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养娃日常>第99章 连吃带拿
  卤猪脚足足熬煮了两个小时。

  因为楚义的抗拒,林凌不得不把卤料分两锅炖。

  可怜的猪大肠,被两人排斥,哪怕没什么味道了,也不允许被放进去和猪脚一起卤,生怕会带坏猪脚的味道。

  林凌:实名替猪大肠委屈。

  “等炖好了,你们就知道了!”

  猪大肠卤的时间比猪脚要短一些。

  猪大肠只要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就能卤好了,而猪脚需要煮够两个半小时才行。

  现在猪脚还在炖煮,而猪大肠已经做好了。

  闻着空气里香香的卤味,三人都有点陶醉。

  直到林凌打开了卤猪大肠的砂锅。

  “媳妇,你小心点!”

  楚义下意识躲到角落里,生怕等会林凌拿他来试毒。

  林凌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这男人还真是有意思!

  又不是猪大肠刺身。

  如果是刚才的话,她可能会不怀好意,但现在都已经煮好了。

  炖煮的香香的猪大肠,凭什么要给楚义试吃!

  这狗男人,死活不相信她说的,猪大肠也能好吃这种话,现在就活该让他吃不上!

  林凌不搭理他,自己用筷子夹了块卤猪肠,快速吹了两下,趁着热气放进嘴里。

  “啊呜啊呜……”

  有点烫,但是很好吃。

  卤味很重,加上猪大肠特殊的口感。

  完全不输给猪脚!

  林凌吃完,又夹了一块吹凉,如果不是旁边两个人眼神炯炯地看着自己,她还能一直吃下去。

  “嫂子,这个真的好吃吗?”

  楚秀华说完,不禁咽了下口水。

  要是刚才的话,她可能还不会相信。

  可是看林凌吃得这么香,她就有点怀疑了。

  林凌可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人,如果是吃着不好吃的东西,一准儿是当场就给吐出来,现在她居然吃了还想吃,可见这个卤猪大肠是真的很好吃了!

  林凌得意地昂头,见她看的可怜兮兮的,就把筷子上的卤猪肠顺势喂到她嘴边。

  楚秀华“嗷呜”一口咬进嘴里,然后就惊呆了。

  整个人眼睛瞪大,眉毛扬起,很是震惊的样子。

  然后就是不停的咀嚼。

  “嫂子,这个,真的很好吃!”

  哪怕是真的很好吃,楚秀华还是不想说出那个名字。

  林凌更得意了,挑衅地看了一眼楚义。

  刚才这狗男人,还以为她会拿他试毒?

  简直笑话!

  这么好吃的东西,他才不配!

  “媳妇,我,我也想吃!”

  楚义好委屈。

  媳妇果然变心了。

  自己吃完居然不喂自己,反而喂小妹。

  小妹真坏!这个时候就不记得自己还有哥哥了!

  “你慢慢想去吧!”

  林凌可不管他,直接把砂锅盖上。

  砂锅拿走,开始烧水。

  林凌煮了十来个鸡蛋,清水煮了十分钟,就拿出来过凉水,开始一个个剥壳。

  楚义狗腿地跑过来帮忙,饶是这样,林凌也没给他一个正眼。

  剥好的鸡蛋白净白净的,放到卤猪脚的锅里一块卤。

  猪脚还没卤好呢,需要再炖半个小时,刚好可以用来煮卤蛋。

  因为这个委屈,楚义一直到吃饭的时候,都还是闷闷不乐的。

  “大宝二宝,吃饭啦!”

  林凌心情很好地喊两个孩子。

  今儿她做的卤猪脚和卤猪大肠都成功了,而且还馋了楚义那么久,想想就开心。

  “香香!”

  二宝笑嘻嘻地说。

  这是上次吃过的香香的味道,他记得的!

  林凌点头肯定,竖起一个大拇指:“二宝真聪明!”

  大宝有些不甘示弱地开口:“今天是吃卤猪脚,还有香菇!”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他记得的,上次做的卤猪脚,也加了香菇。

  林凌就笑:“嘿嘿,还真有,不光如此,还做了卤蛋。”

  比起香菇,卤蛋明显更得她的心意。

  东西都端上桌了,楚义一见着猪大肠,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夹了一块,塞进嘴里。

  连给林凌一个挽留的机会都没有。

  他使劲地咀嚼,生怕媳妇会让他给吐出来。

  然而林凌压根没那个意思,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打算看楚义表演一个当场翻脸不认。

  “你不是说你不吃猪大肠吗?”

  林凌带着点看好戏的意味问。

  二宝和大宝都好奇地看了过来,什么猪大肠?

  “乖,吃你们的,是爸爸挑食了,妈妈在教训他呢!”

  林凌丝毫不慌,淡定地安抚完两个孩子,继续盯着楚义。

  楚义只好硬着头皮解释:“媳妇,我只是,只是讨厌生的大肠,现在这个做熟了的,我就不讨厌了。”

  “媳妇,你做的菜真好吃!我可太喜欢吃了!”

  楚义很狗腿的放出一大波彩虹屁,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放外说。

  林凌这才算是满意了,也就放过他。

  楚秀华看得叹为观止。

  她那个形象伟岸的二哥,到底去哪里了。

  这个二哥真是臭不要脸,自己刚才说过的话都不认,能屈能伸的……真是像极了狗腿子!

  一家人都开始热络地吃了。

  吃过后,林凌拿出一个保温盒,交给要下山回家的楚秀华。

  “秀华,这些是给娘的,你帮我带过去。”

  楚秀华略一犹豫,就答应了。

  东西是给娘的,她带过去理所当然。

  至于其他人,她肯定是会盯着娘不让给出去。

  不过大嫂回了娘家,没在家,倒是可以省心一点。

  三嫂刘雪梅到底还是要脸,干不出抢东西的事儿。

  就是要提防几个孩子。

  大人来要的话,娘可能不会给,但是小孩子闹着说要吃,娘肯定就会不忍心。

  尤其是大房的两个孩子,这两天都跟着娘一块睡。

  楚秀华自己有必要盯紧了,这可是林凌炖煮了三个小时的卤猪脚。

  她这么馋,都没有偷吃,其他人怎么可以分!

  因为抱着这个想法,楚秀华一路回到家,谁都没有打招呼,径直往自己的房间走。

  喊了林春花过来,她立刻关门上锁,这才掀开被子,露出里面的东西。

  林春花有些纳闷:“你鬼鬼祟祟的,拿了什么东西?”

  闺女奇奇怪怪的样子,又是干什么了。

  难道又是惹了林凌不高兴,想让她帮忙说情?

  楚秀华不高兴地皱了皱鼻子:“娘,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可是好心!”

  “嗯嗯嗯……”林春花一顿敷衍,只要不是干了坏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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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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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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