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的女团爆红了笔趣阁>第66章 年轻过,老去了
  “他们老了啊!”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依偎在男人的肩膀上:“第一次听他们的歌,还是你在我宿舍楼下一边弹吉他一边唱给我听。”

  周弋阳和胡蝶打了一个哆嗦,他们俩还想说安慰下哭泣的女人。谁知道对方反手就是一盆狗粮。

  “是啊,到现在都有二十年了吧?我现在都不会弹吉他了,他们老了,我们也老了。”

  只是这狗粮还有点淡淡的忧伤。

  第一首歌,是极客小子的成名曲。前奏响起,全场都能跟着哼唱的那一种。

  主唱的嗓音已经远不如从前了,嘶哑的嗓音却给这首歌平添了一种岁月逝去的伤感。

  “不知道为什么,”汪星蕊突然揉了揉眼睛:“听着他们的歌,我忽然好想哭。”

  对于极客小子来说,这首歌对他们的意义非常大。

  在这之前,极客小子不过是一个混迹在地下的乐队罢了。他们用自己的嘶吼来表达愤怒,用歌词来回击不公。

  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出了一首情歌。几个以激进闻名的摇滚青年,突然唱起了温柔的情歌,一开始引发的争议非常大。

  然而这首歌却火了,从此把极客小子带到了主流音乐圈。

  主唱唱的是已经唱了上千篇的歌词,然而眼前出现的,却是年少的岁月。

  “要是这次的歌还没反响,公司会考虑和你们解约的。”

  五个大男生挤在一张大床上,拨动着手里的乐器,眼里都是信心。

  “这次肯定能成功的。”当年的鼓手还没这么胖。

  “废话,”贝斯手哼了一声,他当年还留着一头长发。“可我们的灵魂已经死了!”

  “不这么做,我们的肉身就要饿死了!”主唱伸了个懒腰,为了写这首歌,他快三天没睡了。

  下一幕,是他们站在金曲奖的舞台上,拿到了最佳新人。

  他们成功了,从一个无人知晓的地下乐队,成为了大众的新偶像。

  只不过最早支持他们的寥寥无几的粉丝,却也离开了他们。

  一曲终了,哭声一片。

  周弋阳瞅了眼弹幕,似乎都在回忆自己的青春岁月。

  第二首歌,是极客小子巅峰期最红的一首歌。

  那一年,他们的专辑不仅在宝岛拿下了年冠,在大陆也风靡一时。

  收音机里循环播放的都是极客小子的歌,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座无虚席。

  这是一首迪斯科。

  已经不再流行的曲风现在响起,胡蝶这样的新生代,其实很难有共鸣的。

  倒是周弋阳,听得摇头晃脑。

  不过对于极客小子的粉丝而言,这首歌太熟悉了。他们流连忘返在迪厅的年代,耳畔都不会缺席这首歌。

  只是音乐依旧,台上的五个男人已经没办法像当年那样跳舞了。

  到了高音的部分,主唱直接破音了。

  他能看到底下的粉丝,他们并不在意这点瑕疵。可他心里却很难受。

  他还记得,他们靠着这首歌,上了春晚,虽然是和几个当红演员一起唱的,却也是他们的高光时刻了。

  那一年,他闭上眼睛,都是粉丝的欢呼声。

  他烦恼的是为什么通告这么多,甚至没有休息和花钱的时间。

  他们和现在一样,依旧是压轴出场,却不是因为资历老,而是他们的粉丝最多。

  而现在,放眼望去,除了前排不到十分之一的粉丝,其他的都是白月光这些新生代的粉丝了。

  唐玥接起电话,那一头是母亲的声音:“闺女儿,待会儿记得给你妈要一个极客小子的签名!对,当年你妈是他们的歌迷呢!”

  第二首歌结束的时候,周弋阳又看了眼弹幕。这一次多了很多路人的发言。

  “真的好难听……”

  “为什么他们压轴,气息都不稳,嗓子也倒了,而且几个老男人,年轻人谁认识啊!”

  “谁还听迪斯科啊,土死了!难怪华语乐坛死了,就是因为华夏人都没音乐审美!”

  所幸极客小子看不到弹幕,不会影响他们的表演。

  第三首,也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极客小子选择的却是一首几乎所有人都没听过的歌。

  “这首歌,是我读大学的时候遇到了他们四个人,我们一起创作的第一首歌。当年发表过,可惜没任何的水花。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公开演唱。”

  第一次是在一个小酒吧里,如今那个酒吧早就转卖给了一家奶茶店。

  五个人第一次当众表演,特别紧张,几乎是磕磕巴巴地唱完了这首歌。

  那天酒吧很吵闹,没有一个人在听他们唱歌。

  不过他们还是很投入地唱完了这首歌,那个时候他们并不关心有没有粉丝。

  就像现在一样。

  五个老男人,他们也知道自己过气了。虽然上节目被人尊称一声老师,可根本不会有年轻人听他们的歌了。

  去年他们开了演唱会,第一场爆满,都是老粉丝来捧场。可第二场,现场就只坐了三分之一的人了。

  这一次他们压轴树莓音乐节,其中缘由他们也明白,价格低,咖位够。

  主唱忽然想起出门前,儿子和他说的话:“爸你别上微博。”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不认识你,都在问主办方怎么请了个不知名的乐队。”

  好在岁月早就教会了他们接受这些落差。

  从无人认识的乐队,又回到过气的乐队,也挺好。

  周弋阳转过头,不想让胡蝶看到他的泪水。

  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听到,极客小子其他人的歌声。

  他们五个人坐成一排,在温暖的灯光下,用诉说的方式唱着这首最开始的歌。

  就像是五个老友的聚会一般。

  苏音抽泣了一会儿才说道:“我们以后也会这样吗?”

  “这样挺好了啊,”唐玥叹了口气:“多少乐队团体最后都单飞,只剩下一地鸡毛。”

  音乐声停止,五个人都拿起自己的乐器,献上了真诚的一个吻。

  看到那一幕,周弋阳的心中一紧,他突然有个预感。

  “其实今天还有件事要告诉大家,”主唱挠了挠头,“我们和老东家的合约到期了。我们呢,都老了,唱不动也跳不动了,所以今天是极客小子最后一次的演唱。”

  台下的歌迷,后台的艺人,直播间的观众,全都惊了。

  这个消息实在是太过于惊人,他们一时之间都难以消化。

  主唱却不在意,他拍了拍鼓手的肩膀,轻声说:“阿力,宝岛第一鼓手,可惜还是单身。大家能不能给他介绍个对象?”

  歌迷们哭着应下了。

  又走向吉他手:“大灰,他其实还是个画家。以后画展,各位一定要去,拜托了!”

  然后是贝斯手:“龙哥,我的大学室友,最近开了家餐厅,朋友们报极客小子去吃,打八折!”

  最后是键盘:“小杨,我们当中最年轻,也是最幸福的。儿女双全,老婆有钱,可以回去享福了啊!”

  说完了其他人,主唱指了指自己:“至于我,我本来只是个普通人,因为他们,因为你们我才走到了今天。再会吧!”

  白月光的四个人紧紧地攥着人偶,目睹了这场不算华丽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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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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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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