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大嫂,你们瞧,这是什么?”
“刺泡?哪儿来的?”
两人都很吃惊。
“还能哪儿来的,你家姑娘啊,平白无故就接受了别人的烂好心。我看哪,你要是再不把自家地里的白菜看好,不定什么时候,被哪家的猪拱了,你都不知道!”
花开诚气鼓鼓地,很生气。
他刚才看了,朝朝房里搭在椅背上的那件男人的衣服,不见了。
不用想,肯定是被霍伢子那头猪拿走了!
这念头一出现,他的脸色能好看才有鬼了。
“爸!~~”
花朝好气又好笑:“爸,您至于嘛?是,这些刺泡是霍伢子送给我的。可你知道吗?霍伢子和二哥一起在卖货,他们俩早就不分彼此了。你这样做,不是让二哥很难做?旁的要是知道的,是放着别人家的猪拱了你家的白菜。不知道的,还不定以为,你对霍伢子有成见呢?!”
“谁有成见了?谁有成见了?我什么时候对他有成见了?你少胡说八道败坏你爸我的名声。”
这话,明显刺中了花开诚的软肋,气得他险些跳脚。
“既然如此,那你一看见人家来,就黑着一张脸。旁人不看,不就以为是霍伢子是黑五类的原因?”
“放他娘的狗屁!谁敢打胡乱说,我撕烂他的嘴!”
花开诚气,却又拉不下脸来说好听话,忍不住语重心长劝她,“朝朝啊!你年纪还小,不要被那些个有花花肠子的青年,三言两语一哄,你就什么都忘记了。爸可舍不得你嫁人。”
“我也舍不得老爸!”
花朝抱住花开诚的胳膊:“爸,你放心,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一定会睁大眼睛,选个好的女婿人选。绝不会随随便便就把自己嫁了,让自己后悔痛苦一辈子!”
“这话你可得给我好好记住了!”
“嗯,我都记着呢!”
她忙不迭地点头。
哄好了老爸,她才松了一口气。
虽说是哄人的话,不过,她说得也是实情。她还小呢,她一点也不着急嫁人……
“朝朝,你别搭理他。他呀,巴不得你一辈子都不嫁人才好。”
谭小红吃着刺泡,不过就吃了几颗,便停下了,“某些人怕是忘记了!当年,我可也是村里村外的一枝花。某些猪呀,半夜爬墙来敲我家的窗棂,被我爸逮到了,还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说是出来赏月,走错了道……笑话,走错了道,会跑到我家去?”
他挖苦花开诚,却半点不留情。
“婆娘,这、这……孩子们也在呢……”
花开诚没脸啊!赶忙看看花朝由冲谭小红使眼色:“都陈年旧事了,你还提它做什么?”
“你说我提它做什么?你说呢?……”
谭小红可不会给他留脸,数落得花开诚抬不起头。
惹得大嫂在一旁偷着乐。
花开诚想辩解,又不敢明着反驳自己的婆娘。
只能好言好语地哄着谭小红,那委屈巴巴的小模样,哪里还有刚才指点江山时的气势如虹?
花朝抿着唇笑。
回头拿了一撮刺泡茎,便偷偷溜之大吉了……
她去了神仙洞。
当地所谓的神仙洞,也是因为那洞,是个熔岩洞。
因为一年四季都会有凌厉的寒风从洞里吹出而得名。
有所区别的是,那洞口吹出了的寒风,天气越冷则越暖和。天气越热则寒风越甚,大热的天,站在洞口处冻得人鸡皮疙瘩不住往外冒。
但是,这个洞口处一年四季都有地下水从洞口流出来,并且从不结冰。
入口处是个离洞口约两三米高的溶洞,至于水下有多深,则无人得知。
花朝走出花家不远,就看到了躲在桃树后的霍北尧,当即笑弯了眉。
“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她刚才把鱼篓递给他时,用口型让他等一等。
不过,她也不敢肯定,对方看懂了并理解了她的意思。
“没,我在等你。”
霍北尧笑。
又突然捧着手朝她递来。
“什么东西?”
“地枇杷。”
“好大一个个的……你在哪里发现的?”
地枇杷其实这段时间已经不多了,主要是快要接近收尾了。又是那群熊孩子的最爱。趁着家中大人午睡,这些不怕太阳晒的熊孩子就纷纷跑了出去,在田间地头搜寻地枇杷的影子。
等找到一处,随后几乎每天每年都会去光顾。
还真没漏网之鱼,能让大人发现。
“在那,我刚在那边掏的。”
霍北尧顺手一指,就指向他身后那个陡峭的山坡。
说陡峭,是因为那坡的坡度估计都有七八十度,委实不是一般人能上去的。
“谢谢。”
花朝真诚的道了谢。想了想,她只取了几个,剩下地又交给了他:“帮个忙,回头帮我送给思兰。她还小,她一定会喜欢。”
“我这里还有。”
为i证明自己没说谎,他甚至还从衣兜里掏出来给她看。
可把花朝乐得……
“行吧,那我拿去洗一洗,我们一起吃!”
地枇杷的味道真的是一等一的好!
在野果里,真的是难能可贵的好味道。
用山泉水洗净后,红红的果子分外惹人怜爱。即便隔着老远,也照样可以闻到地枇杷成熟后所特有的清香味儿。
花朝一口一个,好吃得忍不住幸福地眯起了眼。蜀南文学
霍北尧就静静地瞧着。
看她吃自己送给她的东西,简直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花朝接连吃了好几个,这才想起自己身边的这个青年来。赶忙从那堆地枇杷中,挑选了一个又大又红香味儿最浓郁的,递到了他面前。
“给,你也尝一尝,看好不好吃?”
霍北尧盯着她的手。
她的手丰润白皙,指尖修长纤细,像刚出土的芦笋般光滑又柔软。就连指甲盖,都柔圆而带着光泽,像极了一颗颗漂亮的扇贝。
一看就是没干过什么农活儿的手。
可就是这样粉嫩的指尖上,轻捻着一颗地枇杷。
简直就是说不出的诱人。
霍北尧吞了口唾沫,将险些拒绝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他一低头,就着她的手,便咬住了那一颗地枇杷。
无意间,也咬到了她的指尖。
花朝惊得险些跳起来!
她慌忙缩回手,下意识把手指藏到了身后。
那脸那小巧的耳垂,也泛起了一层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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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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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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