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娇女有空间>第215章 目的何在?
  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家。

  揣在身上那一大包好东西,给足了花开城勇气,路上遇到了人,他也不避着人,依然和对方谈笑风生。

  有人和他玩笑:“花书记,你怀里鼓鼓囊囊的,是不是揣了个小崽子喔!”

  “小崽子在身后哩!”

  可不是在身后嘛,花朝牵着两头小羊跟着呢!

  那人果然就被小羊吸引了注意力,花开城趁机溜走了。

  花朝居然又带回来两只羊?!

  村里人得到消息,纷纷跑过来看。

  得知是原来那只牵去配了种,众人这才释怀。不过,多出来的那一头小羊,还是让众人目光发亮。

  “我家大嫂生了双胞胎,我爸怕孩子不够吃,特意咬牙多买了头揣着崽的小羊回来。毕竟,原来这只小羊能不能怀上还两说哩!”

  花朝这一解释,众人都恍然大悟。

  也是哈,花家那位可是生了龙凤胎呢,这可不得了!

  瞧,还没出月子呢,羊奶就备好了。

  花朝也不管众人怎么想,牵着小羊就回了家。

  花开城早就回来了,已经拿出了他带回来的好东西,正指挥花睿挽着袖子准备动手收拾腊野味呢!

  “还算老韩那个老家伙有良心,送了一坛子猴儿酒。瞧瞧,这酒可香哩!~”

  花开城并不烂酒。

  可不烂酒并不等于不喝酒!

  男人嘛,对酒这玩意儿有迷之喜欢。

  尤其是看见好酒,那更是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

  这不,一到家,啥都不顾,就守着这酒,打算倒一些出来尝尝鲜!

  不料谭小红见了,一巴掌拍开了他的手:“啥好东西一到家,你就恨不得塞进你那无底洞去。这酒能随随便便开封吗?你刚才也说了,猴儿酒难得。这么好的酒,还不赶紧去拿小坛子来,仔细分存!省得跑了味儿……”

  “还是小红想得周到。”

  花开城挨了一下,反倒高高兴兴找小酒坛去了。

  花朝好笑。

  也不管二老折腾,牵着小羊去了屋后。

  等她拴好羊,添加了些草料后回转,花开城已经把猴儿酒分成了好几个小坛子。

  其中,最惹眼的还是他单独倒出来那一杯酒。

  呈琥珀色,即便隔着老远,依然浓香扑鼻!

  花开城小心翼翼端起来,啜了一小口,随即满足得啧啧连声:“香,实在是太香了!滦伢子来,你也喝一口!”

  花滦愣了下,想说自己身上有伤,到底不忍拒绝老爸的好意,也跟着喝了一小口。

  这酒的味道,似乎比杂粮酒的劲头还要大。

  花滦才刚放下,嗅到酒香屁颠屁颠跑进来的花睿赶忙抢过,也跟着喝了一大口!

  这一口,直接就喝掉了半杯。

  他反倒咂咂嘴:“这酒,也没什么感觉嘛。就是比杂粮酒稍微香糯那么点儿,好喝那么一点儿,再……”

  “小王八蛋!~”

  他话没说完,看到一杯酒都喝了一半,花开城恼了。抬起手就给了他肩膀重重一巴掌:“这么好的酒给你喝,和对牛弹琴有啥区别?滚滚滚……简直就是浪费我的酒!”

  他低头又看看酒杯,心疼得不得了:“哎哟,这小兔崽子……”

  “啥呀这是,爸!不就是一口酒嘛,值当你这么心疼?”

  花睿还悍不怕死触怒胡须。

  气得花开城脱下鞋底板就要揍人。

  花睿转身就开跑

  父子俩追着院子跑了好几圈,追得鸡飞狗跳,花睿的鞋子都跑掉了一只。花开城更是光着脚,一只鞋子都没有了。

  花朝偷着乐,去了灶房接手花睿没做完的活儿。

  用腊野味炖了一锅土豆,给餐桌上增加一道肉菜。

  等腊野味出锅,谭小红照例舀了一小碗,又提了一只腊野味,让花睿给婆婆爷爷送去。

  不过,他回来时,脸色却有些怪。

  “妈,刚才……大伯说了一番话,我觉得不对……”

  花睿的性子大大咧咧的,做事从来就不喜欢过大脑。要是他这种天生脑子就少一根筋的人,都察觉不对,那肯定就真的不对劲。

  几人交换了一下眼色,谭小红才问:“怎么个不对法?”

  “不知道。”

  花睿果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挠了挠头皮,不出所料被谭小红用筷子头敲了:“吃饭不许抓,脏死了!”他又嘿嘿傻笑:“就是,二伯说起了黎芝,他还在替黎白那王八蛋说好话。”

  “嗯?”

  花朝闻言抬头。

  忍不住放下了筷子。二伯提黎芝和黎白做什么?

  难道说……

  二人和二伯有联系?

  不怪花朝怀疑,之前她在钢铁厂那时,两次三番被人算计。幕后指使者,不是钱学兵和黎白还能是谁?

  可眼下,二伯突然和二哥提起两人,目地何在?

  “二哥,二伯是怎么说的?”

  “我记不住。”

  花睿忍不住又想挠头皮,被谭小红拿眼一瞪,又讪讪地收回手:“反正,他就说了不少话。”

  花朝看向老妈,谭小红也正看向她。

  “是不是姓黎的又在算计你?”

  “……”

  这话,她咋接?

  花朝默然无语。

  原本香喷喷的腊野味,也因为花睿的一番话,惹得大家食欲大减。反倒是花睿,依然没心没肺地啃着野味,还把骨头也嚼碎了咽下去。看得谭小红频频冲着他瞪眼。

  这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东西!

  花朝倒是不意外。

  性格决定命运。

  若非二哥这性子,上辈子他也不会死得那么凄惨……

  花家人都在猜测二伯和姓黎的在憋着什么坏,没想到,次日,他们就解了惑。

  一大早,二伯母高秀芬就提着竹篮过来了。

  赶在谭小红出门做工之前,拦住了她。

  笑得一脸灿烂:“弟妹早呀,我瞧着今儿这天,怕是要下雨。所以就拿了布料过来,想麻烦你帮咱妈裁剪一下衣服。你也知道我,我这手笨手笨脚的,怕坏了这么好的布……”

  在高秀芬的身后,还跟着她的女儿花蓓。

  花蓓的年岁其实比花朝大一岁半,眼下正是到处相看人家的时候。

  不过,花蓓的长相就实实在在随了高秀芬,虽说瘦,却和秀气扯不上关系。干瘦干瘦的,还黑。而且一头黄毛,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十足营养不良的样子。偏生这样,她还随高秀芬长了一张四方脸。

  也因为这,才迟迟没定下人家。

  花朝也才刚起床,听见动静打着呵欠出来。没想到,花蓓就拉住了她的手。

  “朝朝,我有个鞋样子不会绣,你帮我看看。”说着,就拉着她进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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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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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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