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咱们一起去县城逛一逛?”
难得有机会一家人在一起,她也想出去放放风。
“行啊,不过怎么去?”
楚义自然没有意见。
只是这个过去的方式,需要斟酌。
上次带着大宝二宝走路过去,他可没被老娘念叨,说是他不会做事,不够细心,让大宝一个孩子走那么久,害得她大孙子脚底长了好几个水泡……
为此大宝在家里坐了三天,都不被允许下地走路。
“咱们不是有个自行车嘛。”
林凌笑得狡黠,这个车可是她现在的挚爱。
有了自行车,再也不用走半个小时才能去县城了,她每天都要过去跑一趟,除了买菜,还有一个就是骑自行车兜风的感觉很棒,让她感觉放松。
“可是我们四个人……”
楚义下意识觉得不妥。
“嗯,是不怎么够。”
林凌顺口回答,说道:“我给二宝安排了一辆小车子,可以放在前面的车把手,然后大宝坐后面,我在他后边。”
虽然这样横坐着不大雅观,不过谁让家里人多呢,忍一忍吧!
“我去看看!”
楚义一听也觉得没毛病,兴冲冲地跑去院子里看车了。
林凌也跟上去,拿出了自己准备的宝宝座椅。
这个宝贝座椅,她也是跟马大姐买来的,说是能够在骑自行车的时候带小孩。
座椅挂在车头上,小孩坐下去后,两条腿放在前面,很难自己爬起来,安全性很高。
林凌当时一看就认出来了,她小时候也坐过这种座椅。
现在这么一放上去,确实是不错。
“那行,就这么定了!”
楚义高兴之余,转头对着林凌夸赞:“媳妇你真能干!”
他觉得媳妇可太聪明了。
他虽然也在省城见过这种宝宝椅,但从来没想过要买给自家用。
就连自行车,也是媳妇自己买来的。
媳妇真是太厉害了!
决定了,一家人就都开始换衣服。
林凌换上了方便的牛仔裤,换了运动鞋和短外套。
大宝二宝也穿上了林凌给他们买的新衣服新鞋子,配上那一身被养护好的白嫩皮肤,看着就像是乖宝宝。
二宝还带了个小黄帽,看着就可爱。
林凌满意的很。
至于楚义……
虽然林凌给他买过两件贴身衣服,也买过一件外套,但他经常需要干活,一直不舍得穿,这会子穿上了还有点不大适应,一直站在镜子前摆弄自己。
“行了,赶紧的!”
林凌看不下去,连声催促。
一家人就这样下山了。
楚义在前边牵着自行车,二宝坐在宝宝座椅里,大宝自己走,林凌跟他在身边。
路过宅基地的时候,少不了被一群小伙子围观。
“哟,你们这是要出门?”
林二叔出来问了一句。
“是啊,我们打算一起去县城逛一逛。”楚义笑着说,一口大白牙高兴的露了出来。
林二叔点点头,原本想说些什么,看一家人都这样高兴,也就收回去了。
其实他觉得楚义这样有点懈怠,回到村里养了两个月,这才干了一周的活,就开始休息……但这毕竟是小两口的生活,他也不好说什么。
“楚哥收拾起来,还挺帅的!”
应升和栓子小声嘀咕。
“是啊,应该说人靠衣装,大宝二宝平时看着也没显,这会子换上了好的衣服,就跟富贵人家的少爷一样,真好!”栓子说着都有点酸了。
“行啊,带我侄孙去县城见见世面,回头遇上什么新鲜事,也跟我们说说。”林年生笑呵呵的说。
这话说的就让人愉快,楚义笑得更灿烂了。
“就是随便看看,谈不上。”
“那我们走啦!”
楚义说完,骑上自行车,带着媳妇孩子一块走。
林秋才叹了口气,总觉得自己应该多劝导几句。
林年生摇摇头,一眼看出他的症结,点醒他:“二哥,你别光想着楚义的事,他们一家人能多相处才是好事。”
没看最近林凌都不再作妖了吗?
他觉得啊,就是因为以前楚义不在身边,而村里又有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所以林凌才觉得不安,总是闹事寻找关注。
村里人的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巴不得你越惨越好。
像是工地上干活的人,也会被带上一种偏见。
觉得你在外面安了家,在工地生活混乱,男女作风不正派……
虽然隔了一个村子,但这样的话他也没少听说,甚至还有人当面问到他这来……
“我也知道,就是觉得楚义这样太懒散了点。”林秋才咂舌。
按他的想法,一个大男人,才二十几岁的年纪,应该好好奋斗事业,多挣点钱给家里人。
整天沉迷于和家里人黏在一起,实在是不像话!
“他才二十几岁,年纪轻轻的,未来有无限可能,你着急什么呢,我看楚义也不像没成算的。”林年生很无语。
就楚义的情况,已经赢过村子里百分之九十的人了。
自己工作攒钱盖房,媳妇孩子都有了,身体健康,家人友爱,小有存款。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这种情况,已经很幸福了。
只要不作大死,安安稳稳的走下去,肯定能长久的幸福下去
林秋才转过身瞪他一眼:“那不是他没个工作吗?我哪能安心。”
他就怕林凌到时候嫌楚义不能挣钱……
“村里有工作的人,也没几个吧?”林年生反问。
林秋才:……就很气!!!
“你啊,你是非要跟我对着来是吧?”
林年生赶紧摇头,否认道:“我是想劝二哥你看开。”
林冬华看两人嘀咕许久,凑过来听了一嘴。
“看开什么?二哥有什么看不开的?”
林冬华一边说,一边用担心的眼神看着他。
林秋才只觉得自己又被气到了。
“没有,我是为楚义担心!”
“楚义不是挺好的吗?我都羡慕他那生活。”林冬华说完叹了口气:“我要是在他这个年纪就能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我肯定能多涨几斤肉。”
林家兄弟多,他们哥仨当年娶媳妇可是老大难。
还是大姐帮忙找人介绍,才娶上了媳妇。
饶是这样,也算是晚婚了,哥几个二十六七才娶上媳妇,没少被人看扁。
幸好家里孩子出息,现在日子都过得不错,也算是挣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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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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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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