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养了不少名贵的花草,都是三叔没事干去街上淘换来的,拿回来她加点泉水就能养活,不过都留下来没有卖。
这些名贵的花卉也是预留着万一爷们需要赠送礼物,花卉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清雅好看,不会让人反感,价格么,看你怎么想了。
这些花卉庄子上有一些,都被管事特别照看,家里也有,平日里三叔和林宁会照顾着。
“你看这几株茶花又有小花苗了,可以分盆了。”
“你的手真巧,养什么都能活,还弄得这么好,上次的花卉阁老很喜欢,还特意在我跟前夸了你,让我跟你道声谢,老太太也很高兴。”
“能帮到你就好,我就怕别人不喜欢给你丢人了。”
“没有的事,你一直做得非常好,帮了我不少呢。”
“仲哥也该启蒙了吧。”
“嗯,我在教,仲哥也很聪明,记忆力很好,背的东西一两遍就能记住,过几天再问能说得一清二楚不会丢三落四,是个好苗子。”
箫泽说起孩子总是高兴而骄傲的。
“孩子要是送回家了,你会不会舍不得?”
“会,可我知道你是对的,孩子们也需要从小和族人联络感情,以后才能亲近。目前为止我们还离不开宗族的支持。
而且我认为京城的学堂过于看重虚名和权势,有点捧高踩低的样,气氛算不得好。
不如回家乡读书,环境单纯人也简单,读书氛围很浓,族人都有进取心可以互相影响彼此。”蜀南文学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心里想着让仲哥和崇哥从小一起培养感情,兄弟两个以后也互为臂助。”
“对,还是你想的周到。”
仲哥和崇哥睡醒了,要找林宁,孩子还太小,离不开娘,林宁从小照顾孩子,仲哥对林宁也十分亲近。
“你明儿帮我画几张二哥和二嫂的肖想吧,大一点的,我好给孩子们认爹娘呀。”
“行,我知道了。”
箫泽也觉得这个法子挺好的。
林天走的时候,应林宁的要求给严氏画了几张,但林宁不太满意,打算抽空自己画几张,让箫泽再给林天画几张,专门给孩子辨认爹娘,等爹娘回来不至于认不出来。
下午吃过饭箫泽就骑马回城了,林宁和孩子跟爷爷奶奶留下住几日。
马匹也给林宁留下了一匹,是她经常骑的那匹,性格温顺。
不过鉴于她马术太差,箫泽明令禁止她带着孩子们骑马游玩。
这几日得闲她就骑马玩一会,学学打马球的姿势动作和规矩,侍弄一下花草。
孩子们在庄子上玩得很愉快,撒疯地跑,两孩子都是林宁泉水养护的,身体特别壮实,就没生过病,吃饭也特别好。
就是因为崇哥养得好,严氏再三考虑才把孩子给林宁带了。
农家饭好吃孩子们乐不思蜀,不过功课还是要做的,每日到点林宁就要给他们启蒙上课,养成好习惯,将来去族学能尽快适应。
玩了一个多月,天真的冷了,也快到年根了,箫泽来接人回去过年了。
今年过年回不去家乡了,箫泽在御前有很多事情要忙,回不去。
林天也不回来也不回家乡,刚刚去泉州没几个月,万事都没理顺,不可能回去的。
家乡来信了,去年秋日村里有一个考中举人了,三个落榜了,不过落榜也是秀才,还年轻可以再接再厉。
章氏身体很好没什么问题,现在就在绣坊里做事赚钱,几乎足不出户不愿意离开村里,就连县城买东西都是委托别人给带回来,她都不去了,可以说是深居简出。
鸿星和鸿飞读书非常刻苦,如今族学增加了很多项目,弓马骑射也都有了,俩孩子骑射也学上了。
信里鸿星给她告状,说鸿飞偷懒,不肯学乐器,还笨得要死,古琴弹得像弹棉花,简直要人命,不过笛子吹得还可以。
鸿飞读书学习也很不错,兄弟都是名列前茅的人,村长爷爷说他俩金榜题名有很大可能,如今已经有说亲的人了,但都被他拒绝了。
村长爷爷想让他俩去京城说官家千金,把大家族的规矩和底蕴都带进门,这对宗族发展是很重要的,对他们的婚事爷爷现在捏得特别紧。
村里有才学和机会的男孩都不允许随便说亲,都是要捏个大的呢。
姑娘们也是如此,学得好的,品貌俱佳的都不会考虑门第太低的人家。
二奶奶把姑娘的礼仪规矩抓得特别紧,定期要考核,考不过要打手板心,还要她们跟着王嬷嬷学习算账管家理事等等,都要学。
王嬷嬷说林家人很有远见,对姑娘也这样严苛以后必定有出彩的,也能更好地提携兄弟和宗族。
林宁看了信知道家族发展很有规划,心里也很高兴,家族越兴旺,他们小家也越平稳,将来崇哥和仲哥这一代就不用再受父母的苦了,起点就不一样了。
母亲和弟弟在家乡过得挺不错,章氏这大半年也赚了些钱,加上自己攒的,委托族人在省城又买了两间店铺和一个大田庄,都是给弟弟预备的。
店铺被村长爷爷拿去给族人开店做生意了,章氏也投了一分钱支援,以后定期拿分红就是了。
章氏没少帮衬族人,宗族和村长爷爷都觉得她懂事,愿意帮衬她,对两个弟弟更是全程负责教养,都不需要她操心劳力,她只管给孩子积攒点家业就行,别的压根不用管。
章氏来信字里行间也很愉悦,没有什么委屈的事。
林宁感觉章氏做了寡妇反而比以前还幸福了,日子过得很富足充实,和村里人关系也越发紧密,大家都喜欢她性格温柔平和,守礼懂规矩,还愿意帮衬老弱姑娘,对她都特别照顾。
林天也来信了,说明后年如果有时间就把仲哥送回家乡读书,本来也是打算五六岁送回去读书的,这样两边想法一致倒是妥了。
林宁带着仲哥去了一趟严家拜访老太太,顺便跟严家要个小厮,给仲哥备上,以后要回族学,身边有自己人照看,严家也放心么。
严老太太喜欢她做事妥帖周到,说过几日挑个好的给仲哥送去,走的时候把仲哥留下了,和老太太亲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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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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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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