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笙歌叶新国>第423章 墨凛小甜甜回家喽
  第四百二十五章墨凛小甜甜回家喽

  訾亦晟身旁也来了一些手下,他们的货船绝对不会跑空,他们要负责把物资给运走。本想和訾少说两句,可是看到訾少怀里的准嫂子就不敢开口了。

  “哎呦,终于能落地了,不是在天上就是在海上,整的我踩地上都像踩棉花一样。”

  叶笙歌本来就没睡沉,当听到有别的声音就立刻睁开了眼。

  “是谁在说话?”

  訾亦晟替叶笙歌拢了拢衣服,把人给扶了起来。

  “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

  叶笙歌看向货轮的方向,当看到两大一小的身影时双眼都瞪大了,赶紧转头问询。

  “是我看到的吗?”

  訾亦晟笑着把人拥着往前走。

  “不用怀疑,就是你一直期待的。”

  不用叶笙歌继续怀疑,三道身影就已经出现在面前。

  “姐姐,我们回来了。”

  “小歌儿,我可把人给你安全带回来了。”

  叶笙歌直接一个箭步跑到小甜甜面前,本想伸手把人搂在怀里,但是又怕这一年多的时间没见,小甜甜对自己陌生了。

  “好好好,欢迎你们回家。”

  墨凛先拉住了叶笙歌的手,由于这一年多长高了不少,现在已经高出叶笙歌一个头顶了。

  “好小子,可真长大不少,好像还壮实了。”

  小甜甜不错眼的看着叶笙歌,突然主动的拉住叶笙歌的手。这样的举动让叶笙歌又惊讶又惊喜。

  “小甜甜,你,你真棒。”

  叶笙歌本来想说小甜甜病好了这句话呢,可由于不知道小甜甜现在的具体情况,没敢乱说话。

  叶笙歌真的有很多话想说想问,但是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该怎么问,只能把小甜甜紧紧的抱在怀里。ΗtτPS://Www.sndswx.com/

  而闵行一直在訾亦晟面前邀功,恨不能想把他为了两个小屁孩所付出的一切都讲一遍。

  訾亦晟其实看到闵行的那一刻也是很高兴,甚至是有思念的,毕竟他们可是十几年的老友。

  可听着听着就不对味儿了,都有些想把人再重新撂到船上直接送走的念头。

  “晟哥,你不知道他们两个有多能吃,特别是墨凛,去西餐厅一次能干三份牛排,让老外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们。”

  “还有还有,为了让墨凛学习不落下,我给他找老师都找了三个,学费真的很贵。”

  “还有······”

  訾亦晟一把把人推开,跟上他家小丫头的脚步。

  叶笙歌在半路上就抱不动现在的小甜甜了,訾亦晟接手,小甜甜竟然没有拒绝,这样的现象让叶笙歌很高兴,看来这次出去治疗的很有效果。

  叶笙歌回到屋里就把小甜甜拉到身边,看着吃的白胖胖的小脸终于对闵行开口了。

  “谢谢你把他们照顾的那么好。”

  闵行赶紧挤开訾亦晟凑了过去,脸上的得意让叶笙歌抿着嘴笑。

  “笙歌,那我现在算不算将功补过了?我告诉你,小甜甜的治疗可是很有效果的,以后只要我再继续治疗下去,小甜甜绝对能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我妹妹本来就是正常的人!”

  闵行立马闭上眼,重重的往自己的嘴上拍了几巴掌。

  “我口误,口误,小甜甜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美好的小天使。”

  小甜甜看着闵行的动作露出了微笑,还伸手去拉闵行的手。

  “哼!”

  墨凛最看不得闵行得到了妹妹的“心”,主要是还不能去阻止,简直憋屈的要命。

  “小甜甜,你想姐姐了吗?”

  小甜甜又是习惯性的靠着叶笙歌,只是还不愿意开口。

  “小甜甜是需要家庭的温暖来慢慢消除她心里的恐惧和不安,以后尽量让家里人多和她说说话,等再过个几年说不定就愿意开口了。”

  叶笙歌在心里叹口气,小甜甜的心理疾病就算放在前世都不能保证能治好,现在的结果已经很好了,只是她的未来就让人感觉太可惜了。

  “会的,家里就缺女孩子,回到家大家都会疼小甜甜的。”

  墨凛不想让姐姐难过,赶紧把他给姐姐带的礼物拎了过来。

  叶笙歌看着脚边的两个大包很是期待,她还真想看看墨凛这个孩子能给自己带什么礼物。

  “姐姐,这是我给你带的化妆品,听说是国外很有名的。”

  叶笙歌接过来一看笑了,可不就是国外的老牌子,算是贵族护肤品了。

  “谢谢,我很喜欢。”

  “还有,我还给姐姐带了衣服,首饰,还有一双小甜甜给你挑的鞋子。”

  叶笙歌看着一双镶着水钻的高跟鞋,很意外的看向小甜甜。

  “小甜甜,你眼光真好,还是很有名的牌子呢。”

  小甜甜伸手把鞋往叶笙歌怀里推了推,明显是想让叶笙歌试试。

  叶笙歌很给面子,赶紧脱掉自己脚上的鞋子,正准备脱掉袜子的时候被訾亦晟给拦住了。

  “你先出去。”

  訾亦晟看着闵行,语气不容拒绝。

  闵行指了指自己,立马嫌弃的撇撇嘴往外走。

  “真是老古板,迂腐!”

  其实訾亦晟不古板,他很了解国外的穿着,露脚面的高跟鞋太常见了,他只是嫌闵行碍眼而已。

  訾亦晟蹲下把叶笙歌的袜子脱掉,露出一双小巧的玉足,雪白雪白的,脚趾头像嫩藕芽儿一样。

  訾亦晟还真没见过女人的脚,更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脚。小心的把金色镶钻的高跟鞋给小丫头穿上。

  “真美!”

  叶笙歌得到夸奖得意的挑挑眉,谁都爱听好听话。

  “姐姐,真的太漂亮了,比国外那些女人穿着漂亮太多了。”

  “哈哈哈哈,我也感觉很好看,谢谢小甜甜的礼物。”

  闵行走进来就看到一个穿着棉袄的姑娘,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在屋里歪歪扭扭的走着,那形象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噗呲~~~”

  叶笙歌白了闵行一眼,她知道现在自己的形象肯定很另类,就不能忍忍偷着笑吗!

  没走几步叶笙歌就原地阵亡了,她前世可一次高跟鞋都没穿过,甚至连出门的鞋子都没穿过几次,大多数是穿的拖鞋,方便上下床。

  訾亦晟赶紧把人抱到床上,把高跟鞋鞋脱掉,快速的把袜子薄棉鞋给小丫头穿上,这天气很容易受凉的。

  “没穿习惯吧,等天热了在家里好好练习一下。”

  叶笙歌很珍惜这件礼物,因为它不但是小甜甜送给自己的,还是她前世今生唯一的一双高跟鞋,所以叶笙歌很珍惜。

  訾亦晟看看手腕上的表,时间实在是太晚了。

  “要不咱们明天继续聊?小甜甜他们一定很累了。”

  “对,你们一定饿了吧,我现在就去给你们煮面,你们也知道姐姐就只会煮面。等吃点热乎饭就好好洗个澡,剩下的咱们明天好好的聊。”

  叶笙歌干活从没这么积极过,一想到小甜甜连续赶了很多天的路程就心疼,又是转机又是坐船的,是个大人都会累。

  訾亦晟能看着他家丫头受累?只能拽着闵行一起去干活。

  墨凛看着三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心里暖的不行,他终于回家了!

  等叶笙歌和小甜甜他们都睡了以后,闵行和訾亦晟却在另一个房间喝起了小酒。

  “我这次出去可是把你在外面的生意都照顾了一圈,腿都跑细了。”

  訾亦晟不以为意的喝了口酒。

  “难道不是在女人身上累细的?”

  “屁,老子一直守身如玉等待我的闵夫人呢,你可别乱败坏我的名声,万一我的真爱被吓跑了,你可要赔我一个。”

  “呵呵,真爱!也对,你对每个女人都有一颗完整的心。”

  两人在推杯换盏中寻找到了以前的感觉,以前他们也是喜欢在喝酒时互相损。

  “真不生我气了?”

  “气你什么,韩予言都死了。”

  “什么,韩予言死了?你怎么知道的?”

  訾亦晟没好气的瞪了激动的闵行一眼。

  “怎么?以为是我做的?”

  “没有没有,你不是那样的人,说放他一次就不会偷着动手,只是我怎么也想象不到韩予言会死。”

  訾亦晟听的心里舒坦,还是了解自己的老友。

  訾亦晟把他知道的韩予言的情况都告诉了闵行,至少韩予言和闵行之间还是有些情谊在的。

  闵行听完端起酒一口闷下,低垂着眼皮让人看不清他现在的情绪。

  “其实韩予言这一生很苦,也不该就这样死去。”

  訾亦晟就坐在一旁听着,不做任何评价。

  “弥省有韩予言的亲人,我听说韩予言在死之前交代对方想要把骨灰送回来。如果你心里不舒服就去一趟,把他接回来好好安葬。”

  闵行又灌了一杯酒,掩去眼里的湿意。

  两人一直到天快亮才结束,闵行可能是真的很伤心难过,喝的酩酊大醉,还是訾亦晟把人给扛到床上的。

  叶笙歌第二天醒来就想带小甜甜和墨凛赶紧回白溶大队,家里可是有不少人惦记着离家一年多的两人。

  訾亦晟看着还在屋里呼呼大睡的闵行,只能把人又扛到车上,不能因为这个酒鬼耽误他家小丫头回家。

  闵行在到县里的时候才醒来,下车就蹲路边吐了起来。小甜甜还贴心的拿出她的小手帕给闵行擦嘴。

  闵行感动的把小甜甜搂在怀里,不舍得把小甜甜的手帕弄脏,赶紧掏出自己的用。

  “小甜甜,我的贴心小棉袄,你就是我亲闺女。”

  墨凛一下子夺回妹妹,怒瞪着闵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墨凛就是死看闵行不顺眼。

  “嘿你小子,我这是疼小甜甜你懂不懂。要是我这辈子不结婚,等我死了财产都是小甜甜的,到时候小甜甜就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哼,谁稀罕,我自己也能挣钱养小甜甜,用不着你。”

  “切,你还是个小屁孩儿呢,这辈子都不一定有我能挣钱,我可是大大的富翁。”

  叶笙歌就站在一旁笑看着三人斗嘴,总感觉他们三个的相处方式很不错,说不定小甜甜以后还真多一个靠山呢。

  訾亦晟是头疼闵行的大嗓门儿,再让他说下去,不用半天,整个县城都知道闵行是个大富翁了。

  訾亦晟上去给闵行一脚,天天没个正形。

  “赶紧回家,少给我丢人。”

  闵行很怂,昏沉沉的脑袋也清醒很多,看向县城总感觉有哪里不一样了。

  “哎,晟哥,这是明安县城吗,怎么变了?”

  “能不变吗?整个春城都被大水淹了,你看到的都是重建的。”

  “乖乖,这得发多大的水啊。”

  墨凛一听心都揪起来了,赶紧拉着叶笙歌的手询问家里的情况。

  “放心,家里人都很好,我们早早的就躲山上了。”

  叶笙歌把从下大雨开始发生的事都讲了一遍,等墨凛听完也到家了。

  最先看到墨凛和小甜甜的是在地里干活的白元翰,白家最小的孩子,也是和墨凛玩的最好的伙伴,他的一嗓门儿就让地里的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儿。

  “元翰,我回来了,还给你带礼物了,快回家。”

  “嘿嘿,兄弟我来了。”

  叶妈更是跑的飞快,来到小甜甜面前就把人抱了起来。

  “我们家的小甜甜终于回来了,我颠着还吃胖了呢。”

  小甜甜紧紧的搂着叶妈的脖子,把小脸贴在叶妈脖颈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

  叶爸走到墨凛面前,伸手拍了拍墨凛的肩膀。

  “你小子不错,看着壮实不少,回头我可要检查功夫有没有退步。”

  “叶爸爸,我一天都没停下来过,闵行说我进步很大。”

  “呦,那可真不错,好小子。”

  墨凛回到白溶大队那就是鱼游进了池塘,谁见了都能说上几句。

  叶笙歌算是看出来了,墨凛绝对是他们这几家人里,在村子里混的最如鱼得水的人。

  墨凛和小甜甜的归家宴又让几家人再次大聚餐,当墨凛看到陈糖糖扛着大肚子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

  “你,你怎么······”

  “怎么,看见我很意外?”

  以前在齐市的时候,墨凛见过几次陈糖糖,在他的印象里,陈糖糖和他姐姐都是没多大的姑娘,怎么一转眼的时间都要生孩子了。

  墨凛突然情绪有些低落,看着叶笙歌就想流眼泪。

  这可把叶笙歌和陈糖糖给看迷糊了。

  “墨凛,你是怎么了?看到糖糖姐姐当妈妈了不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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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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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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