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探花郎>第七十三章:拒绝
  叶洵曾经答应过许多事,他能守住城池、他能完成任务,军令如山。可是从来没有这样一个承诺,让他如此心情澎湃,充满激情。

  这个承诺无关风月,与爱无关,甚至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做到。可是这是一个他最想要做到的承诺,拼尽全力,完成这个目标。

  叶洵对上少年的眼神,郑重地点了点头:“我们一起去试试。”

  他们去试试,也许他们并不能做到,这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目标。但他们愿意为了这个梦想而努力,哪怕是让这世道变得好一点,哪怕只好一点,也能离这个目标更近一点。

  孟星辞顿时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叶洵从未感受过这样的悸动,他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这一切只是因为眼前的少年。

  孟星辞跟程志毅商议好了幼吾院修建之后,他们便启程回绥远县了。

  而与此同时,孟星辞写的诗也送到了上京、江南等地。

  孟家是江南大族,孟星辞作为孟家的长子嫡孙,大启最年轻的探花郎,从小也是别人家的孩子。对她敬仰崇拜的人有许多,很多年轻的书生都以她为目标。

  孟大人也是有许多崇拜者的,这次孟星辞的诗词流传回江南,又是吸引一群热血书生,打算去双柳县。他们这辈子打破孟星辞最年轻探花郎的成绩有些难了,但是跟探花郎看看相同的风景,他们也是很有兴趣的。

  于是一群不差钱又心怀大志的书生们脑袋一热,结伴而行,跑去了双柳县。

  上京里也流传了孟大人的大作,赵晋也听说了。

  彼时赵晋辛苦看了一天的奏折,大晚上都不能休息,还要熬夜批阅奏折,就听说孟星辞去双柳县还写了诗。

  皇帝陛下心情十分复杂,孟星辞居然过的还挺好,还有心思游玩写诗。

  赵晋拿过来一看,微微一笑,“写的不错,不愧是朕的探花郎。”

  “可不是,小孟大人才去了多久?就办成了不少的大事,奴才听到消息传过来,都敬佩得很呢。还是陛下有眼光,派了小孟大人去绥远县,依奴才拙见,这次裁军是成了!”旁边的太监总管赔笑着说道。

  赵晋弯了弯唇角,“首辅对大启有功啊,为了大启矜矜业业了一辈子,到老了还给朕培养出了个接班人。”

  接班人三个字,让太监总管眼神一动。这话就有意思了,是孟家接班人,还是首辅的接班人,可全在皇上的一念之间。

  皇上刚继位没两年,可是要培养自己的班底、股肱之臣的,看来这孟星辞很得陛下的青睐啊。

  未来的股肱之臣最近有些烦心,自打去过大同县、双柳县之后,孟星辞在那边的所作所为传回了绥远县。尤其是双柳县,现在在遂州都是独一份儿的风头,还有人说,没去过双柳县,妄为大启人。

  绥远县的百姓都十分骄傲,孟大人可是他们的县令!

  人一出名麻烦就多,首先是苏念慈。苏念慈现在已经毫不掩饰她对孟星辞的爱慕,天天来找孟星辞。

  现在只要喊一句苏小姐来了,孟星辞跑的比谁都快。

  苏念慈十分烦恼,便跑去找灵欢打听情况。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灵欢,你家大人是不是对你很好啊?”苏念慈把灵欢堵在了厨房外。

  灵欢挺起了胸膛:“那是自然,大人最疼我了!”

  苏念慈撇撇嘴,又放缓了声音:“那你觉得你家大人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灵欢狐疑地看着苏念慈,苏念慈满脸期许。

  灵欢想了想,认真说道:“想要征服大人的心,首先要征服她的胃!”

  不过这有点难,毕竟有她珠玉在前,苏念慈想要越过她,实在是有点难。

  这才是灵欢的本意,可是她说的太过委婉,而且灵欢也高估了苏念慈的自知之明,反而让苏念慈以为找到了办法。

  于是……苏念慈天天带着美食去找孟星辞,孟星辞苦不堪言。

  这一日,苏念慈又来了。

  常松在院子里高声喊道:“苏小姐,您来了。”

  钟大勇那个怨种不悦的的声音响起:“姓常的你叫魂啊,那么大声!”

  孟星辞十分怀疑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让钟大勇这种铁憨憨留下来,她一边想一边往外跑,一开门,就被苏念慈堵了个正着。

  得,两个人,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连个姑娘都拦不住。

  孟星辞挤出一个笑容:“苏小姐,你、你来了。”

  苏念慈也不是傻子,孟星辞的态度她也看明白了,她受伤地问道:“大人是嫌弃念慈吗?你以前都是叫我名字的。”

  孟星辞对上她执拗的眼,轻叹了一口气,正色道:“苏小姐,我没有嫌弃你,只是,苏小姐难道不想要一个真心欣赏你的男子吗?”

  苏念慈一怔,有些不解的样子。

  孟星辞看着苏念慈今天的装扮,轻叹了一口气。

  苏念慈今日穿了一件月白色的凤尾裙,裙边镶以金线,头戴珍珠流苏簪,搭配同款式的珍珠耳坠,看起来雍容华贵,端庄秀美。

  孟星辞望着她,认真地说道:“我认识的苏念慈,是单枪匹马,拿着一根鞭子就敢闯县衙的爽利女子。她武功高强,八面玲珑,小小年纪便将家中产业打理的井井有条,便是我也心生敬佩。那才是苏念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穿着端庄的衣服,洗手作羹汤。”

  苏念慈抿了抿唇,低声说道:“我以为孟大人会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是读书人,也许会喜欢端庄秀丽的名门淑女。

  孟星辞笑了笑:“我喜欢什么样的不重要,但你应该选择真心欣赏你的男子,而不是让你迁就我的喜好。苏小姐,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姑娘,我无法接受你,并不是你不够好,也不是因为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很欣赏你,是纯粹的欣赏你这个人,与风月无关。”顿了顿,她道:“那个穿着红衣,洒脱明丽的女子,耀眼夺目,我不忍心让她因我而消失了。”

  这是苏念慈听过最好的拒绝,哪怕她没有接受她的心意,却也让她生不出半分的不满。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她有些欣喜,又有些惶恐。

  她欣喜于自己认识了她,惶恐于她遇见了这样好的人,日后还能为别人心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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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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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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