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米饭,两个汤……怎么看也不对劲。
林平喜滋滋地告诉沈遇白:“王爷,这可是王妃叫人送来的!您看王妃多惦记您啊!”
沈遇白扬眉,缓缓问:“所以就没做别的菜?”
林平一脸的理所当然:“王妃辛苦做的,难道王爷不应该都喝完吗?如果浪费了,这不就是浪费王妃的一片心意吗!”
他这么一说,还真是让沈遇白被打动了。
沈遇白盯着两个汤:好像是有点道理。那不然……就吃了?
他拿起了筷子,问了林平一句:“王妃特地做的?”
林平其实也不知道,但他觉得肯定是叶知秋亲手做的,所以说得一点不犹豫:“当然了!”
一般不都是这样吗!
沈遇白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平静地动了筷子。
但林平还是发现了:王爷的嘴角是翘起来的!这就说明王爷心情好极了!果然还是王妃会哄人啊!
当然,沈遇白经历了短暂的高兴之后,最终还是有点儿觉得今天这饭过于寡淡。
毕竟吃饭总不能用小吊梨汤来下饭,因此沈遇白能下筷子的,其实就一道菜。
而老鸭汤本身就清淡,而且里面只有海带丝和老鸭,根本没有别的菜。
所以,自然就没什么吃头。
平日能吃两碗饭的沈遇白,今日实在是只能吃半碗。
不过,他仍是将两个汤都吃干净了。
吃罢饭,沈遇白起身的时候,都感觉自己肚子里有水在晃荡。
林平还在旁边喜滋滋地夸奖叶知秋:“咱们王妃可真贤惠。”
沈遇白想了想叶知秋,觉得应该是的……吧?
他接着问了几句婚礼筹备得如何,叮嘱林平那日千万不能出差池。
林平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绝对不可能出差错。要出了错,我就不活了!”
沈遇白失笑:“好。”
这头,在大婚前两日,银红终于将东西送了出去。
在送东西之前,门房那边受人所托,给银红带了一点东西。
据说是她亲戚之前借她的钱,如今还钱来了。
随着钱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包点心。
谁都看得出来,银红收到了这一包点心的时候,有点儿不太对劲,明显紧张,而且从那之后,格外爱走神。
但因叶知秋打过招呼,所以谁也没有戳破银红,也没有谁提醒一句。
银红还以为没人看得出来。
第二日,银红就在同样的时辰,带着一个小包袱,出了一趟门,对外只说是去买点线和头绳。
素练立刻叫人去跟了。
等银红回来,她的包袱还在,也的确买了线和头绳,只是包袱皮却换了个颜色。
她过来回禀了叶知秋,叶知秋含笑道:“厨房送来了杏仁豆腐,给你留了一块,记得去吃了。”
银红一愣,小心地看了叶知秋两眼,这才轻声道谢:“原来小姐还记得。”
“怎么不记得?”叶知秋轻叹:“你最喜欢吃的就是杏仁豆腐。每次厨房做了杏仁豆腐,你都高兴极了。甚至还偷吃过我那一份,被奶娘发现了,一顿打。我告诉奶娘,是我让你吃的。那时候,我也好,你也好,都才十岁不到呢。”
想想那时候,真是无忧无虑。
但仔细想想,也就知道银红从来都不是个爱守规矩的人。
只是那时候,看着银红红彤彤的眼眶,她只觉得心软,也觉得一块杏仁豆腐没什么。蜀南文学
可殊不知,那时候是一块杏仁豆腐,现在就变成了布料,首饰,乃至于未婚夫。
银红下去后,就去吃杏仁豆腐了。
只是吃杏仁豆腐时候,她回想起当时奶娘让她伸出手,不停打她手心的样子。
奶娘是怎么说的?
对,奶娘说:也不看看你是什么身份,什么命?怎么什么都敢想?当丫鬟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你还想着当小姐?
可她不甘心。凭什么叶知秋就能想吃多少吃多少,她只不过偷吃一块叶知秋不稀罕的杏仁豆腐,就要被打得手心红肿,疼了七八天呢?
叶知秋哪里比她强?不就是生在了好爹妈的肚子里?
银红用勺子搅碎了杏仁豆腐,看着那稀碎的样子,嫌恶地放下了勺子,最终还是一口都没动。
她心道:总有一日,我不是吃别人赏我的,而是我自己想吃,就能让人给我做!
叶知秋当然不知道银红心里想什么,事实上,这会儿她正听素练的回禀呢。
素练得了回禀,几乎是马不停蹄地过来,将情况告诉给了叶知秋。
原来,在银红出府之后,就雇了马车,七拐八拐地到了城南。
城南那边都是贫民,多少人连房都买不起,只能合租在一个院子里。
而那一片,也是最混乱肮脏的地方,就连京兆尹的人都不愿意过去管那种。
那一片,什么人都有,尤其是三教九流的,更是不缺。
银红在城南的猫耳朵巷下了车,然后七拐八拐的,到了一户住宅门口,敲了敲门。
再出来时候,包袱就没了。
而银红的心情也是大好。哼着小曲出来,重新雇车,先去买了些东西,这才回来。
进门时候,银红还特地将包袱里的线都拿出来,捏在手里,显示自己真是去买了线。
而她走后,素练派过去的人,又悄悄地打听了那户人家。
这才知晓,那户人家姓张,爹娘死得早,留下这么一个房子和一个半大小子。
那半大小子将房子租出去,自己只留下主屋,房租甚至都吃不完。
因为没人管教,那小子就变成了个二流子,成日跟一群地痞混在一起,没个正经样子。人送外号二杆子。
张二杆子成日不是欺男就是霸女,在城南这一片都是有名号的。
但张二杆子长得还是不错的,听说迷了不少女人,心甘情愿跟他不清不楚。
素练说完这些,叶知秋便陷入了沉思:所以,这个张二杆子,会不会就是颜时锦给自己找的姘头?
叶知秋觉得自己完全有理由相信,颜时锦当时在松云观,就是叫的张二杆子。
【作者有话说】
话说,杏仁豆腐真的很香哦~来自墨绯的口水。大家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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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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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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