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的女团爆红了贴吧>第469章 成都
  “晨哥上台了哎!”苏音激动地说道:“等等,晨哥今天这舞台,难道是一首慢歌?”

  在她们的印象里,罗晨属于是很能跳,倒是唱功一般般的人。他肯定会带来一首舞台表现力很强的歌曲。

  可是谁能想到,今晚的罗晨不过是穿了一身纯黑色的衣服,头发也打理得很清爽,背着个吉他就上台了。

  看到他这个形象,不熟悉他的人,绝对想不到他是个爱豆。

  倒像是一个在校园十佳歌手舞台出现的乖学生。

  “这是谁啊,长得挺好看的男生。”

  “罗晨啊,顶流呢,你不认识?”

  “这是罗晨?我的妈,他今天这打扮,好素啊!不过还挺适合他的,所以说嘛,爱豆也不一定非得浓颜才行啊!罗晨这种清清爽爽的帅哥他不香么!”

  罗晨坐在椅子上,把吉他抱在胸前,在唱歌之前先试了下音。看得出来,他是专业的。

  这时候大屏幕上出现了这首歌的名字,以及它的词曲作者。

  《成都》。作词作曲:周弋阳。

  华夏人都知道,成都是蓉城的别称。

  现场观众几乎都是蓉城人,看到这个名字顿时觉得亲切极了,连带着罗晨都顺眼多了。

  “这是啥歌啊?该不会是一首歌颂我们城市的歌吧?那得多不好意思呀!”

  “说不定是歌颂咱们的啊!不过这算不算是投机取巧啊?”

  唐玥看到这个歌名有几分恍惚,还以为自己看错了:“阳哥,这歌真是你写的?”

  “怎么?”周弋阳反问道。

  “估计是觉得,”汪星蕊开口道:“看到这个歌名,根本想不到它讲的是什么吧?”

  林萱儿还是一如既往地信任周弋阳:“不管如何,阳哥他创作的歌,肯定很好听,而且也很适合晨哥唱。”

  “这首歌会不会介绍蓉城美食的?”苏音说着自己都流口水了:“我最近种草了一个美食up开的卤菜店呢!”

  “你就知道吃!”唐玥用手指戳了戳苏音的脸蛋:“不过谁让你是我宝贝儿呢,明天给你买!”

  “要排队哦!”苏音提醒她。

  果不其然,唐玥立刻变了脸:“那还是算了,爱是会消失的。”

  罗晨嘴对着话筒,开始了他的演唱。

  旋律和人声出现的那一刻,现场安静了下来。

  罗晨的唱功虽然一般,可音色不错。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拿到选秀冠军。

  他的声音里有着颗粒一样的质感,唱起歌来,天生就带着情感。

  是很适合唱情歌的。

  更不要说今天他唱这首歌之前,可是酝酿了很多情绪的。

  那些情绪此刻都从他的歌声中释放了出来,刹那间把观众们都带入到了这个故事里。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简单的旋律,却是一把骗掉眼泪的大杀器。

  光是这个开头,就已经勾起了不少人的回忆。

  一句句口语化的歌词,瞬间拉近了歌唱者和听众的距离。

  那是他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一对表面风平浪静,可实际上已经波涛汹涌的恋人。

  他们手牵着手,是那么恩爱,却相对无言。因为离别早就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

  当罗晨饱含着深情唱完了这段的时候,现场几乎所有的观众,都被他的歌声,他的故事吸引了。

  这是一首极其适合在酒吧里听的歌,那种细腻的,复杂的感情,在伤心人遍地的酒吧,是那么常见。

  共鸣往往只是一句歌词,它恰好击中了你心底柔软的一隅。

  情感的力量,在顶级设备的加成下,仿佛化作了最尖锐的刀子,插进了听众的心。

  一个女生已经泣不成声,她将脸埋进了双手,任由泪水从指缝滑落。

  她忘不了那个男人。

  她还穿着他买给自己的大衣,耳边仿佛回荡着男人羞涩又自豪的笑。

  “阿玲,我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你买的。你穿着它去上班,一定不会冷了。”

  转眼间,五年过去,她已经不用骑着电瓶车顶着寒风上班了。

  可她还穿着大衣,只因为那个男人。

  可惜,她留在了二人相遇的城市,那个男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汪星蕊听得眼睛都红了,这是一个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舞台。

  除了打光,没有任何舞台效果,没有伴舞。有的只是一个歌者,一把吉他。

  然而音乐的力量却比任何舞台设计都要强大。

  周弋阳是诧异的。

  他把这首歌给罗晨是纠结过的。

  这首歌对他而言,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他曾经在成都呆过一段时间,认识过几个人,有过几段故事。

  当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些本该尘封的往事便自然而然地重现眼前。

  他是担心罗晨唱不好这首歌的。

  这种民谣歌曲,难的从不是技巧,而是情感。

  所幸,罗晨完成得很好。ΗtτPS://Www.sndswx.com/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酒吧的老板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钱花的也太值了吧!

  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在这一刻终于是红了眼睛。他这个年纪已经不容许他在公共场合嚎啕大哭了。

  可他还是想到了那个人。

  他们之间的爱似乎只存在了一晚上。

  从酒吧里相望一眼,再到爱火燃烧。他甚至没有问她的名字。

  因为他清楚,她只是个过客,她不会留在成都。

  很多人的爱情都像这首歌一样,明明很相爱,却因为客观的原因,不得不分离。

  很多人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一座特殊的城市。它或许不是故土,却在你睡不着的那个夜晚,出现在你的回忆里。

  爱上一座城市,或许不是它有多么美好,只是它有一个你喜欢的人。

  三百位听众们听着罗晨唱这首《成都》,更像是在唱他们心里的那座充满了回忆和遗憾的城市。

  是大学毕业后,各奔东西的分别。

  是一段过客的爱,是命中注定的分别。

  是曾经的相濡以沫,如今的天涯两别。

  有人哭了,也有人泛起了幸福的笑。

  他们是幸运的那群人,在这座城市遇到了一生所爱。如今或许还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可听到这首歌,当年的激情又涌上心头。

  原来爱不是被生活磨灭了,只是它被磨成了粉,悄悄地融进了生活。

  今夜的小酒馆,对很多人而言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当歌曲快要结束的时候,罗晨放下了吉他,两个小女孩登上了舞台。

  罗晨蹲在她们身边,拿出口哨,为她们伴奏。

  两个女孩用她们纯真的童声说了最后两句歌词: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那一刻,四个女生都没抗住,泪水夺眶而出。

  她们其实都不知道自己感动的点儿在哪里,可却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后还是唐玥找了个理由:“大概这就是民谣的感染力吧!”

  罗晨站起来对着观众鞠了一躬,便离开了舞台。

  对于这首歌而言,无言应该是最好的拉票方式了。

  可惜的是第四个嘉宾,当他唱歌的时候,明显发现观众们都不在状态里。

  他们很多人都还沉浸在上一首歌的情绪里。

  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不认识罗晨的,准确说听过罗晨的名字,却因为他的顶流身份,从没关注过他。

  可今晚听了他的这首歌之后,很多人都开始查询他的资料。

  “晨哥这首歌应该会大火吧?”林萱儿的声音都有些哽咽:“应该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肯定啊!”唐玥不住点头:“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人都听得这么感动,就不提别人了。”

  “别忘了我们阳哥的功劳,”汪星蕊很清楚,没有一首好歌,再好的歌手也难以发挥:“他写的太容易让人共鸣了。”

  “可能是我感情经历比较丰富吧!”

  说话间,罗晨已经找到了他们这儿来。

  这是酒吧老板专门给他们安排的包间。

  “谢谢你啊,阳哥。”罗晨过来给了周弋阳一个结实得拥抱。

  如果不是周弋阳给他这首歌,罗晨相信自己今晚不会有这么精彩的表现。

  “这么快就过来了。”周弋阳笑了笑:“都不等票数公布啊?”

  “忘了。”罗晨吐了吐舌头,他是真忘了还有票数这件事。就刚刚唱这首歌的时候,他就以为自己是个酒吧唱歌的歌手。

  “出来了!”苏音看着票数,发出了尖叫声:“270票!哇,晨哥你破了我们的记录!”

  “好像多了一票哎!”唐玥替罗晨开心起来:“可以啊晨哥!”

  罗晨也很开心:“那还是阳哥他歌写得好!”

  而这个票数,毫无疑问地替罗晨锁定了今晚的第一名。

  不过周弋阳并没有急着离开这座城市,他还要和白杨羽去拜访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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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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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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