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养娃日常>第474章 吃上媳妇的软饭
  一场迁居宴,从傍晚时分,吃到晚上八点。

  场面热热闹闹的,几乎大半个村子的人都来了,还送了很多东西。

  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人送,家境好的就送衣服水果啥的,家境普通的就送点礼金,也是一份情谊。

  再差点的就直接送手工了,自己编的竹篓,自己做的木箱,还有自己编的渔网……

  看得出来,林德发在村里很得人心,大家伙都是一脸笑呵呵地过来送礼,老爷子都是笑呵呵地接下,绝不因东西的贵重廉价而有所不同。

  今天的宴席菜色也不错,谈不上奢华,但也算中等标准了,有鱼有肉有菜有汤,还有甜品甜汤,都是齐全的。ΗtτPS://Www.sndswx.com/

  “媳妇,咱们的落地扇真没送亏?”

  楚义骑着车,和林凌前后排列。

  因为林春花晚上吃撑了,有点骑不动车子,理所当然让二儿子出力了。

  “你怎么会这样想?”

  林凌纳闷了,她觉得很值啊。

  “我看林村长都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也就刚看到的时候眼睛瞪大了点,其他时候没有什么不同。”楚义当时就在边上,看得一清二楚,所以才觉得郁闷。

  林凌目不斜视,盯着面前的路,朗声道:“人家老爷子都当村长几十年了,能轻易让你看出来不同?”

  “你就没发现,最后咱们出来的时候,送的人是村长的大儿媳妇?”

  楚义愣了一下,脚步也慢了一拍。

  他仔细回想了下,好像确实是这样,别的人家都是村长的小儿媳妇去送的,唯独他们一家是村长的大儿媳妇送出来的。

  “为什么呢?”

  楚义回过神来,自己已经被媳妇落下两米了,赶紧追上去接着问。

  不用林凌解释,林春花就先开口了。

  “傻了吧唧的,村长那位置是打算留给他大儿子的,让友虎媳妇送咱们,那是给咱们两边牵线呢!”

  林凌笑了一下:“是啊,她送咱们出来的时候,我顺势邀请了友虎嫂子,让她有空到店里坐坐。这一来二回的,关系不就好上了?”

  楚义苦了下脸,难道是他太单纯了?

  就这么简单一个举动,信息量居然这么大?

  他完全没想到啊,还以为村长家就是顺便安排的。

  “可是,村里不都说,村长偏爱小的,所以才给友龙盖新房子吗?”

  “你啊你,比起你媳妇,你就是个憨憨!”林春花点了一下儿子的后背。

  林凌笑了下,难得有楚义不懂的时候了,正要给他上上课。

  “老爷子是疼爱友龙没错,可惜友龙性格没有他大哥稳重,也更向往外面,不可能留在他身边,所以老爷子抓住了友虎培养。”

  “老爷子选择和大儿子住,就已经说明一切了。”

  和大儿子住,以后小儿子给的钱,也是砸到了大儿子那边,相当于是贴补大儿子一家,这还不算偏爱?

  当然,这一点也无可厚非。

  毕竟友龙一家不和老人住一起,但凡老人有什么事情,都要老大一家跑腿,所以老人补贴老大一家的时候,村里多半都是默认的,连小的给钱那个也是心甘情愿。

  “媳妇,你真聪明!”

  楚义不得不佩服,跟媳妇比起来,他确实是个憨憨。

  回到家的时候。

  两个小孩已经睡着了。

  林凌想了一下,今天下午洗过澡了,就直接给抱到房间里。

  楚义给两人脱了衣服,换上睡衣。

  中途大宝醒了一下,愣神一会,看见是爸爸在给他换衣服,又迷迷糊糊闭上眼睛睡着了。

  “媳妇,搞定了!”

  楚义小声汇报。

  林凌走过去,推开一道门缝,昏暗的小夜灯下,两个娃儿都在被窝里睡得很熟了。

  “走吧!”

  她重新关好门。

  楚义露出一个坏笑,一把抱起林凌。

  “媳妇,现在是属于咱们两个的时间了!”

  “要死啊你,”林凌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小声嘀咕,“娘还没睡呢!”

  “没事,娘年纪大了,耳朵没那么好用。”楚义无所谓地回答,抱着媳妇回房间了。

  正打算开门喊林凌早点睡的林春花:……

  年纪大了?没那么好用???

  这儿子到底是谁生的?肯定不是她亲生的,当初接生的时候是不是被掉包了?

  林春花真的很不想承认这狗德行居然是自己的儿子,然而楚义那脸庞长得有五成像她,实在不好否认。

  真是气人!

  林春花一脸郁闷地甩开手,回床上睡觉了。

  因着第二天是周一,楚义没怎么放肆。

  主要也是林凌不允许……

  周六日睡个懒觉情有可原,今天周一,多的是事儿忙呢,而且孩子们要上学,必须早起。

  倒也不是说早餐必须要林凌做,多数时候林春花心血来潮想做饭了,林凌也不和她抢。

  林凌很喜欢送两个孩子出门上学,看着大宝二宝和她打招呼说妈妈再见,那一刻心里就特别温暖。

  “媳妇,有没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呀~”

  楚义闲的发慌,早上刚吃完早餐,就开始拿大宝二宝的零食吃了,在那吃得嘎吱嘎吱响。

  “我想想……”林凌认真回想。

  好像也没什么事情是需要楚义才能做的,男人不在家一段时间,她都习惯有事自己做了,实在不行还有两个堂弟呢……

  “要不你跟着我去工厂看看吧!”

  林凌很快就想到这个主意,她承包了工厂,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连林家村都知道了,但楚义还没亲眼看过呢。

  “工厂?媳妇,你这么有钱,都能买工厂了?”楚义搓搓手,两眼放光,感觉自己好像娶了个不得了的媳妇。

  林凌走过去,给他来了个脑瓜崩。

  “想什么呢,只是签了承包合同!先交了十年的承包费。”

  “这样啊,那也不差!”

  “我还想着可以吃上媳妇的软饭呢,现在看来,还是要继续工作才行。”楚义很快就调节好了,笑嘻嘻地凑到林凌怀里蹭。

  “老板,工厂缺不缺看大门的啊,你看我咋样?”楚义挤眉弄眼的作怪。

  “不缺,已经有看大门的了!”

  林凌呼噜一把他的头发,无情地推开他。

  今儿刘童也要到工厂,不知道这几天绿豆饼卖的咋样,少了的那几条绿豆饼他发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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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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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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