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凌城燕王莲香>第86章 农场
  秋风渐起,凌成燕开车四处跑,所见所闻多了,对各地的细小变化也都看在眼中。

  县城、市区里,悄悄多了些人,这些人背着个提包,或者脖子上挂着个挎包,包里装着售卖的香烟、电子表,或者仅仅只是自家炒的瓜子花生。

  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个普通路人,擦肩而过时,才凑上来问:“要瓜子花生(香烟、电子表……)吗?”

  一开始,这么做的人很少,而且特别警惕,四下里观察着,一有风吹草动就跑得不见影儿了。

  渐渐地,路边背包的人越来越多,胆子也越来越大,很多人已经不再四处打游击,而是有了自己固定的‘点’。

  凌成燕每每看到这些人,就想起刘三儿和狗儿,想象这两人猥琐地笑着,追着大姑娘小媳妇卖花花绿绿丝巾的模样,就觉得画面有些滑稽。

  显然,她的眼光不错,刘三儿回去不到半个月,就打了电话过来,他带回去的那一批纱巾买了一大半,剩下的也卖不了几天了,希望凌成燕帮他们再进一批货。

  另外,打电话来问凌成燕,有人看好他们的纱巾,想要从他们手中批发,问凌成燕可以不可以。价格嘛,不用凌成燕担心,凌成燕给的三块、五块定价足够低,每条加两块也能批发出去。

  凌成燕当然同意批发。

  纱巾这种东西都有时效性,今年流行,明年就不一定流行了。或者,今年流行绿色,明年说不定就要流行红色了,今年能卖五块的,明年说不定卖两块都没人要。

  货卖出去才是钱。捂在手里不卖的,是傻瓜。

  隔天,凌成燕就让去富城的车给刘三儿捎了货过去,除了两袋子纱巾,还有一袋子秋冬用的拉绒围巾。

  过完中秋节,进入农历九月,惠地就渐渐入冬了,一早一晚都要穿薄棉袄,适用于冬天的保暖好物拉毛围巾,自然也要隆重登场了。

  刘三儿和狗儿这段时间简直快乐癫馅儿了,第一袋子纱巾卖出去,抛出凌成燕给的成本,两个人净赚了大几百块!

  他们之前不论是坑蒙拐骗、偷鸡摸狗,还是去码头累死累活扛大包,一天下来也就几毛钱,还不是天天都有。大几百块,他们两个人扛一年大包也挣不来啊!

  那他们要是把老大捎来的货都销出去,能挣多少?几个大几百啊,那就是小几千呀!

  两个人简直有些飘,再想想之前犯愁的事情,找对象娶媳妇成家立业,有几千块还怕啥?什么好姑娘娶不来啊!

  狗儿乐滋滋地盘算半天,到底还是请三哥给他拿主意:“三哥,你说小喜稀罕什么啊?俺给她条纱巾,她都不要,让俺留着卖钱……”

  刘三从自己的想象里回过神,看看皱巴着一张脸的狗儿,嫌弃地往旁边闪了闪,还是忍不住,抬起手拍了狗儿一巴掌:“瞧瞧你这点出息!”

  狗儿被拍了个趔趄,揉着脑袋,撑起一脸谄媚的笑来,死皮赖脸道:“三哥,好三哥,你就帮帮我呗!”

  刘三嫌弃地互撸互撸胳膊,翻个白眼道:“小喜不肯要你东西,是为着你好。还不是怕你没个数,到时候没法向燕姐交代?!”

  “怎么会呢!”狗儿下意识替自己辩解了一句,随即就蔫吧了。

  他们兄弟之前太混蛋,太不是玩意儿,如今好好干活挣钱,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小喜心中的印象了。

  刘三看着他这闹心的死样子,越看越气,抬腿一脚踹过去,把狗儿踹的坐在地上:“你这幅死样子给谁看?是个男人就好好干,干出个样儿来,给小喜看,让她对你刮目相看……”

  嘴里骂着狗儿,刘三儿心里也渐渐鼓起勇气。

  是呀,他一个大男人,好好干,活出个人样儿来,让人家过上好日子,才能有底气说要娶一个姑娘呀!

  两兄弟互相鼓起劲儿,以加倍的热情投入到纱巾和围巾的销售中去。

  转眼,到了周日。

  留了小雨看家,凌城燕背着石头,牵着小杏坐上了去惠北农场的班车。

  班车一天只有两班,上午、下午各一趟。想要当天返回,一早坐七点的早班车过去,下午坐四点的晚班车返回。

  凌城燕提前做了功课,了解到农场的管理相对宽泛些,不需要提前申请会面,只需要带上户口本和介绍信过去,没有特殊情况都允许家属见面,申请一下,甚至可以一起吃个饭。

  刘三儿他们的生意兴隆,凌城燕已经捎了第三批货过去,她如今手里很宽裕,给王连生置办了一件新棉衣、一条新围巾,另外就是一些肉干、辣酱,能保存的食品。

  当然,还有这里的另类硬通货——香烟,凌城燕搞了票,直接买了两条。这种东西,王连生自己不抽,用处也多的是,有时候比塞东西塞钱方便好用。

  惠北农场并不远,班车晃晃悠悠一个小时,也就到了。

  深秋初冬季节,树木凋零,草木枯槁,一片萧瑟。

  班车上下来十几口人,有老有小的,这些人不像其他车站互相打招呼、说话,一个个面目沉肃,静默无声。

  凌城燕在车上已经把石头背好,下车一手牵着小杏,一手拎个大提包,看上去就很累。

  有个年轻小伙扶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女人,跟在凌城燕后边下车,看着凌城燕一副不堪重负模样,高高大大的小伙子下意识开口想帮一把,却被中年女人拉一把,帮忙的话卡在嘴巴里,被中年女人拉着匆匆走了。

  从车站到农场还有一里多路,凌城燕还好,小杏人小腿短,走得慢,娘仨速度最慢,到达农场时,已经看不到其他人的影子了。

  凌城燕没穿军装,一身便装,齐耳短发,一件墨灰色的短羊毛呢大衣,衬着挺拔纤细的脊梁,干练利落,又气质不凡。hτTΡδ://WωW.sndswx.com/

  哪怕背着一个领着一个,也丝毫不像邋遢。

  小杏穿着崭新的海蓝色条绒袄子,头发扎成马尾辫,养白了养细腻红润的皮肤,还有乌黑漂亮的眉眼,已经完全看不出当初那个蜡黄小脸的小乞丐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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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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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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