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娇女有空间>第131章 首提随军
  刘敏霞默默地瞧着,吃着碗里的饭菜。

  小姑子这段日子的变化非常大,尤其是对小虎,她是真的把这孩子放在心坎上在宠。有时候,好到让她这个亲妈都嫉妒。

  “他还小,别给他那么多。”

  “嗯,就喂四分之一颗蛋黄,差不多了。”

  小孩子消化能力不好,之前就吃了肉沫,现在再吃些蛋黄,已经够了。

  喂得差不多了,花朝才在小虎脸颊边偷香了一口,自己开吃。

  刘敏霞盯着她,几度欲言又止。

  “大嫂怎么了?有事你就直接和我说。”

  “你今天去邮局了?”

  “对。去看有没有大哥的来信。”

  她一开口,花朝就明显她想问什么了:“我还特意找过,别说信,一直没断过的津贴也没寄来。大嫂,你说……大哥是不是出任务了?”

  上辈子大哥有出过任务吗?

  她不知道。

  上辈子的此刻她正忙着怎么替二哥赎罪,希望能感动钱家众人,让二哥逃过牢狱之灾。

  可惜,她把人性看得太简单了。

  “但愿是吧……”

  刘敏霞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我刚才睡着了,做梦梦见他了。我梦见……他浑身是血,躺在那喊我的名字。我想走近去看,可不知道怎么的,却距离他越来越远。我去追,却怎么也追不上。我心急,然后就醒了。”hΤTpS://WWω.sndswx.com/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大嫂是想大哥了吧?所以才梦见他。”

  花朝打趣着。

  “大嫂要是真的想大哥,你完全可以申请随军啊!反正大哥的资历也够,你完全可以去随军,顺便照顾大哥的饮食起居。”

  随军?

  一句话,让刘敏霞意动了。

  其实随军的话,还是花滦上次回来时提及的。

  他希望刘敏霞能去随军,也能避免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尴尬。

  不过,最后被刘敏霞拒绝了。

  两人不欢而散。

  能跟着丈夫去队上随军,刘敏霞自然是高兴的。可她还有后顾之忧,所以才拒绝了。

  刘敏霞是家中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原本还有一个弟弟,却在大灾年时夭折了。加上刘父早年是打石匠,后来被大石压断了一条腿。少了刘父这个主要劳动力,从此刘家便败落下去了。

  好在刘家还有她这个长女撑起家。

  当年谭小红花滦说亲,有人提及了刘敏霞。花家看中了刘敏霞勤劳肯干,长得又好。上门提亲,刘家却拒绝了。

  后来多方打听,才听说,是刘父打算让刘敏霞多在家留几年。

  多留几年,也可以给家里多干几年的活。

  谭小红知道后,再度找到刘父,付出了一些代价,这才把刘敏霞娶过门。

  也就是过门之后,她才听说,刘敏霞在结婚前就有一个相好的,那人家境贫寒,拿不出刘父所需要的代价。最后弄得劳燕分飞……

  为此,谭小红还很是不喜了一段日子。

  不过这点不喜,在刘敏霞怀孕后,便不翼而飞了。

  这个内情,谭小红一直都瞒着花滦。

  花滦向刘敏霞提出随军,刘敏霞拒绝后,谭小红这才向花滦悄悄说了此事。很显然,她怀疑刘敏霞不愿意随军,怕是和她的那位相好的有关。

  当晚,花滦连屋都没回,在院子里站了一夜,次日一早就回了部队……

  眼下,花朝旧事重提,刘敏霞也内心复杂。

  花朝心情也很复杂。

  大哥应该不会有事吧?

  大嫂这梦,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不行!

  她得找个机会,给大哥所在的队上去一通电话。

  两个满怀心事的女人各自吃完饭,又各自分开。刘敏霞带着小虎去睡觉,花朝打着呵欠去了晒谷场。她打算帮着搓玉米,却被老妈赶了回来。

  这是花朝亲身参与并身体力行的第一个农忙。

  连续好几天后,队里的玉米棒都收完了,剩下的活儿,则是砍玉米秸秆。砍开玉米秸秆后,套种的黄豆、黑豆、绿豆……才可以快速茁壮成长。而没有套种的土地,则补种红薯秧。

  农忙农忙,就是这么年复一年,一茬接着一茬地忙。

  花家也耗费了好几夜,轮流守夜,才将玉米粒都脱下来,白天继续晾晒,晚上挑着玉米粒回家存放。

  总算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尽管有花朝给几个人补着,花开诚三人依然都瘦了一圈。

  “今年的玉米产量真好。我看了下,咱们家大概能剩下不少。年底咱们家一定能吃上大猪肉!”

  农村的玉米粒晒干后,真不算好吃。当然很有可能和当地的气候有直接关系。虽然人也吃,但是多数都用来喂养鸡鸭和猪。

  听到今年是个丰收年,谭小红也很高兴。

  “哪儿能都喂猪?你忘记了早年,咱们带着花滦和花睿,我还怀着花朝,分家那时,你我就分了一印子玉米,二十斤谷子。我把玉米磨成面,每顿饭加一锅水,调好玉米面用筷子挑进锅里。成坨状的给两个孩子,稀的你和我吃。就着各种荒瓜,芋头,大冬瓜,吃到我俩直冒酸水……”

  谭小红说的印子,是一种器量工具,就是一升。

  “那不是特殊情况吗?咱们家现在还能过那样的苦日子?”

  那段日子是真的苦啊!

  不过,不只是他家这么苦,比他家还苦的比比皆是。村里饿死甚至死绝户的,也不是一家两家。

  “你就敢肯定,没有下一个大灾年?”

  谭小红一顿抢白:“反正我说不行!必须得存粮。多余的粮食就存起来。万一……将来,总得有一条退路。”

  她说得含含糊糊,却惹得花开诚频频点头。

  “行,就按你说的办吧!”

  他还能怎么着?

  谁让他是耙耳朵,当不了家。

  花朝也跟着乐。

  她知道,未来三四十年,大家都不用再为了粮食操心。至少,大家再不用担心吃不饱饭,填不饱肚子。

  反倒因此生出了无数富贵病。

  高血糖、高血脂、高胆固醇三高啥的都找上门来。

  其实,深究的这些病的原因,还是因为后世的粮食太精细,结构太单一造成。

  就拿大米说吧!

  以前用人工舂米,去除米糠,而米皮依然保留在上面。这层米皮下面,还有米芽,里面含有的维生素也被彻底破坏了。

  加工越是精细的大米,越是缺少了这两样。

  短时间内吃精米,并不会出现问题。可问题是时间一长,食物单一造成的缺少这些营养物质就越严重。

  最后,被三高找上自然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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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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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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