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上的“烂草梭”,也有人叫它“锅铲头”,其实是当地人对“原矛头蝮”的别称。
如他手上这条差不多有花朝手腕粗的原矛头蝮,送过去的价格肯定便宜不了。
“二哥,你小心点儿!这蛇……有剧毒!”
“我还能不知它有剧毒?嘿!”
花睿从小就玩蛇,根本就不怕。还拿着蛇躯故意在手上盘来盘去,看得花朝心惊胆战。
“别玩了,晚点死了就不值钱了。”
还是霍北尧出面说话了:“这样吧,你赶紧把东西送去城里。至于朝朝……我送她回去就行。”
“行,我这就走。”
花睿说风就是雨,转身就走。不过很快又倒回来:“我也顺带带些野味去城里吧?”
虽说这些野味放到冬天卖更赚钱。
可他看到了好东西,不把它们变成钱,他内心总不安。
“行,你带去吧。”
花睿带走了他抓到的青蛙和黄鳝。
这边,霍北尧护送花朝回去。
沿途两人都没有说话。
霍北尧走在前面,发现有青蛙和黄鳝洞还会停下来。
即便这样,等他们回到花家,也没用多少时间。
“要是你有空,可以来找思兰玩。”
“行,改天吧。”
“你有什么特别想吃的?我给你准备。”
“什么都成。”
“当真,什么都成?”
“只要是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我都喜欢。”
“呵呵,倒是很有朝朝风格。”
“什么风格?”
“就是……你的风格!喜欢吃,喜欢玩,喜欢好看的,乖巧可爱又贴心懂事的小女孩。”
“我有这么好?”
“肯定有!”
霍北尧认认真真点点头。
情人眼里出西施。
更何况,花朝本来就长得漂亮,正如他所说,哪哪哪都好。哪里是他夸几句就能夸得完的!
“你就会哄我开心。”
花朝被夸得都忍不住脸红,她吐了下舌头:“哦,对了!我打算明天下去再去一趟邮局。我手上写了一份稿子,打算寄给杂志社。你去不去?”
“去,必须去。”
得了花朝邀请,霍北尧高兴得很。
正好,省得他每次都绞尽脑汁想法子跟着她。
“好,就这么说定了!”
花朝的稿子其实还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和调整,之后还要抄录。
她告别霍北尧回家,打算趁着现在精神头很好,尽快把最后的工作做完。
可她积极,霍北尧却依依不舍。
即便她冲着他挥手进了屋,他还是站在院子外静静地等待。听到她和花母在说话,等着她房间里的灯亮起,他依然爬在大树上,痴痴地望着窗户上,倒映出来的那一抹靓影。
花朝并不知道,霍北尧依然没有离开。
她拿了毛巾,去洗了个澡,这才再度回屋。关好门,坐在窗户下修稿。
这一坐下,她就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霍北尧也静静地陪着她。
直到刘敏霞晨起,他才惊觉外面的天色都开始亮开了。这才赶忙溜下树,回了屋。
他下树时,那棵树的树叶一阵抖动。起床的花开诚恰好看到了这一幕,不由拧眉,悄无声息地出了院子查看。
摸了摸树身上,被蹭掉的树皮和泥印,花开诚嗤笑一声。
看来,昨晚有人在他家门外蹲点呢!
唉!
谁让他家的白菜水灵灵的,人见人爱,有别人家的猪惦记,多正常。
“小红,小红起了!”
他扬声就喊自己的媳妇。
把谭小红吵醒后,又去了花睿的房间,没看到人,这才转去了花朝的门前。
花朝也就老爸起床的前后脚才睡。眼下刚刚才进入梦乡,自然不可能起。
花开诚在紧闭的门前迟疑许久,还是没敲下去。
哼了声,反背着双手往茅厕走。
能肖想他花开诚的闺女的小伙子就那么几个,其中胆子最大的那一个……好小子!今晚要是敢再来,看老子不打断你的狗腿!
花开诚在心头发了狠。
可眼下没逮着人,他也只能早早出门上工。
花朝睡到八点半才起,都顾不上吃饭,一边拿着煮玉米啃一边往地里跑。
最近地里的玉米开始收获,她九点才到地头。而村子里的人夏天都是早上七点就开工,晚来了两个小时,少不得要被人诟病。
看着记工分的吴萍沉着一张脸,花朝赶忙主动开口:“我晚来了两个小时,扣工分我认!”
“扣4个工分。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我认。”
农忙时节的工分,是给平时的双倍。
换句话说,平时给10个工分,农忙就是20个。即便扣掉4个工分,也远比平时划算。
吴萍多看了她好几眼。
她也没想到,今天的花朝居然这么好说话。
上次的建党节慰问演出发生了不少事,后来,上面对大家做出了批评。
好在吴萍没掺和那件事,也算是躲过一场祸事。
不过,谢娟和文梅却没那么好运了。
谢娟和文梅被上面口头批评了还不算,文梅甚至还被要求写了检讨。
谢娟原本还打算靠那场文娱表演大出风头,结果,风头是出风头了,却是被批评的风头。不仅如此,往后,她再想参加个人表演,恐怕也没那么容易了。
至于文梅……
上辈子因为这场文娱表演,她被歌舞团吕团长看中,从此鲤鱼跃龙门!
命运就此彻底改变了。
可现在,她不但没能跳出那关键的一步,反倒因为这事,在履历上留下了一道不大的污点。
吴萍虽然不知道,文梅上辈子的际遇,可她对花朝的好运道,也是有所耳闻。
眼下,她见花朝下地快速掰玉米了,这才磨磨唧唧靠过去。
“那个,听说……县歌舞团的吕团长去找你了?”
“嗯?”
花朝抬起头,推了下自己头顶的草帽:“你听谁说的?”
“别管是谁说的,你就说,有没有这事吧!”
“有这事。”
花朝又继续掰玉米。这收玉米也是有讲究的。人站在中间,一左一右两排玉米杆,人走到顶上,就刚好收获两行玉米。
要是人家收完了第二趟,你连一趟都没掰完。少不得就有人说闲话,说你“磨洋工”,混工分。
花朝一边说话,手上的动作丝毫不停:“不过,我没答应吕团长。我志不在此,自然不愿意去歌舞团。”
“为啥啊!你为啥不去?”
吴萍是真正好奇了:“你该知道,只要去了,你就是端铁饭碗的工人了。不但每个月都有工资。而且还能把粮食户口转过去……还……还多少人想进,都进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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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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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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