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晚唐浮生123>第五十四章 想法
  汗血宝马十八匹,这是顶级马。

  有很多汗血宝马血统的“中马”三百余匹,这是次一级的马。

  有一定汗血宝马血统的“下马”千余匹,这是下等马。

  但无论哪个等级,都有极大价值。

  西征的一大成果,被邵树德带到了司农寺旗下最重要的育种基地之一:删丹牧场。

  祁连山脚下,邵树德看着充塞整个草原的马群,十分神往。一度想要骑上骏马,到马群中感受下气氛,终为群臣所阻。

  “此番西征,司农寺培育的战马立下了大功。马政三十年,不负朕望,甚好,甚好。”邵树德看着一匹匹油光水滑的骏马,高兴地说道。

  养马的话,其实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放养马,即圈住很大一片地,有山、有水、有草原,足够马群活动。

  因为马不耐热,气候要偏冷一点。如果是在湿热的南方,最好选一处有独特小气候的较为凉爽干燥的地方,不然马儿容易生病,或者马种退化。

  牧场内还要开辟一部分农田,雇人耕种,或者发配罪人耕作,种点小麦、豆子之类的农作物,以便在冬天草料不足的时候,用粮食补上缺口。

  第二种叫做“槽枥马”,即马在很小的时候就关在马厩里,人工喂养。比如南诏就是用米汤喂小马驹,长大一些之后,再混喂粮食、牧草。

  因为是关起来饲养的,为了马儿的发育和健康,最好定期拉出去遛一遛,活动活动。

  这种养马法并不需要太大的地方,城市里都可养,就是成本有点高,较为奢侈。

  韩愈的《马说》中曾有“骈死于槽枥之间”,说的就是这种。

  其实只要有心,怎么不能养马呢?

  南诏都会用米汤喂养小马驹,从而保持了一支规模不小的骑兵部队,甚至装备了具装甲骑。以汴京之富庶,漕运之繁荣,就是用粮食堆,都可以堆出数量惊人的槽枥马。更何况,北方平原甚至南方,都有大量适合散养马的地方。

  听邵树德这么一说,随驾诸将都深以为然。

  他们现在非常认可一件事:马要有特点。

  冲阵之马,不需要耐力,而要强调冲击力,体型要高大、爆发力要强、速度要快。

  骑乘之马,不需要冲击力,矮脚马都行,哪怕体型小得像狗,但耐力要好。

  驮马,不需要冲击力,耐力也不需要特别强调,因为行军时它们是注定要落在后面的,但驮载能力要强,不能搞了一百多斤行李上去,直接口吐白沫,暴毙完犊子了。另外,最好耐粗饲,以降低成本。

  还有一种挽马,力气一定要大,且耐粗饲,其他方面可降低要求。

  如果不执行严格的育种,育种概念没有深入人心,养马之人就会随意配种,久而久之,特征明显的基因就会消失了。

  草原牧人,基本就是这个德性,完全没有育种的概念,马匹质量也差到离谱。

  历史上蒙古人一去青海,直接不要蒙古马了,骑河曲马。

  去了中亚,更是两眼冒光,把好马全搜罗在自己身边。

  他们固然不注重育种,但哪些马适合做什么事,那是一清二楚,使用起来倒是十分科学。

  “朕搜罗马匹不易。”邵树德看着司农寺的一众官员们,说道:“这些好马,都是将士们用血换回来的,一定要利用好,争取培育个新品种出来。”

  “臣等遵旨。”

  “西域那边派人过去了吗?”

  “已遣数十人前往迪化,圈地建牧场。”

  “那就好。”邵树德放心了。

  这个名叫“天山牧场”的新牧监,培育的不仅仅是马,还有牛羊骆驼等牲畜——当然,前期更重要的工作是找大量小牛训练,先满足耕牛的需求缺口。

  各地环境气候不一样,一定要培育适合当地的品种。关于这一点,三十年下来,不仅仅司农寺,就连官员们都知道,甚至民间有所见识的读书人,也慢慢了解到这一概念了。

  邵树德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家里养过猪。给母猪配种的时候,一般需要联系四里八乡的某个人,支付费用,那人会赶着一头十分强壮的公猪过来,然后把母猪绑在条凳上,让公猪爬到母猪背上……

  整个过程,公猪吭哧吭哧,母猪叫得撕心裂肺,像被杀了一样。

  完事后,公猪再被赶着去下一家,接着配种。

  农民都知道要用强壮的公猪来给母猪配种,但此时的大夏农村,配种十分随意。

  《血脉论》这本书,面世已经二十年,大夏北方绝大部分州县,应该都有那么几本,南方很多地方,也在持续传播中。

  这本注定将被收入《同光全书》的划时代巨著,已经深刻改变了整个北方。

  而动植物资源更丰富的南方,已经有聪明人在用书中的理论,尝试着培育新品种了。

  理论指导实践,相当完美的模式,邵树德十分欣喜。

  下一步还需要从实践中归纳总结理论,如果这种行为能成为习惯,形成风潮,让人有利可图,社会又不一样了——有利可图,是关键中的关键。

  宝马被驱使官们一一牵走,圈在一个小牧场内,派专人照料。

  邵树德又看了一会,便离开了。

  二十七日,他离开了删丹。

  九月初二夜宿大斗拔谷中的大斗军城。因为是连接鄯州、甘州、凉州的节点之一,此地驻有青唐镇兵三百人,并有税卡一处,收取往来商徒的过税。

  九月十二日夜,驻安人军城。

  十五日,抵达鄯州理所鄯城县,即俗称的“青唐城”。

  邵树德下令在此停留数日,检阅青唐镇军。同时派出信使,快马赶至各部,令酋豪们即刻前来拜见。

  ******

  “朕当年在此留下过很多回忆。”九月的青海已经有些寒意了,但邵树德面色红润,谈兴很浓。

  妇人们耐着性子听着,即便没有任何感觉,也要装出很感兴趣地样子,时不时凑趣般地发出些或惊叹、或紧张、或喜悦的声音,并给出响应的表情,着实考验演技。

  这就是权势的魅力。

  女人们哪怕不爱他,不喜欢他,甚至厌恶他,也要倾心侍奉,比对待所爱之人还要更加卖力,因为这个男人可以轻易毁灭她们家族、爱人的幸福。

  心在别的男人身上,但她们饱满雪白的娇躯却只能留给眼前这个男人,并为他生儿育女,这就是冰冷的现实。

  “文德二年(889),朕在星宿海边射猎,誓要破青唐城,收复湟水旧地。”邵树德接过廉氏递过来的步弓,快速拈弓搭箭,拉至满月。

  “嗖!”一箭飞出,振翅高飞的水鸟颓然落地。

  年逾四十的廉氏露出了小女孩般的崇慕之色。

  邵树德笑而不语。

  廉氏这种出身高昌的女人,又怎么可能不懂射猎?又怎么可能没见过箭术出众的人?

  邵树德自问年轻时箭术卓绝,现在年纪大了,身体机能下降,射箭已经没有当年那种举重若轻的感觉了,而且速度也慢了不少。

  他看向廉氏和她的儿媳,射人的速度倒是快了很多。

  “结赞法师在长宁峡谷设埋伏,以为朕骑兵众多,定要长驱直入,突袭青唐。”邵树德将婆媳两个搂在怀里,道:“但朕的主力大军持重而行,两路包抄的偏师却直取空虚的青唐城。结赞,哈哈,一个只会生搬硬套兵书的傻子罢了。”

  “陛下英明神武,何人能及?”廉氏笑道。

  偰氏的身体微微有些僵硬,默不作声。

  廉氏看向她,眼神之中满是怜惜、解劝,甚至带着一丝乞求。

  偰氏见了,错开眼神,半晌之后,低声道:“陛下……厉害。”

  邵树德哈哈大笑,搂着两人坐在山坡上。

  山坡四周是密密麻麻的营帐,宫廷侍卫、银鞍直及禁军一部屯驻于附近。

  再远处,则是青黛色的城墙。

  城墙经过多年修缮,看着颇为气派。

  城墙附近,千村万落、阡陌纵横。

  冬小麦收割完毕后,种下的短生长期的杂粮又到了收获时节。

  一望无际的田地中,农人们时而弯腰,奋力收割;时而直起身来,轻捶酸痛的腰脊,但在看到金黄色的糜子后,又是一脸满足。

  值了!一切都值了!

  在河北,绝不可能一家有三四十亩地。

  鄯州虽然荒凉,但地多啊,也算沃壤,打下的粮食交完赋税之后,足够养活一家老小,还多有剩余,有什么好抱怨的呢?蜀南文学

  咱们是搞不过邵贼了,那老东西一直不死,看着就怕。但实话实说,圣人也没太亏待咱们,一家老小能吃饱穿暖,比什么都强。

  农田周围还有大量的丘陵,可放牧牛羊马驼。

  三茬轮作制在湟水流域发展的时候,出现了新变种:农人们不舍得把一部分农田拿出来种牧草,而是到周边丘陵中放牧,然后把牛粪捡回来——为了争夺粪便,放牧的小孩们甚至会打起来。

  总之,生活蒸蒸日上,河北移民心中的戾气在一点点消解。

  “邵贼”这个称呼,只存在于老一辈口中了……

  被农田、果园包围的青唐城,现在是鄯州的理所(原治湟水,即乐都),因为多条驿道经过此处,商业也颇为繁荣。

  在最近两年,他们甚至开辟了通往于阗的商道,客流进一步加大。

  而鄯州也在唐时鄯城、湟水、龙支三县的基础上,增设了民和(今民和)、安人(今湟源)、威戎(今门源)、浩亹(wěi,今大通)四县,已领有七县,计43000余户、21万3600余口。

  鄯州南边的廓州,也从唐时辖三县,变成了今日下辖广威(今化隆靠近黄河一带,州城在黄河外八十步)、达化(今尖扎西)、米川(今循化)、积石(原积石军城,今贵德)、雕窠(原雕窠城,唐时驻振威军千人,今同仁县保安镇)五县的规模,计12800余户、63300余口。

  除初时收编了大量吐蕃羌种之外,通过不断移民,现在中原移民已占主流,尤其是鄯城县附近,因为青唐镇军有一万步骑分驻各处,已与中原无异。

  鄯、廓二州之外,尤其是那些海拔上三千米的地方,则分给了依附于朝廷的各个部落。他们与青唐镇军一起,作为大夏在青海湖一带的武力支柱——此二州十二县约28万编户百姓,基本上把青海最精华的地区都占下了。

  至于再外围的地区,多为吐蕃人。

  朝廷懒得管他们,他们自己也不太敢北上,双方互相贸易,倒也相安无事。

  邵树德自己也对吐蕃高原没太多想法,就连从高昌寻回赞普后裔,也是本着奇货可居的心态,随手为之罢了。

  这次他派出信使向南,召集诸部来会盟,也不知道能来几个。

  放平心态,有固然好,没有也无所谓。这地方,就这样了。

  倒是那位名叫铁哥的赞普后裔,似乎有些想法,这就有意思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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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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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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