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凌城燕王莲香>第194章 稿费,水土不服
  王连生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乡愁的,是他陪着连老先生回乡有感而发写出来的。

  凌城燕想了想道:“这几年,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这一方面,你比我了解的更多,可以,嗯,也不一定写文章发表,而是可以调查研究一下,接下来应该怎么走……比如,华侨归国支援家乡建设,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最好也让人看到投资的收益和前景,有收益、有前景,到时候就不是你们求着人家回乡投资了。而且,不仅仅局限于华侨,是不是可以放宽到国外的富贾……他们称之为大财阀的那种……”

  凌城燕琢磨着,一边把自己想到的说给王连生听。

  王连生听得若有所思:“我也想过,就是没你想得这么清晰条理……”

  两人说着话回家,半路又绕路去农贸市场,碰巧遇上一个卖野兔的,凌城燕做主,买了两只野兔。

  买野兔时王连生和摊主聊天,得知是用猎枪打的。

  说起狩猎,黑黑壮壮的摊主很热情,问一答十:“……一下雪,顺着脚印就能找到,一晚上运气好了能打十来只。”hΤTpS://WWω.sndswx.com/

  凌城燕微微皱眉:“不下雪呢?”

  摊主就嘿嘿笑:“不下雪就比较难了,跑一晚上不一定打到一只。”

  凌城燕小声嘀咕一句:“……得亏下雪不多。”

  等回到家,王连生处理野兔时,凌城燕就看到他挑出来扔到地上的小弹珠,一只兔子挑出来五六个,另一个甚至十好几个,半只兔子几乎打成了筛子。

  凌城燕看着一地小铅珠摇头,王连生就笑:“这还是挑的,还有几个比这还多。”

  凌城燕叮嘱一句,让他把铅珠打到的地方处理掉,以免有害,然后就索性不看了。

  拿着这种东西打猎,完全是单方面的屠杀了。时间长了,野物怕是要给打绝了。

  孩子们不管这些,有兔肉吃,一个个高兴的不行,凌城燕检查他们写的大字,几个孩子就被厨房里飘出的香气勾得坐不住,不时回头往外瞅。

  凌城燕抬手拍在小杏脑门儿上,指着她圈出来的两个错别字:“这两个字你怎么写的?”

  小杏一看就苦了脸:“妈,我这个字就是不小心写出头了,没收住笔,我会写……”

  凌城燕淡淡地看她一眼:“你会写,这样的试卷交上去,老师会给你分吗?去再写两张,吃饭前写完。”

  小杏嘟着嘴叫:“妈妈……”

  凌城燕头也不抬地挥挥手,小丫头只好回屋罚写了。

  红兵最毛糙,小杏被查出错字后,他就提着心,一眨不眨地看着四婶给他检查。

  结果,凌城燕看完抬头:“没有错别字……”

  红兵立刻欢呼地跳起来,只是,他的欢呼还没落下,凌城燕就指着他写的大字道:“……就是不够耐心,你自己比一比第一张和最后一张。”

  红兵瞟了一眼就垂下了头。第一张虽然谈不上写得多好,至少横平竖直,一笔一划,到了最后一张,字都快给他写散架了,横不是横,竖不是竖了。

  凌城燕就看着他:“你自己说,怎么办?”

  红兵飞快地看四婶一眼,忙又低下头,小小声道:“我重写……”

  凌城燕点头应着,把他的大字递过去。

  等把两个大的打发回去写字,凌城燕才接过小石头写的大字来。

  小石头才四周,手的力度不够,控制力也不够,写的字比不上哥哥姐姐,但凌城燕看下来,两张大字,居然从头到尾基本都认认真真的,而且,看得出王文璋小朋友是很认真地把字写得紧凑和工整了,没有散架。

  就,意外的,还不错。

  “王文璋的字写得很认真,应该表扬。”凌城燕看着小家伙把两张字纸放回自己的小书桌,就牵着他的小手去洗手、洗脸,然后带着他去厨房。

  最先捡了一只兔儿腿,奖励给王文璋小朋友。

  第二天一早,凌城燕没有操心,王连生就把几个孩子喊起来,洗手洗脸,送到门外,凌城燕的人过来接了三个孩子,带去了操场训练。

  王连生从外边回来,凌城燕已经整理了好了背包和行李,正准备出门。

  “我这趟出去,再回来就要过年了,让你一个人在家,辛苦了。”凌城燕临走前,表达一下自己的愧疚。

  王连生摇摇头,让凌城燕等一等,跑去伙房收拾了一些肉干、奶粉,还有羊皮背心、手套……都给她塞进提包里。

  原本瘪瘪的提包被他塞得满满当当的。

  “你训练时不爱穿大衣,就把背心套在里边……手套戴上,还有袜子,我给你多带了几双,免得晚上洗了干不了……”王连生一边收拾,一边絮絮地叮嘱着。

  凌城燕就站在一边听着,直到外边的哨声传进来,她才拎起提包,止住还要送的王连生,大步出了家门。

  这一趟出去训练,直接坐火车,一路南下,前往气候完全不同的江省。

  那边,已经是真正意义的南方,却又不像东南沿海那么温暖,潮湿的冬季,哪怕不到零下,也仍旧阴冷的厉害。

  在北方,冬季严寒,却是干冷,只要穿的足够厚,就能保暖。

  南方的冬季却不同,冷气仿佛无处不在,能够顺着衣领、袖口甚至衣襟的缝隙一直钻进去,然后钻到人的骨头缝儿里去。很关键的是,南方的冬季是没有炉火的,外边冷,进屋里之后仍旧还冷,哪怕钻到被窝里,潮湿的被褥也是冰凉的,并不让人温暖。

  特勤连的训练强度高难度大,不可能穿着笨重的冬装大衣,连大头棉鞋也没办法穿,只能穿胶鞋。

  这种气候里,还要钻茂密的丛林、穿行山野,让习惯了北方气候的同志们很不适应,到达之后的第二天,就有人开始出现不适,有几个拉肚子比较明显的,不得不去医务所打针治疗。

  凌城燕拿出一包土,交给带来的炊事班战士:“放一把在水缸里,沉淀后烧水给同志们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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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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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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