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娇女有空间>第149章 风衣
  花朝的手都在抖。

  可她懦弱的什么都不敢问!

  她怕,怕自己得到一个不想要的结果……

  “想吃夹沙肉?好,我回去就给你做。”借着收拾碗筷的动作,她掩饰着那双颤抖的手。

  直到离开病房,她才忍不住回头。透过半掩的病房门,看着坐在病床上发呆的大哥,花朝的一颗心彻底乱了。

  要做甜口的夹沙肉,对花朝来说其实没多大难度。

  难的,是这道菜需要不少的时间小火慢炖。如果是传统做这道菜一般都是宴席上,会提前一天准备,夜晚放到蒸笼里蒸一晚,次日中午取出待客。

  花朝做,自然不可能一次性做太多。她回去后就开始做,一直用炭火慢慢地炖着。

  傍晚霍北尧一身大汗回来时,看到的,就是托着腮,望着炉火发呆的花朝。

  “怎么守在这儿?这大热的天……”

  他拍了拍花朝,把手中之物递过来:“瞧,今天有好东西!咱们吃个西瓜凉快凉快!”

  西瓜在这边很常见,并不像在老家那样一瓜难求,价格更是贵得离谱。

  霍北尧买一个西瓜回来,目地就是为了解暑,也是为了让花朝高兴高兴,这几天她虽然在笑着,可笑容里老三带着些许落寞。他看着就心疼。

  “西瓜?”

  花朝看到西瓜的第一眼,就想到了取瓜籽种植在自己的空间里:“好啊好啊,咱们先用水镇着,晚些就吃。”

  霍北尧自然应下。

  打来井水泡西瓜时,花朝才问起了他这几天的进展。

  “怎么样,可有什么发现?”

  “发现了很多。就比如,我发现这边的的确良很便宜,甚至,不少大街上都能见到。而且,这边的变化也很大,有不少人都在厂子里做工。每天都能挣大把的钱。又遇到有人处理冬装,我瞧着质量很不错,特意给你买了一件。你瞧!”

  霍北尧得意地把他买的衣服拿给花朝看。

  花朝一上手,忍不住眼前一亮!

  霍北尧买给她的,并不是的确良衬衫,而是一件用蓝色咔叽布做的风衣。

  风衣!

  这在内地是一件多么少见,又多么时尚的衣着打扮。

  花朝顾不得眼下还是高温酷暑,赶忙拿起来试穿。

  还别说!

  这么一件风衣一穿上身,花朝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立刻就想起了一些事儿。

  现如今的s市那边,应该恰好是服装行业蓬勃发展之时,也即将迎来大发展。

  过不了多久,便有人嗅到商机,前往s市拿货到内陆去卖。尽管每年都有人因此被抓进去关了“鸡圈”,可依然有人铤而走险,干这种倒手买卖的事儿。

  “你这是在哪里买的?价格是多少?”

  “就在市区买的,一件五块。”

  这么好的风衣,居然只要五块钱?

  她忍不住心底的惊讶,检查再三,心中突然有了计较。

  “你能不能带我去一趟?我还想再要一件。”

  “现在太晚了,每天吧!”

  霍北尧自然不会拒绝她的要求,当即就答应下来。

  花朝这才松了一口气。

  晚上给花滦送饭菜过去时,自然也带上了那一份她蒸了好几个小时的夹沙肉,以及一大块西瓜。

  夹沙肉从食盒里拿出,依然冒着浓浓地热气。几乎是揭开食盒的一瞬间,一股浓香,迅速弥漫在整个病房里。

  花滦忍不住嗅了嗅,目光紧紧地盯着食盒。

  “大哥你不是说想吃夹沙肉吗?我回去后就动手做了一份。你尝一尝看看味道如何?”

  “好,好……”

  花滦也没有客气,用筷子夹起一块肉来,放进了嘴里慢慢咀嚼着。

  唔,是这个味儿!

  不过貌似比当年吃过的,更香,更好吃……

  花朝的一颗心,都在不住地打颤。

  这道夹沙肉在吃的时候,一般还会往上面洒上一层白糖,增加甜味儿。

  只是当年,因为家中恰好没有了白糖,所以她撒了一层切得细细地红糖。花滦吃的时候,似乎一点都没察觉其中的区别,脸上都是慢慢地怀念和感伤。

  “大哥,好吃吧?”

  见花滦点点头,她深吸一口气,又邀请刘敏霞品尝:“大嫂,你也来一块。”

  眼下刘敏霞怀着身孕,按理来说,不适合吃这种太过肥腻又糖分太重的甜食。不过,这年头大家的肚皮油荤都不多,吃几块还是没什么问题。

  刘敏霞小心地看了眼花滦,勉强扯着唇笑了下,又慌忙低下头。

  就是没有说话。

  还是花朝强势地夹了一块肉给她,又被她送到花滦碗里:“我吃,糯米饭就行了。”

  “给你吃就吃!不许不吃,必须吃完!”

  花滦又夹给她两块,还强势的下令。

  刘敏霞咬着牙不说话,只是偷偷拿眼瞪他。

  这两个人,有内情?

  花朝挑眉。

  其实,花滦自从昏迷大半个月醒来后,整个人都觉得不对劲了。

  尤其是他在面对刘敏霞时,内心就更复杂了。

  上辈子他和刘敏霞分道扬镳,其后,他未再娶,她也不曾再婚。可若干年后两人再度相遇,他也曾想过双方重修旧好,却被对方果断拒绝了。

  可她临死前拉着自己的手,说的那番话,却让他如鱼梗喉,那抹浓郁到令人窒息的失落,哪怕到了他从梦境里醒来的这一天,依然让他久久无法平息。

  所以,再面对刘敏霞时,他的内心万般复杂。

  只是本能地想对她好,把上辈子的遗憾,都补偿给她。

  可他的举动,反倒吓坏了刘敏霞!

  甚至,还被对方误会了……

  吃过饭,花朝整理着陪床。倒是应该回去休息的刘敏霞,瞧瞧拉了她一把:“我有话想对你说。”

  花朝看了眼花滦,自然起身:“我出去送一送大嫂就回。”

  刘敏霞没想到花朝说得这么平静,脸都忍不住红了,赶忙追了出去。hτTΡδ://WωW.sndswx.com/

  “朝朝,你大哥他……好像对我有了误会……”

  刘敏霞咬咬牙:“我之前趁着主治医生过来时,问了下花滦的病。医生说了很多鼓励的话,我就多问了几句。他却突然动了怒。还说、还说……我就是两面三刀的女人……”

  说起这话,刘敏霞的眼圈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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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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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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