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凌骑车回村里找楚义,刚路过老宅,便看见楚礼带着两个孩子,后边楚仁也带着佳轩,一行人都准备出门了。
“林凌,你也要去舅舅家吃席是不?”
楚礼笑着打了声招呼。
陈红英搬到县城居住以后,楚礼时不时就能和她见面,偶尔晚上还会留宿,夫妻俩的感情好了不少。
连带楚礼的人也有精神了,穿着干净不少,前段时间频繁的加班干活,让他清瘦了许多。
现在看着倒是有点像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了,不像之前,又胖又油腻,活像个三四十的老光棍。
林凌点头示意。
可不就是,她特地赶回来的。
“你带了什么东西,要送给舅舅的?”
楚仁眼尖地撇到了林凌车后座绑着的箱子。
看着就不小。
林凌点点头,敷衍过去就快速骑走了。
楚仁还在好奇地探着脖子,试图看清纸箱上的文字。
楚礼拉了他一把,说道:“你干什么呢!”
“没有啊,我就看看嘛。”楚仁有点不高兴,这语气,倒像是弄的他做了什么不能原谅的事情一样。
“好了,等会林凌过去咱们就知道了,着急什么呢!”
楚礼训斥了一声,收拾整齐自己的衣服,拉着孩子等老娘出来。
楚仁不忿地瘪了瘪嘴。
林凌刚到家,楚义听见自行车的铃声,立马跑出来开门。
“媳妇!”
他笑着伸出双手。
林凌牵着车子走过去,笑问道:“都准备好了?”
“好了!我买了咱们村的西饼过去,到时候交给舅舅他们。”
注意到林凌车后座上的东西,楚义不禁好奇地摸了一下:“媳妇,你这是带的什么东西呀?”
“一个电饭煲。”
林凌随口回答。
新居嘛,送家电最合适了。
县城开了百货大楼以后,很多小型家电都有了途径购买。
林凌就在那里买了好几台电风扇,排气扇。
百货大楼连电冰箱都有得卖,可惜是限量的,优先提供给县城有头脸的人,像是普通人,都是等到冰箱卖出去了,被拉走了,才发现有这回事。
林凌当时错过了三次,懊恼不已。
她自己空间里倒是有好几台冰箱,两开门,三开门,双开门,不同型都有。
可惜的是,她拿不出来。
没有个购买途径。
冰箱这玩意,现在在县城很稀罕,都是通过从岸边运送过来的,价格贵的惊人。
林凌自己就有,自然不想花大价钱买个初级的冰箱。
只盼着百货大楼再给力点,等到县城用上冰箱的人多了,她就能理所当然的把自己的冰箱拿出来了。
哪怕只是个三开门的,那也不错了。
冰箱能极大程度的改善生活的品质。
像是饮料,冰块,这些,就能增加不少乐趣。
在餐饮这一块上,冰箱不管是能保鲜,还能冷冻,具有极强的生活性。
林凌越想越馋,忍不住叹了口气。
“媳妇,你咋不高兴了?”
楚义有些摸不着头脑,正说着电饭锅呢,媳妇突然就不高兴了。
“是因为我说这个电饭锅和县城的不一样?”
林凌瞪了他一眼:“这是我从别地高价买来的,可比咱们县城卖的要好多了!”
因为气恼,说话的声音都大了不少。
楚义摸了摸鼻子:“有什么区别啊?”
瞧着倒是好看许多,小了点。
“这个能装多少饭啊?看着比县城的小了好多……”楚义正嘀咕着,眼看媳妇的面色越来越难看,赶紧拐了个弯,“不过还挺好看的。”
林凌瞪他一眼,还不如不说最后一句呢!蜀南文学
虽然她挑选东西,其中一个标准就是好看。
而且电饭煲这玩意,她买的是自己一个人的量,这已经是她能拿出来最大的一个了,内胆有7L那么大,够三五个人吃了。
就是因为买大了,退货不及时,所以这玩意才能一直在她的空间里吃灰,至今还没拆箱。
这次舅舅们办迁居宴,林凌就蜇摸着要送点家电,然后发现了这东西。
“这个煮的饭,够舅舅他们吃的了,绰绰有余!”林凌特别强调。
“行吧。”楚义耸耸肩,不与媳妇争论。
“那咱们走吧?”
“嗯!”
楚义的情绪始终平静,林凌受到感染,心情也稍微好点了。
“明天你就能回县城了吧?”
两人边走边说。
林凌手上还拎着一袋东西,电饭煲的箱子则被楚义抱着。
“是啊,两个孩子最近还乖吗?”
“挺好的。二宝的乳牙都快长齐了,他还说想带同学回家招待,特地让你也要回去。”
林凌笑着说起这事。
“他自己说的?”楚义有些惊讶,二宝才多大点,就已经有待客的想法了!
“是啊。”林凌也笑了。
说完小儿子,楚义又问起了大儿子。
“大宝呢。他学习咋样,还认真不?”
“挺好的,每天固定一个小时的练字时间,不用我看着,他自己也认真练习,写的字比以前好多了,现在认识好几百个字了。”
“那是真不错!”
楚义点点头,很是满意。
他招手揽住媳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林凌的脸上盖了个章。
说道:“都是我媳妇的功劳!”
林凌娇嗔地瞪他一眼。
大庭广众之下,幸好周围没有人!
两人又爬上了后山,再次走捷径。
难得有机会运动一下,也挺好的。
就是爬完过后,林凌的额头出了一面汗。
“媳妇,你得多锻炼了啊!”
楚义有些得意地说。
林凌瞪他一眼:“等你在县城忙活两个月,我看你还怎么说得出这个话!”
她每天忙着店里的事,还要接送孩子,做饭等等,忙得不可开交。
别人看着她是很闲,殊不知林凌的大脑就没有一刻是停歇的。
楚义帮着舅舅们盖房子,需要他亲自动手的机会很少,大多时候他一指点,舅舅们就明白了,加上还有一堆年轻小伙干活,楚义安逸的很。
每天从青山村到林家村,是他最大的运动量了。
“嘿嘿嘿,我不信。”
楚义痞笑着,他的体力一向好,再说了,就算回了县城,不还有媳妇陪他做运动嘛~
“没个正经,快点啦!”
林凌啐他一口,红着脸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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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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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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