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五百只分给刘童和秦力两人去销售了。
这活儿其实挺好做的。
拿货的成本有林凌背了,刘童和秦力只要把手表卖出去,就能稳赚提成,哪怕没卖完,他们也不用背负亏损。
林凌往三个卤味店各放了五十只电子手表,剩下的全放在奶茶店这边了。
她心里有个计划,这么好的东西,价格又不贵,对外的卖价其实她只需要付出一半的成本,拿来送礼简直再好不过了。
当然,在这之前,更重要的是另一件事。
周日,林凌没有再出门。
这次换别人上门了。
傍晚六点,刚吃过晚饭,奶茶店就来人了。
陈红英,林俊楷和柳燕,葛婶子,三伙人都在。
此外,林俊通夫妻也被喊了过来。
林凌思索过,原本打算让三堂哥夫妻去鹏城发展的,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一个是考虑到大堂哥的面子,越过了大堂哥而找三堂哥去鹏城,在外人看来,难免会觉得林俊楷不如林俊通。
另一个嘛,则是林俊楷的能力确实更强一些。
或许是因为从小就管着手下的弟弟缘故,他有一种天生的大哥气质,加上平时说话都靠讲道理,所以很能服众,手下人对他很信服。
加上林俊楷有管理新店的经验,比林俊通更胜一筹。
所以林凌决定,让林俊通接手新店,派林俊楷前往鹏城,发展新的市场。
林凌把他们都喊上二楼客厅,连本来在看电视的大宝二宝也被喊去楼下了。
葛婶子隐约感觉这次的气氛有些不一样,但也没太在意。
她都这把年纪了,看过的事情太多,很少有事情能让她惊讶了。
也就林凌,能从当初一无所有发展到现在这样,让她每每想起都还觉得不可思议。
“这次的货款比之前少点。我感觉是附近那条街最近开店的人多了,被分流了一些。”她把包好的钱递过去,顺便解释了下。
“我知道,辛苦了!”
林凌点点头,能够理解。
老店那边原本就有一条商业街,只是开店的人太不争气,口味和管理都比不上她的卤味店,所以才让卤味店争得头筹。
但是现在有了卤味店在前,哪怕是不懂,跟着学,或者模仿,也能像上几分,所以那边有几个店也逐渐做得不错了。
接下来,陈红英和林俊楷也交出了这一周的货款。
一共有四万一的净利润。
老店的盈利才九千五,确实少了些。
分店的盈利是一万二千五百元,和平时差不多。
新店的盈利额外多,有一万九千元,近乎老店的两倍。
“怎么这样多?”林凌有些讶异。
林俊楷淡定一笑,“最近那边有几家在盖房子,我去和他们谈了下,承包了他们中午和下午的盒饭。”
“还有,火车站那边在修一个商场,我派了人去那边卖盒饭。”
林凌竖起大拇指。
不愧是大堂哥,商业意识杠杠的,抓得住机会。
等等......
“商场?大堂哥你知道那边什么时候完工吗?”
如果能把霸气卤味店开到商场,借用那边的宣传和人流,一定能够让这个招牌更上一层楼吧?
林俊楷几乎是瞬间明悟,林凌的心思。
但他摇了摇头,“那边可能要修建一年左右,现在才刚开工没多久,我今天刚拿到两个月的承包合同。”
“本来想说承包全程的,但是他们工头不乐意,说是他们还不一定能干下去,干一个月也只是为了到时候拿到钱好过年。”
林凌点点头,这样的话,倒是不用着急了。
商场......开工......楚义最近好像也在研究这个?
听说好像是不大顺利来着,具体是什么,晚点再问问他。
“那行,先不说这些。”
林凌打住了话题。
先发了每个人的分红,剩下的才是她的。
“这次喊你们过来,是有另一件事。”
语音落下,葛婶子下意识坐直了身体。
陈红英也是,本来还在神游天外思索林凌刚才那番话,瞬间精神抖擞。
“我在鹏城那边租了一个店铺!”
林凌掩盖了这店铺是她买下的事实。
反正店铺转手,天知地知她知王大贵知。
王大贵都回去收租了,哪有功夫来拆穿她!
......
这话像是晴天霹雳,把每个人都炸傻了。
林俊楷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鹏城是省城,而林凌最近往省城跑了两趟......
“你,你怎么胆子这么大呢?”
他有些叹息,难道这就是自己不如堂妹的地方吗?
才往省城跑了两趟,林凌就敢拍板租了店铺。
“是啊,”陈红英无限唏嘘,林凌现在的发展,她是拍马也赶不上了,但是想到自己能一路见证林凌的发展,心情竟然也有几分澎湃。
葛婶子什么也没说,只是心里生出一个小念头。
她年纪大了,缩在县城做林凌给的这份活,每个月能攒下大半,下辈子都不用发愁了。
但楚义和晓敏还年轻,如果跟着林凌干的话,是不是也能学到她的一二分?
“只是租个店铺而已。就算做不起来,也只是亏点租金。”
林凌佯装淡定。
说是这么说,但其实要是做不起来,那投入的装修和人工,水电摆设全都是要成本的。
好在这个店铺是她买下的,就算生意做不成,大不了转手租出去,以后用租金也能挣回本。
而以她对卤味的了解,她这个生意绝对能成!!!
“大堂哥你敢不敢接受这个挑战?”
林俊楷抬头,没想到林凌会选中自己。
但转念,又有种意料之中的感觉。
他现在还算年轻力壮,能干的动,而且负担小。
像葛婶子年纪大了,精力肯定不如他,而林凌的大嫂陈红英,丈夫孩子都在县城,迁就她一个人去鹏城不现实。
“我接受!”
林俊楷没有犹豫,立马应下。
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机会呢?
秘方是林凌的,成本也是林凌负责,甚至人工也是,堂妹是他的靠山。
而他,只需要大胆地去实践就行了。
有新店的例子,他有信心能做好!
柳燕望着丈夫豪情壮志的模样,嘴角微微勾起笑容,眼神满是崇拜。
“好,这事就交给你了!”
林凌满意地点头,“你去鹏城,新店交给三堂哥负责,去鹏城的人手随你挑,你到了那边,工资也照旧。”
前期来看是林俊楷亏了,将经营得好好的店铺拱手让人,但长远来看,鹏城的地段和人口是远远超过县城的。
如果店铺做得好,林俊楷得到的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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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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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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