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利经臣回了一趟山里。
在山下当了几年官,愈发不习惯山上的生活了。
山下有宽敞明亮的大宅子,有好吃的饭食,有热闹的坊市,有来自各地的奇珍货品,还有各色各样的人可以交流……
从山下回到山上,就像从新居里回到破败的老屋,到处都弥漫着一种腐朽陈旧的气息。
怪不得下了山的健儿很少有回山上的!
看着汇聚过来的野利氏分支部落头人,野利经臣懒得和他们废话了,只想赶紧办完事,然后回山下品着香茗,看着天边的晚霞,优哉游哉地过着富贵闲人的日子。
年纪大了,就这点追求。
“不用我多说了吧?大帅有令,横山党项出丁一万。着落在野利氏这边,便是五千人了。各部分一分吧,凑足人头。”野利经臣掸了掸座椅上不存在的灰尘,然后坐下道。
横山党项,其实还是有点章法的,不是那种愚昧透顶的部落。而且在归顺灵武郡王后,文明程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理蕃院的正副主事是野利经臣和没藏庆香,但中下层僚佐全是唐人。这些官员时不时上山,帮着各部头人统计粮食收成、牛羊数量,顺便记录个大概的丁口数量。
大帅有令:“横山、平夏、河西三党项,凡有男孩,长至十岁均需登记。”
根据光启末最新一次整理,横山党项三大族群,即以野利氏为首的东段族群、以没藏氏为首的浑州川族群、没有大部落的东山党项族群,共有十岁以上男丁十一万余口,其中成丁九万口。
这九万成丁,就是邵大帅的兵源之一。
山上的人口,很多年没增长了!明明没有外敌,内部仇杀也渐渐销声匿迹,人丁为什么没有增加?
野利经臣是懂其中道道的,但他不想说。头人们也是懂的,迫于现实,也不想说。
“兀卒既有令,自然遵从。”
“这次打哪个?可有财货拿?”
“是啊,每次都抢的牛羊皮子,不想要这个了。”
“抢些金银器吧,上次在山下看了不少,比人头酒器好看多了。”
将吵吵嚷嚷的头人们都轰走后,野利经臣又去了趟茶山。
这是野利氏最大的财源,和部民一样,是野利氏立足朔方的根本。
儿女姻亲,对邵树德这样的枭雄来说,不足为恃。
野利经臣看得很清楚,女人只是邵树德享乐的工具,或者是巩固权势的工具。要想成为独孤氏、长孙氏那样的豪族,野利氏必须要体现出更大的价值。
茶山铁矿和数万部民,缺一不可。
丘陵下响起了一阵阵的马蹄声,那是前往各附庸部落传令的亲信。
……
山塬上,一骑驻马。
刺耳的铜锣声响起,惊动了正在整治皮子的山民。
“兀卒点兵,你部出五十人,速速带上荞饼,随我下山。”
“可要带器械?”
“不带器械你怎么打仗?别废话了,弥药王的子孙,即便再武勇,也需要长矛和弓箭。”
“这次打哪里?我家里缺头牛。”
“草原上有的是牛。抢一头犍牛回来,拿去跟人换小牛,靠你自己本事!”
“走,早等不及了。”
……
涧泉边,大群髡发汉子拎着锄头、钉耙冲进了家中。
“快,把弓梢拿来,还有弦。”
“这条弦不能用了,换一条。再拿一条吧,省得坏了没处换。”
“孩儿速去把刀磨一磨,阿爷出征回来,便能换个铁锄头了。”
“下个月就要下种了,兀卒就不能等一等吗?忙完了地里的活再出征也好啊。”
“种个屁!一亩地收个几十斤荞麦,够吃吗?”
“家里的日子,靠种地是不成的,就得跟着兀卒出征才行。要没上次带回来四头羊,幺女都没足够的奶水吃。”
……
林间草地,牧羊人将最后几只羊赶进了圈里。
猎狗围着他转着,尾巴欢快地摇个不停。
他轻轻地靠在栅栏上,看着西天的晚霞。良久之后,钻进了木屋之中。
皮甲、猎弓、箭矢、匕首、长枪、水囊、荞饼、肉脯,一一收拾妥当,挂在马鞍两侧。
牧人翻身上马,最后看了一眼家人,消失在了林间小路上。
猎犬飞快地跟在马后,良久才停了下来。
山风飒飒,松涛阵阵,山谷中仍回荡着清脆的马蹄声。
……
雄鹰划过天空。
白练似的无定河畔,万马奔腾。豪迈的骑士们涉水过河,激起万千浪花。
草原上的狐兔飞快奔跑着。
但每至一地,都可看见携弓带刀的武士。他们大声谈笑,豪气冲天。
兀卒大点兵,一日内消息传遍无定河两岸。
牧人们洗刷完马匹,带上心爱的骑弓,拿着新磨的马刀,跟在头人身后,朝军旗所指方向而去。
旗帜在风中猎猎做响,战马嘶鸣声、甲叶碰撞声、猎犬吠叫声、羊群咩叫声混杂在一起,形成了独特的草原进行曲。
卫慕部、麻奴部、庞青部、没移部、大虫部……
一支支部族军汇集起来,顶着呼啸的北风,向北、向北、再向北。
平夏兵,如何比不上那些山讹子?
平夏的美人,让兀卒迷醉,勇士,亦能让兀卒赞叹!
……
古老的关城历经千年风霜,一度变成了突兀地立在茫茫荒原上的黄色土堆,如一峰巨大的骆驼,默默地踯躅在历史深处。
唯有树轮一般的砖痕,让来自各地的商人、旅客们,从这古老的指纹里暗自凭吊。
四季白雪皑皑的山峰与其遥遥相望,像一位皓首银须的有道天尊,将他的金毛犼牧放在这里。
驼铃轻响,黄沙漫天。数千河西勇士从风雨蚀刻地面目全非的城池后出现。
骆驼意态悠闲地跺着步子。
压在背上的货物仿佛没有丝毫重量,一边走,一边轻轻咀嚼着。
大风渐起,沙粒迎面而来,将勇士们古铜色的皮肤磨砺地粗糙无比。ΗtτPS://Www.sndswx.com/
长龙般的队伍延伸到远方,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一般。
名动西北的可汗的一道命令,便让这些生于斯长于斯戈壁汉子们动员起来,远赴他地。
驼铃悠悠,鹘鹰飞过。
河西的勇士,在追逐他们的马上功名。
……
怀远新城外,随着大纛的出现,军士们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
义从军青唐都的军士们还不太适应这个狂热的场面。
曾经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的唐军士卒不断用步槊敲击着地面。
高台上的赞普每挥舞一下手臂,周围便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喊声。
情绪是会感染的。
随着赞普策马驰入军伍之中,气氛更是达到了顶点。
这是赞普的军队,他一个人的军队,所有人都升起了明悟。
亲兵簇拥下的赞普驰过阵间空隙,青唐都军士们拿刀敲击着盾面,也跟着呼喊了起来。
大纛所到之处,人潮如浪涌一般。
中原的诸侯们,把眼睛睁开往这边看一看吧。
西北的龙荒沃壤之上,一个史无前例的“怪胎”军头正如日初升,耀眼无比。
他是胡人的可汗,是党项人的兀卒,是吐蕃人的赞普,也是汉人的郡王。
他统治着二十余州的土地,二百多万民众,麾下十二万大军如臂使指,正要如同暴风雨一般席卷整个大地。
他要让中原藩帅臣服,要让草原英雄跪拜,要让大唐天子束手。
军队就是他的本钱,也是他的权力源泉。
“铁林军儿郎何在?”赞普驻马在他最心爱的部队前方。
“大帅万胜!”比方才更震耳欲聋的吼声如惊雷般响起。
“此番北巡,我便在铁林军中,不稍却一步,诸将士可敢为我拼杀?”
“杀他个人头滚滚!”
邵树德哈哈大笑:“有如许健儿,李克用何足道哉?”
“发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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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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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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