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六宠娇要致富>第94章 为什么坚持要他去?
  陈昭昭听了刘桂花的话也不扭捏,用公筷给于景归夹了片扣肉。

  “你喜欢吃梅菜扣肉,我们这没梅菜,只有盐菜,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于景归看着落到碗里的扣肉,酱红油亮,肉片不厚不薄,肥瘦相间,看着就十分好吃。

  不过他没有第一时间吃,而是疑惑地看向对面的陈昭昭,“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梅菜扣肉?”

  陈昭昭正准备给陈大旺夹肉,听了他这话动作一顿,这话问得怎么有点暧昧的味道。

  她轻咳一声,努力淡定地说:“听说的。”

  “听谁说的?”于景归却不打算放过她,“我好像从没跟谁说过。”

  他确实从没跟谁说过他喜欢吃什么,尤其梅菜扣肉,他就吃过一次,当时吃到的感觉,还行,没到喜欢吃的地步。hΤTpS://WWω.sndswx.com/

  陈昭昭,“……”

  她这是要露馅了?

  于景归现在还没跟人说过他喜欢吃梅菜扣肉?

  她能告诉他,她是看未来的采访听他自己说的吗?

  “你没说过?”陈昭昭脑子转得飞快,“那可能是我记错了吧,如果你不喜欢吃,你告诉我喜欢吃什么,下次我再做。”

  于景归探究地看着陈昭昭,总感觉她有点说不出为什么的紧张,但这种紧张一下就消散了,他便没深究。

  陈昭昭刚刚确实有点紧张,但一想于景归怎么都想不到她是重生的就释然了。

  但也因为紧张说了不该说的话,下次是什么鬼?

  还做他喜欢吃的。

  他会不会觉得她从头到尾就是在欲拒还迎?

  应该不会吧,补救一下,“既然是请客表示感谢,那当然应该让你满意才行。”

  于景归点点头。

  陈昭昭依旧不明白他点头什么意思,是认同她的说法,还只是象征性的点头其实对她的话存疑?

  不过她不去深究。

  管他爱怎么想怎么想吧。

  没再说话,于景归咬了口扣肉,眼睛一亮。

  香,太香了。

  他终于完全理解了什么叫肥而不腻。

  扣肉肥的部分入口即化,瘦的部分软烂醇香,五花肉吸收了盐菜的酸香,更爽口好吃。

  他再夹了筷子盐菜,盐菜浸入了肉香,特别下饭。

  “好吃。”于景归评价,“有这菜,我都能多吃两碗饭。”

  “你喜欢就好。”陈昭昭笑说,看向陈大梅,“不枉费大姐炸肉时被烫了几个泡。”

  “大姐没事吧?”于景归立即关心问。

  “没事。”陈大梅说,“你喜欢就多吃点。”

  “大姐的厨艺比省城国营饭店里的大厨都好。”于景归真心夸赞。

  “哪里哪里。”陈大梅惶恐,“我哪里敢跟省城的大厨比?这都是昭昭教得好,要不是她教,这些菜我都不会做。”

  “哦?”于景归兴致地看向陈昭昭,“你怎么这么会?”

  “嗯,就那样想到了。”陈昭昭含糊地乱说,她也不说书上看的,万一于景归说哪本书上看到的,她答不出来。

  而且她也不知道会西县有没有这方面的书。

  “这主要还是大姐厨艺好。”陈昭昭把注意力转到陈大梅身上。

  她跟陈大梅说过很多种菜的做法,她只是说个大概做法,但陈大梅一听就知道怎么做,做出来的味道还相当好。

  陈大梅在做菜上就很有天赋。

  排除灵泉水的因素,她的手艺就是好。

  因为同样的食材,陈二梅她们都做过,但都没有陈大梅做的好吃。

  见陈昭昭不想说,于景归就没多问,陈昭昭赶紧招呼大家吃饭。

  大家便不再说话,一心享用美食。

  在陈昭昭家吃过饭,于景归才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享用美食。

  以前他觉得吃饭就是一件为了补充体能必须做的事罢了,对吃饭没什么期待。

  现在则觉得吃饭真是一种享受。

  吃过晚饭,于景归就回了县城。

  他是骑自行车来的。

  自行车是县里粮站给配的,骑自行车半个小时就能到县里,就这个时间出发,他到县里天才刚黑。

  时间正好。

  因为晚饭吃得早,怕他晚上饿,刘桂花让陈大梅另外给他炒了份盐菜炒肉跟炸鱼块带去吃。

  炸鱼块是之前炸肉时炸的,鱼块炸之前腌过,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再加工炒一炒再吃。

  于景归没有拒绝,陈昭昭家的盐菜腌得很好,酸香开胃,用干辣椒粉再加上肉末一炒,咸酸香辣,特别下饭。

  鱼块更别说了,他现在爱上吃鱼了。

  于景归心情愉悦地骑着自行车往县城去,到村前时,张大贵跟张岗军在路边等着拦他。

  于景归停下,询问地看着他们,“有事吗?”

  “于同志,今天我结婚,想请你到我家喝喜酒。”张大贵客气地说。

  于景归跟村里的人都认识,只是不熟,只是认得脸知道姓名。

  知青跟村里人一直保持着距离,来往不多。

  于景归因为之前是知青点的点长,跟村里来往才多些。

  他是知青跟村民们崇敬的对象,以前村里有人办喜事也会邀请他,因此张大贵邀请他并不突兀。

  当然以前他都婉拒了,现在肯定也不会答应。

  “那恭喜你。”于景归表情淡淡的,“不过,我已经吃过晚饭了,县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于景归不等他们回答,准备上车走人。

  张大贵想到他妈的计划,伸手拦住他,“于同志你不会这么早吃晚饭吧,跟我们不用这么客气。

  许同志他们都在我家呢,江同志也在,晚上特别给你们准备了酒席,大家好久不见,聚一聚凑个热闹吧。”

  大家都在传江玉芝跟于景归是青梅竹马,两人相互喜欢。

  张大贵觉得说出江玉芝,于景归肯定会同意。

  于景归看着张大贵脸上的讨好,想着他跟陈二梅的事,看着他压着自行车的手,眼神沉了沉,再次拒绝。

  “我真有事,就不跟大家聚了。”

  “于同志,给个面子吧,大家都等着你盼着你呢,尤其江同志。”张大贵抓着自行车不放手。

  再次祭出江玉芝。

  “是啊于同志,去吧,大家都等着你呢,你能去,大家都会很开心的。”张岗军也劝,往自行车前挡了挡。

  大有一种于景归不去,他们就使劲拦着不让走的架势。

  “我不去。”于景归更直接的拒绝,说出的话也不很客气,“我没兴趣喝人二婚的喜酒。”

  江玉芝不在他还能考虑一下,一而再再而三提起江玉芝是什么意思?

  “去吧于同志。”张大贵面皮抽了抽,咬牙坚持。

  他们的过分坚持让于景归危险的眯起了眼,他感觉这两人的态度不太对。

  “你们为什么这么坚持让我去?”

  张大贵跟张岗军面色一僵,眼神闪过心虚,他们就是普通的农民,并不太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

  “你们想干什么?”于景归冷冷问,身上气势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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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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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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