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发现的?”
提起这个,宋北遇可来精神了,一点都看不出是个身患胃癌晚期的人。
不过近距离的接触,唐离才发现他是真的瘦弱。
白天的时候看到他脸上还有颊晕,可能是因为运动累到了的缘故,到了晚上,室外的灯光照在他脸上,才发现他脸色苍白的吓人。
可他聊起自己擅长且感兴趣的话题来,给人一种即便坚石如垒,他也要从中破土而出的生机来。
“嫂嫂,你看看这一桌子,臭豆腐,糖油粑粑,苕皮,小龙虾,大香肠,各种烤串,典型的潭州特色,作者在书里,不止一次写到过这些。”
原来是这些吃的把人给暴露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还有呢?”
仅凭吃的,也只能证明作者喜欢潭州美食,或是曾在潭州定居过啊。
宋北遇这个小机灵鬼,勾了勾手指:
“这个作者跟嫂嫂一样,喜欢吃金栗门的板栗。”
这话一出,唐离心里头一咯噔。
差点以为自己要在他面前掉马甲了。
谁知他话锋一转:
“不过你们小女生,好像都喜欢吃金栗门。”
小女生。
这三个字就很戳人心窝窝!
他才是个小男生,从他嘴里说出小女生三个字来,尤为宠溺。
“就只是因为一个金栗门?”
金栗门是潭州的网红零食,总部就在潭州。
宋北遇点头:
“盈城商场有一家新加盟的金栗门店,我查过了,这家店前两天才正式开业,而作者前两天更新的章节里,就写到了这家店,所以我断定,作者肯定就在潭州,嫂嫂你喜欢吃金栗门,说不定你在排队的时候就见过她。”
这样也可以?
唐离忍俊不禁:
“说不定你昨天排队买板栗的时候就见到过她。”
说完,唐离突然愣住了。
“所以你昨天跟你哥哥出现在商场,是为了去寻找这个作者的踪迹?”
难道真的是巧合?
宋北遇纠正:
“嫂嫂,我又不是变态,我只是想走一走作者走过的路,她在书里写到过,只要每天清晨还能睁开眼,呼吸得进空气,感受得了阳光,聆听得到这个世界的声音,那么,人生在世,便有了活着的意义,至于还能不能见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活多久,又有何妨?”
其实,那只是她在独守空房时产生一点小埋怨之后的自我疏导。
没想到会被人铭记在心。
唐离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好在宋北野和云溪端着两盘切好的西瓜出来,笑着问道:
“你们俩聊什么呢?”
宋北遇起身,很礼貌的去帮云溪接盘子:“我们在聊一个写书的作者。”
“哦,是哪个作者,说来听听,看看我认不认识?”
云溪落座,一副时刻准备吃瓜的样子。
唐离微微起身,给宋北遇拿了一块西瓜:
“弟弟来,吃瓜。”
宋北遇却对这个话题意犹未尽,又跟云溪聊了起来:
“她叫棠梨伴雨,我很喜欢她的书,姐姐,你看过吗?”
云溪一听,也来兴趣了:
“我在等她的书改编的影视剧,对了,我还听说,他们网站今年的作者年会在潭州举行,这事你肯定不知道吧?”
得咧。
又要强行吃自己的瓜了。
唐离尴尬中带着一丝丝很无奈的微笑,她好像忘记告诉云溪这件事了。
见他们俩聊的火热,宋北野也开始跟唐离找话题:
“唐小姐也喜欢这个作者吗?”
呃...
喜欢。
当然喜欢。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的话,那还能指望她去热爱整个世界么?
唐离心虚的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后,点点头。
“那你有兴趣去参加这个盛会吗?我刚好拿了几张票,正愁找不到人陪他去,唐小姐要是愿意的话,可以一起。”
怕她拒绝,宋北野还特意强调:
“老板娘看起来也很感兴趣。”
唐离婉拒:
“多谢宋先生好意,希望你们在潭州玩的愉快。”
嗯。
话题终结者。
宋北野低头笑了笑:“唐小姐对所有人都这么有距离感吗?”
这是距离感吗?
唐离直言:
“这是界限,在我所认知的世界里,已婚是一道栅栏,任何想从这里跃过某一段人生旅程的人,都应该绕路,毕竟,栅栏内的风景再美,也不能与人共享。”
忠诚,是最基本的底线。
对伴侣,对自己。
宋北野表示歉意:
“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并不触犯道德,山花万万朵,朵朵有人寻。”
他这是在偷换概念。
甚至有些强词夺理。
很好,唐离最喜欢跟人掰扯这些不起眼的大道理了。
她往椅子后微微一靠,换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开始怼人:
“喜欢一个人,确实不触犯道德,但当你明知喜欢的人有主,却还宣之于口的时候,你的喜欢,就已经变成了一种侮辱。”
“侮辱?唐小姐说的未免严重了些。”
这两个字,帽子扣的有点大。
宋北野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较真又丝毫不给人留情面的姑娘。
向来被人倾慕的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姑娘这么感兴趣。
当然,也仅限于感兴趣。
男人的征服欲,往往只在自己得不到的猎物身上,才能展现的淋漓尽致。
“严重吗?”唐离反问。
“宋先生明知道我已经嫁人,却当着我先生的面毫不顾忌的表露你的喜欢,甚至在我先生不在的时候,三翻四次的纠缠于我,我认为,宋先生不止侮辱了我家先生,也侮辱了我,更侮辱了你自己。”
“更何况,你的喜欢,就是一种挑衅,极其的不礼貌,不道德。”
听着不太对劲。
云溪立刻终止跟宋北遇的聊天,赶紧过来圆场:
“实在不好意思啊,孕妇一般脾气都很大。”
一旁的宋北遇盯着唐离的腹部看了好几秒后,附和道:
“哥,你这样确实不礼貌,也不道德。”
随即,他向唐离道歉:
“姐姐,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哥喜欢的女孩儿,没想到你已经结婚有身孕了,我还叫你嫂嫂,实在抱歉,是我唐突了。”
“不过,叫都叫了,要不然,我去认你老公做哥哥?”
唐离被他一秒逗笑。
还没开口说好呢,身旁的椅子上便多了个人,腰间也多出一只手来。
“来,叫声哥哥我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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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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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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