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养娃日常>第167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开业第三天,生意依旧很好。

  一早上就把卤味卖了个七七八八。

  看得陈红英震惊不已。

  她拽了两下身边的林凌,没拽动,仔细一看才发现林凌已经瘫在椅子上了。

  “林凌,你们这几天,生意都这样?”

  林凌缓缓摇头。

  陈红英松了口气,看来只是今天生意比较好。

  就在她放下心的时候,林凌才慢悠悠补充道:“前两天生意更好。”

  陈红英大为震撼:“就今儿这样,还不是最好的?”

  葛婶子就乐意看她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可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惊讶。

  “你啊,是不知道,我们第一天开业的时候,那可是一早上就全给卖光了,比今儿还早呢,什么东西都卖完了。”

  葛婶子一脸自豪的表情,与有荣焉。

  陈红英感慨:“我还真是想不到。”

  “我还以为早上准备的那些,是要卖一天的。”

  谁能想到大早上就卖了个七七八八呢。

  闻言葛婶子就笑,她第一天的时候可不也是这样想的。

  “你啊,可别小看了,我们下午还要再卤一次的。”

  “等那些工人下班了,来的人更多。”

  陈红英倒吸一口凉气,现在她算是明白了,林凌的生意到底有多红火。

  难怪村里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那一天得挣不老少吧?”陈红英小心打探。

  林凌想了下,“我只跟你们俩说哈,可别往外说。”

  “一天啊,这个数。”林凌用手比划了个四。

  一天卤两回肉,大几百斤的重量,净利润有四百多,将近五百。

  “这可不得了!!!”

  陈红英使劲摇头,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可定睛一看,林凌比划的还是四根手指头。

  “做生意居然这么赚钱!”

  陈红英心里嘀咕开了,楚礼一个月也才两百块,就这样还要累死累活的,整天熬夜,简直就是阴间作息。

  可林凌,忙活这么一早上,就能挣到两百块了!

  虽说有葛婶子和楚义帮忙,可这样算,那林凌忙活个一天半,也能挣上两百了!

  有一门手艺活,居然这么值钱!

  陈红英以前是知道这个的,比如楚礼,有一门杀猪的手艺,所以能找到工作,时不时还能去乡下赚外快……但她没想到能这样暴利!

  “也不是。”

  林凌想想,决定还是给她科普一下正常的情况。

  毕竟她这是带了作弊器的,和普通人不能比。

  “我这个生意好,那是因为房子的地段好,附近都是些职工,不差钱。”

  “再一个,卤味的方子好,咱们村乃至县城都没有人会,这是个新鲜玩意。”

  “还有就是,我有钱,可以从一开始就弄的比较专业,你要是在大街上摆摊,抠抠搜搜的,那指定也没有我这样赚钱。”

  卤肉店能成功,因素是多样性的,绝对不只是有个方子就能完事。

  陈红英皱着眉头:“意思是,我应该去看看村长媳妇的?”

  林凌愣了下,想想便点头了。

  多看看,也没什么损失。

  “不过你别忘了,王晴她有村长的人脉,加上她家底也厚实,方子是从我这买的,口味很成熟了。”

  “最好是多看看,比如那些小夫妻俩自己开工的,看看别人做生意的模式。”

  林凌不敢保证自己的模式能完美复刻,最保险的就是让陈红英多听多看,先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那,我现在出去看看?”陈红英有些不好意思。

  “行啊,刚好中午大家都在休息,也没什么事。”林凌很痛快的放行了。

  等陈红英出门了。

  葛婶子忍不住嘀咕了:“林凌啊,你干嘛对你大嫂这么掏心掏肺的?”

  “做生意的事情,不应该是秘方吗,你咋全都说出来了?”

  这要是以后陈红英挣钱了,那她咋办?

  林凌笑:“婶子,我是希望家里能好,这样我也能安心过自己的,而且亲戚好了,就不会拖后腿。俗话都说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葛婶子眯了眯眼睛,林凌这个境界,也太高了!

  “我是不懂,但要是以后顾客都去她那了,那咱们咋办?”葛婶子提醒。

  “哈哈哈!”

  林凌忍俊不禁,拍了拍她的手臂:“现在都不知道我大嫂要做什么生意呢,你不用紧张。”

  “何况县城这么大,做生意离远点就是了,不至于连我大嫂都容不下的。”

  葛婶子叹了口气,她也不想啊,这不是看林凌太豪爽了嘛,老怕她一个不小心把自己做生意的本事也给交出去了,到时候教会了徒弟,饿死老师傅啊!

  “但愿吧,你可千万记得。”

  “还有楚义,你也是。”

  可能是因为林凌拿她当长辈尊敬的态度太明显,葛婶子总是忍不住把生意当成了自家的,下意识就替她操心。

  却说另一边——

  陈红英一出了卤肉店,拐着拐着就到了商业街。

  这还是她头回到东区,这边都是一些比较昂贵的东西,像是精致的文具店,还有一些卖发饰首饰的小店,还有卖衣服的,种种店铺,应有尽头。

  陈红英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应接不暇的各种美丽颜色,差点给迷花了眼。

  “大姐,买点什么?”

  有个小姑娘凑了上来,笑盈盈地询问。

  陈红英赶紧摇头,下意识想跑。

  她以前哪来过这种地方啊。

  店里到处都是亮晶晶的,一看就是有钱小姑娘才会来的地方。

  陈红英还看到了一个带钻的发夹,自家小姑子曾经买过,听说花了一块钱呢!

  “哎,大姐,不买也可以看看啊!”

  小姑娘在后边挽留,语气还有点纳闷。

  陈红英可不敢再回去了,这么精致的东西,哪里是她能消受得起的。

  倒是林凌……

  想到这里,陈红英又转了回去。

  拘谨地走进去,看到刚才那个小姑娘,陈红英挤出一个笑容。ΗtτPS://Www.sndswx.com/

  “大姐,你看看要点啥?”小姑娘这回也不敢太亲近了,努力板着脸做出专业的样子。

  “那个,带钻的发夹,怎么卖啊?”

  陈红英指着那个亮闪闪的发夹,上面镶嵌了不少的水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个啊,一块五。”

  小姑娘随手拿起来看了下,眼神有点纳闷:“大姐,你要买给谁的呀?”

  这么亮丽的东西,可不适合大姐,如果是要送给女儿的?那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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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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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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