拉着奚超的手,道:“说话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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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少府后,邵树德又回到了宫内,翻看六郎从云南给他送来的一本书:《云南地理志》
书名口气不小,但其实内容还不够全,只囊括了几条主要路线,比如从昆州到安南的驿道、南诏两京驿道、戎州石门道、嶲州道等等。
这样的水平,可无法录入《同光全书》地理类啊。说不得,还得发回去,让六郎找人进一步完善。
邵树德随手翻到最后一部分:剑川都督府通吐蕃的驿道。
想了想后,喊来了韩贽。
此人是韩全诲的一位侄子,在长安三大内多年,行事恭谨、颇有眼色。
西征之时,韩全诲功劳、苦劳都不小,加上他年纪大了,便提拔了他的侄子,作为太监世家韩氏在西京的新一代领头人。
不过,这也是韩氏的最后一代了。
“陛下。”韩贽弯腰行礼,浑身每一个动作、每一丝表情都好像经过严格训练、测算后,表现出来的那样,凸出一个专业。
“召吐蕃王子延孙觐见。”邵树德吩咐道。
“遵旨。”韩贽应道,但动作很慢,似乎在等待什么。
“述律婕妤有些想念蔡邦氏,喊她入宫说说话。”邵树德迟疑了一下,又道。
“遵旨。”韩贽轻手轻脚离去。
延孙就住在鸿胪寺提供的宾馆内,听到召唤后,心中噗噗直跳,强壮镇定的他,立刻拉着妻子的手,迫不及待出门。
蔡邦氏一把甩开他的手,冷冷看了他一眼。
延孙也不以为意,笑着离去。
二人乘坐马车,很快进了宫城。
婕妤月理朵在蓬莱殿门口,将蔡邦氏笑着迎了进去。
延孙想跟进去,却被韩贽拦住了。
他也不恼,耐心在外面等着。
许久之后,没等到圣人召见,却见一太医匆匆进了蓬莱殿。
延孙若有所悟:妻子怀孕了。
心下酸涩的同时,脸上冒出股不正常的潮红,同时也有些振奋:管他谁的种,能让我当赞普就行。
人生匆匆数十年,在意那许多作甚!再者,先过了眼前这关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办法。
不一会儿,太医又出了殿门。经过延孙身旁时,拱了拱手,笑道:“恭喜王子了,王妃已有身孕。”
延孙下意识摸了摸怀里,还好,有小半缗钱,还是鸿胪寺发的,于是悄悄递到太医手里,满脸欣悦,笑道:“我有后矣!同喜,同喜!”
太医得了钱,眉开眼笑,好一番说笑后,方才离去。
蓬莱殿内,邵树德看着蔡邦氏,迟疑道:“这是……”
“当然是你的!”蔡邦氏气得瞪了他一眼,又道:“我不会赖上你的。孩子我带回吐蕃,自己养。”
“脾气还不小!”邵树德笑道:“延孙回吐蕃,岂能不留妻子在京城为质?想什么呢?”
“啊?”蔡邦氏有些惊讶。
“不过,将来还是会送你们娘俩回去的。”邵树德突然叹了口气,道。
蔡邦氏是延孙的正妃,她生下的孩子,自然就是延孙的孩子了。
蔡邦氏松了口气,道:“长安好是好,但总没有吐蕃让我感觉自在。”
邵树德看着她,神情复杂。
蔡邦氏突然想到了什么,凑到邵树德耳边,道:“我会好好教孩儿的,让他知道自己真正的父亲是谁。”
邵树德抓住蔡邦氏的手。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想把这个野性十足的女人留在身边了。反正抢了那么多女人,多抢一个又如何?
蔡邦氏轻轻松开邵树德的手,问道:“送我回哪里?”
“不是你,也不是现在。”邵树德说道:“朕会先把延孙送回去,并派一批官员、兵将随行,看看他能不能站稳脚跟。”
蔡邦氏的关注点根本不是在这上面,在听到暂时只送延孙回去后,脱口而出道:“你还是想睡我。”
邵树德脸上有点挂不住,只能转移话题道:“铁哥想去亚隆河谷,朕偏不让他如意。那个地方,让延孙去。”
亚隆河谷就是山南、林芝一代,海拔不算很高,算是西藏比较不错的地方了。
自唐以来,便有驿道、商道通往彼处。
唐高宗永隆元年(680),吐蕃设立神川都督府,向当地的白蛮、黑蛮征收赋税,摊派差役、兵役。
后来,吐蕃人以此为跳板,势力深入洱海一带。
其大致路线是:拉萨—林芝—察隅—德钦—丽江—大理。在拉萨以西,还直通印度加尔各答,把产自四川的货物销售过去,是一条十分著名的茶马贸易路线,也是吐蕃入侵南诏的主要军道。
如今神川都督府(剑川镇)在大夏手中,过了聿贲城(德钦)就是吐蕃地界了。
六郎送过来的《云南地理志》中也提到过这条路线。
他派了轮调至云南道的胜捷军左厢五百兵守御此城,甚至还亲自跑过一趟,自言呼吸困难,浑身不舒服,于此仰攻吐蕃不易,非得长期训练,适应环境才行。
基于此,邵树德便尝试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
“亚隆河谷可是个好地方,每至春天,漫山遍野的桃花铺满山坡……”蔡邦氏一听,高兴地眼睛都眯了起来,又道:“我家在那边也有些熟人,去了应该可以立住脚。”
“先别想那么多,把孩子生下来再说。”邵树德摸了摸蔡邦氏的小腹,自然什么都发现不了,说道:“延孙也不会那么早就走。朕会派人与吐蕃那边联络接洽一下,先看看他们的态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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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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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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